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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生育津贴网上怎么预约

发布时间: 2022-10-15 23:19:18

Ⅰ 厦门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分析: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申领入口,

2、 填写相关信息;(手术次月15日后才可申请),

3、 输入社保卡交易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4、确认基本信息,

5、填写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6、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申请列表,可以查看办理状态,点击可查询详细办理信息,

7、在申请须知底部,可以查看“历史待遇发放查询”和“生育保险缴费查询”。

法律依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Ⅱ 怎么预约生育津贴

摘要 生育津贴网上申办须知:

Ⅲ 厦门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分析: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申领入口,
2、 填写相关信息;(手术次月15日后才可申请),
3、 输入社保卡交易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4、确认基本信息,
5、填写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6、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申请列表,可以查看办理状态,点击可查询详细办理信息,
7、在申请须知底部,可以查看“历史待遇发放查询”和“生育保险缴费查询”。
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Ⅳ 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拓展资料:
参保人在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选择未核算记录;
7、核算;
8、选择已核算记录;
9、提交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Ⅳ 生育津贴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1、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领生育津贴,参保女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枃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挂账业务系统升级前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领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3、网上领生育津贴,为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可通过CA数字证书办理生育津贴申报及查询业务。用人单位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单位用户端(CA端),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录入有关信息,按预约时间递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Ⅵ 生育津贴怎么网上申请

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包括哪些内容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Ⅶ 生育津贴怎么在网上申请

法律分析】:参保人在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具体流程: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2、综合申报;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6、选择未核算记录;7、核算;8、选择已核算记录;9、提交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Ⅷ 如何在网上申请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在网上申请生育津贴流程: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2、综合申报;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7、选择未核算记录;8、核算;9、选择已核算记录;10、提交审核;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