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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孩子上学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2-12-22 07:19:13

㈠ 厦门初中升高中需要什么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020年-2021年考生其父(母)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2022年考生三项条件要满四年,2023年考生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考生三项条件要满六年。三项条件其实就是看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居住证和社保。符合以上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㈡ 2019年厦门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入学政策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厦门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入学条件

市区户籍:

1.市区户籍(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13日前入户)

2.年满六周岁

外来人员:

厦门外来人员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条件

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

入学材料

市区户籍: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注:小学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单位应于报名前一周向辖区内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外来人员: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厦的暂住证

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外实际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厦暂住证,暂住证应表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2.学生父(母)在厦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学生父(母)在厦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4.提供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就读的民办学校每学年进行审核,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建立统筹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册。

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

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材料

入学流程

1.预约登记

2.报名缴交材料

3.审核材料

4.公示积分

5.公布学位

6.填报志愿

7.派位入学

8.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时间

㈢ 外地转学到厦门读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有厦门户口的,可以申请转学,教育部分会就近安排学校。高中教育阶段,如果自己能找得到接收学校就可转学。外地户口在厦门上学的条件是符合厦门市户口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条件的,非本市户口要就读公办和民办小学,要比积分高低。到暂住地所在片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如果片区学校学位余额不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1、厦门市户口和政策性照顾对象(非本市户口)可保证上公办小学,非本市户口要就读公办和民办小学,要比积分高低。适龄儿童,由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湖里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一次性集中报名(不接受补报名或员工个人报名),经区教育局核实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六类非本市户口属于政策性照顾对象,一般可满足在暂住地公办小学或统筹公办小学就读,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如果片区学校学位余额不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这六类人分别是:
(1)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
(2)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及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
(4)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子女;
(5)厦门市或湖里区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来厦务工青年”、“十佳进城女员工”的子女;
(6)湖里辖区内对本区财税做出贡献的市属重点工业企业和年度湖里区政府表彰的全区纳税先进企业及对湖里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子女。
3、上述照顾对象中,第1至5类到暂住地所在片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如果片区学校学位余额不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第6类中的适龄儿童,由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湖里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一次性集中报名(不接受补报名或员工个人报名),经区教育局核实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外地怎么转学到厦门读书?
从外地转厦门,抓住三条规则就好:
1、转学公办要厦门户口
2、转学民办要学校面试
3、转学私立要面谈交钱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㈣ 厦门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厦门市户口和政策性照顾对象(非本市户口)可保证上公办小学,非本市户口要就读公办和民办小学,要比积分高低。

2、六类非本市户口属于政策性照顾对象,一般可满足在暂住地公办小学或统筹公办小学就读,这六类人分别是:

(1)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

(2)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及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

(4)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子女;

(5)厦门市或湖里区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来厦务工青年”、“十佳进城女员工”的子女;

(6)湖里辖区内对本区财税做出贡献的市属重点工业企业和2013年度湖里区政府表彰的全区纳税先进企业及对湖里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子女。

3、上述照顾对象中,第1至5类到暂住地所在片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如果片区学校学位余额不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第6类中的适龄儿童,由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湖里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一次性集中报名(不接受补报名或员工个人报名),经区教育局核实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

㈤ 厦门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厦门集体户入学实施积分政策,同时,无积分可以入学私立学校。厦门积分入学是针对非厦门户籍的学生幼升小,若不满足厦门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或分数较低,可以选择非积分入学方式。厦门有部分私立学校无需积分也可入学。
引进人才获得本地户口后,其子女入托、就读,享有杭州市城市居民于女同等待遇。户口所在地的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入托和小学、初中的入学、转学手续:市教委中教处负责办理高中学生的转学手续。入托、入学不受居住时间长短限制,转学手续随到随办。办理所需证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我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目前天津是这样的,我不知道您在哪个城市,但一般都是这样的资料的。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
(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
(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
(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㈥ 2019年厦门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规定及入学条件报名时间

‍积分入学常见问题

25.积分入学如何报名?

