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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疫情期间封控区怎么买药

发布时间: 2022-11-01 19:42:12

❶ 同安后宅封控区,需要看皮肤科怎么办

摘要 1、对于疫情期间同安区居民的就医服务保障,我们进行了统筹安排:封控区内居民需外出就医的,统一转送至同安区中医院就诊;同安区内其他区域居民,需外出就医的,统一由市第三医院服务。封控区内涉及急救、血透、化疗、儿科、孕产妇分娩等诊疗特殊情况,原则上也安排由市第三医院负责。同安区辖区内急危重症患者,确需转送到同安区外的,由120专车负责转运,接诊医院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的前提下,在相对独立或隔离区域提供诊疗服务。

❷ 疫情期间急需药品怎么办

为保障疫情期间急需用品供应,现通告如下:

一、药品:市民遇到需求问题,向所在社区或物业反映,社区或物业立即与药品保供点对接代购。
二、瓶装燃气:市民遇到供应问题,由镇街或村居委会统一收取空瓶,消毒后再拨打诚燃公司各供应站电话。
三、油品:城区油品供应点(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四证绿码、核酸阴性、记录姓名、单位、车牌号码、证件编号)。
企业的医药产品或者产能被政府征用的,若企业因此而违约的,能否免除违约责任?
不能,但也不需要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企业的医药产品或者产能被政府政府征用,是行政征用的一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依据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抗辩,但是可以根据“情势变更”的规定予以抗辩。政府征用并不是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也不属于商业风险,但又的确造成了履行不能,进而引发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规定,企业可以据此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分担因违约给相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❸ 疫情期间封闭如何跨省拿药

疫情期间封闭无法跨省拿药。
疫情期间封闭快递也关闭,因此快递作为跨省拿药的唯一方法也无法使用。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是具备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具有特殊属性,主要表现为双重性、专属性、质量重要性。

❹ 疫情期间去药店买药为什么要登记

药店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到药店购买药品除要做好防护措施之外,还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核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❺ 在疫情封控区怎么出去配药

和居委会提申请,或者看一下药店的团购

❻ 疫情期间小区封闭看病怎么办

可以联系街道的工作人员呀,如果是小病,买个药啥的,应该还是可以帮忙协调的吧,如果是大病急诊,那直接可以协调120过来的呀。不是很着急的病,那就等等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