❶ 厦门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即非本人自己辞职;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后,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证件照两张)、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去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❷ 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202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❸ 失业补助金发放到哪里
一、失业补助金发放到哪里
1、失业补助金一般发放到社保卡或者医保合作的银行卡账户中。失业补助金一般打到首次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供的银行卡上,如果当事人中途有变更等情况,需本人到人力资源社保处申请,否则无法领取补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❹ 厦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标准分为三档:1.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发放金额为1800*85%=1530元/月;2.累计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九年的,发放金额为1800*90%=1620元/月
3.累计缴费九年以上的,发放金额为1800*95%=1710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❺ 厦门外来人员失业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
根据外地户口失业人员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申报条件,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交社保1年,且目前社保已停保,因此符合申报条件。,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交时间重新计算,待就业再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再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外来失业人员领取地址: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法律依据】
《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三)累计缴费时间九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五。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发给。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率、物价指数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的水平,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五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计发;
(三)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九十计发。
❻ 厦门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法律分析:厦门失业金有两种方法可以领取:在线申领和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前往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按失业前单位所属分工管理),免费办理。
一、在线申请流程
①进入申请入口,登录厦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②按照提示输入“社会保险号”、“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
③点击“业务办理与结果查询”栏目,进入“本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项,根据系统提示继续操作即可。
二、线下领取
1、带齐材料,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2、本市失业人员领取地址:户籍在思明区的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街道办理。其余各区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原则上到户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
3、外来失业人员领取地址: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❼ 厦门失业金一个月可以领多少
本市户口失业人员失业金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5%;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9年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累计缴费时间9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95%。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800元,按此计算,我市今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分为三档:
1.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发放金额为1530元/月;
2.累计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九年的,发放金额为1620元/月
3.累计缴费九年以上的,发放金额为1710元/月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