26.积分入学的程序是什么?

答:去年的程序如下,今年应该差不多: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区,在规定时间内按所在区教育局公布的渠道和程序提出申请。

(二)公布积分排序。各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积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监督。学生家长如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各区监察部门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反映。

(三)公布招生学校学位。各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位数进行统计,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后,结合本区实际,核算出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并向社会公布。

(四)志愿填报。组织经确认、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填报入学志愿。

(五)派位入学。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布。

27.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多大?

答: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果是非户籍,超龄的无法申请积分入学。这是为了防止为了积分,人为让孩子“留级”。如果是户籍人口,他们事先应该向学校提出推迟上学的申请,并获得批准。201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足龄的孩子等明年再读。市教育局的规定是:严禁招收不足入学政策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8.如何知道自己属于小学片区招生对象?

答: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9日,即只要户口在7月9日前落户,就可以了,当然,一些热门小学会要求提前一年落户和居住(详见下文“原省示范小学”部分)。

28:户口如果在2018年7月9日后落户,怎么办?

答:户口如果在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即安排有学位的公办小学。

29.原省示范小学如何招生?

答: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上述的“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几点说明:第一条中,如果产权归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所有,即各占50%,也是可以。

第二条中的租房,并不是随便租房,而是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要租住公房。

第四条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般也要求在厦门,而且,他们房产是100%拥有。

不少区,一些热门小学也参照原省示范小学的标准来招生,譬如说,海沧区的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集美区的福建省素质教育先进校曾营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原则上参照上述办法。2018年秋季起康城小学、杏东小学、厦门外国语集美分校、集美二小参照上述办法。

30.原省示范小学是哪些?

答:总共有14所,分别是:

思明区(9所):

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槟榔小学、大同小学、滨东小学、演武小学、民立小学、人民小学

同安区(3所):

同安第一实验小学、同安第二实验小学、同安大同中心小学

集美区(1所):

集美小学

海沧区(1所):

延奎小学

顺便说下,福建省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评省示范小学了,所以,不要再说,为什么某区没有省示范小学之类的话,此外,不是说,只有原示范小学才是好学校。

31.如何报名?

答: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这里有个诀窍,户籍人口一般就是在户口所在片区小学报名,即使你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也可以先报名再说,但是,报名不等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会统筹。

32.报名时,孩子一定要到场吗?

答:大部分区要求孩子一定要到场,有的区没有要求。具体看各区的通知。

33.报名时,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报名前一周,学校会通过居委会下发);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譬如说房产证(有的区不需要提供,区教育局直接从网上调取),譬如说,原省示范小学可能要求的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还譬如说,无房证明(报名临近时,到行政事务中心开具,因为是有期限),小学会在报名前一周,在校门口张贴公告,介绍要携带资料。

要注意的是: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4.父亲/母亲和孩子都是集体户,要在哪里上学?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吗?

答:如果孩子和父亲(母亲)是集体户,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只要有厦门户口(含集体户),就能确保在户口所在区有公办学校就读。

但是,如果孩子是非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是集体户,那么,就要参加积分入学。

35.集体户如何报名?

答:集体户在户口所在小学报名,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6.如果是户口挂靠亲戚朋友呢?

答:也在户口所在小学报名,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7.本市户籍的无房户,怎么上学?

答:在户口所在小学报名,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如果这些人是挂靠在自己父母(即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出具无房证明,一般可以满足在户口所在片区小学就读。

关于岛内户籍岛外有房户

38.户口在岛内,无房,在岛外有房子,在哪里读书?会让我到岛外房产地读书吗?

答:户口在岛内,不管有没有房子,都可以在户口所在区就读公办学校。方法等同于集体户和挂靠户。

39.户口在岛外,房子在岛内,如何上学?

答:可以在岛外上学,和“岛内户籍、岛外有房户”同理。这部分人如果要在岛内就读,必须参加积分入学。

40.如果我户籍在A区,能在B区申请上学吗?

