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市周末加班小时工资如何计算,还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周末加班发2倍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发3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厦门的加班费怎么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Ⅱ 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怎么算
很多的企业,因为企业性质或者是业务量的增加,会出现 加班 的情况,甚至法定的节假日也需要加班加点。比如说公交车司机,因为全面都需要有公交车的服务,所以, 法定节假日 也需要在本岗位。法定节假日厦门 加班费 怎么算?按照三倍的日平均 工资 发放。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怎么算?按照三倍的日平均工资发放。 一,加班的定义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 劳动法 》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加班工资 。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二、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怎么算?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 劳动合同 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 500 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 400 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 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很多的企业,会用调休的方式避免发放加班费,尤其是一些物业公司等,这样是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的保安或者保洁的岗位,必须全面都需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法定节假日厦门加班费要进行三倍工资的计算,具体咨询专业的 律师 。
Ⅲ 请问厦门在工厂工作,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加班费一般是按基本工资算,你上班5.5天,那就是说每周有休息1.5天,加上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年10天.一年有52周,那你每年总出勤时间为7*(365-1.5*52-10)=1939小时,每月的出勤时间为1939/12=161.58小时,现在一个月只休息1.5天,那其他的都应算加班.那你的加班费应该按如下方式计算:
每小时基本加班费=基本工资/每月出勤时间=600/161.58=3.71元
那么,平常(晚上)加班费是基本加班费的1.5倍,即3.71*1.5=5.57元,
周六,周日加班费是基本加班费的2倍,即3.71*2=7.42元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基本加班费的3倍,即3.71*3=11.12元
按上面的加班费乘以你对应的加班时间,就可以算出你的加班费了.
这种是按法律法规得出的正规算法,但厦门有很多小企业,加班费都是他们自己定的,低于上面的.其实厦门岛内的加班费应该应该不能低于上面的数,因为厦门市政府规定的岛内最低工资是600元.
Ⅳ 厦门市最低工资是多少工作时间是多少加班工资是多少
目前还是以下标准,今年如果会调的话,会在6月左右有相关信息:
一、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
(二)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二、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7.9元;
(二)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7.2元。
上班工时一般采用五天八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也就是说周六、周日是周末公休,但很多企业都不一定会遵守。
加班工资,按最低标准750元算:正常上班时工资是:750/21.75/8=4.31元,平时加班是1.5倍:6.47元,周末加班是2倍:8.62元,节假日加班是3倍:12.93元。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省政府于2007年8月30日发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07]20号)。为便于我市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现将涉及到我市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
(二)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二、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7.9元;
(二)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7.2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四日一、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
(二)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二、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7.9元;
(二)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7.2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Ⅳ 厦门加班费多少一小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元旦期间,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如果确实需要加班,人社君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计算厦门加班工资的公式了。法定节假日:1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员工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但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也就是加班1天可补休3天。双休日或调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或调休时间内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该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拓展资料: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途径有这些:
?劳动者可拨打投诉电话
?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在“互动交流”版块的“投诉举报”栏目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Ⅵ 厦门市的底薪多少,加班和节假日加班怎么算
厦门市现在的工资标准时1350元/月。工作日加班的话,加班工资为时薪*1.5倍;周末加班,加班工资为时薪*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则是按3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