答:一般可以,如果要在B区申请,就必须参加B区的积分入学,方法和随迁子女一样,唯一不同就是,户籍人口无法办居住证,那么,就由暂住证的居委会打居住证明。至于居住证明要写几年,以及如何计分,到时看各区的细则。

但是,思明区和湖里区无法通过积分入学来实现跨区就读,即思明区户籍的人,无法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到湖里区就读,反之,亦然。

41.港澳孩子可以申请在厦门入学吗?

答:首先,港澳孩子不要参加积分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分几种情况:

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是本市A区户籍,不能通过在B区租房的方式,到B区就读)

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父母是“双非”,非厦门户籍也非港澳,如果要在岛内就读,必须最近两年在厦门缴交社保和居住,岛外则为一年)。

42.港澳孩子如何报名?要带什么资料

答:到居住地或父(母)户口所对应的小学报名,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点击即可跳转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me.gov.cn

47.台湾孩子如何在厦门申请入学?

答: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48.台湾孩子要到哪里报名?台湾孩子报名需要什么资料?

答:往年有关方面会组织台湾孩子报名,如果没有,也是自己到居住地所对应小学先报名,或是看各区细则。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点击即可跳转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me.gov.cn

49:华侨和外籍孩子如何入学?

答: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到时各区的细则会有说明。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点击即可跳转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me.gov.cn

50.什么样的人才子女有照顾入学?

答:各区到时会界定。如果市直属校,那么,不是随便的人才,例如,市级拔尖人才等等。

51.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可以想读哪里就读哪里吗?

答: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至6月25 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至少两个志愿),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换句话说,也要填报志愿,不是想读哪里,就能满足。至于要如何决定谁读哪里,有的会通过随机派位。

52.纳税大户子女、军人子女等照顾对象如何入学?

答:每个区都会提出自己的照顾对象和他们子女入学方法,看各区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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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2022年厦门集美上小学需要多少积分

集美区2022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2〕2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2年,集美区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尽量提供学位,公正公开地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
二、申请条件
1.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2.随迁子女父亲(母亲)须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必须在集美区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区居住。
三、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
这是规定,你可以算一下。

㈧ 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法律分析: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一)持有厦门市有效的居住证;(二)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㈨ 2019年厦门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厦门市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秋季我市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本市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的报名时间为8月2日、3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30日。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8月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三)小学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单位应于报名前一周向辖区内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精神,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继续实行积分入学、电脑派位的办法。各区教育局在组织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厦教综[2014]4号文件精神,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同时,结合本区区情,在暂住时间认定、社保缴交年限计算等方面适当采取一些灵活措施,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在确保公办小学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剩余学位,遵循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1.预约登记报名。4月16日至30日,区教育局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或指定地点,接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报名。

2.缴交审核材料。7月28日前,各区根据预约报名情况,规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缴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原籍身份证明、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父(母)在厦证明、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各区教育局应及时组织审核随迁子女家长提交的材料,并核算积分。

3.公示入学积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各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

4.公布学位情况。8月7日,各区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5.填报派位志愿。8月7日至8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填报派位志愿。

6.电脑派位入学。8月12日前,各区应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区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7.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7日,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教育局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要对现有公办小学的学位进行核查,充分挖潜扩容,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于8月7日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和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

(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各区教育局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本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由户口所在辖区教育局于8月7日前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切实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服务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级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民办小学定级评估结果,合理核定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要加强民办小学统筹管理,对积极招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小学,根据评定等级按不同标准分别给予办学专项经费补助。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四)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72号)要求,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五)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工作。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兴学人士直系亲属及到我市投资、工作或置业的台胞子女等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就学,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或已满额,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引导调整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六)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区教育局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确保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所需信息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方便。

各区教育局、各小学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行政区内小学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行政区的小学之间的问题、区属小学与直属小学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公平。

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政策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公办小学除由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联合招收的个别体育特长生外,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精神,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区教育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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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厦门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须在厦暂住。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外实际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厦暂住证,暂住证应表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2、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学生父(母)须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