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么申请救助金
申请。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应当以户主或者其代理人的名义向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通过户籍(或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要会同村(居委会)及时开展入户调查、收入核定、民主评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等工作;批准。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通过村(居委会)公布审批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 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为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② 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怎么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85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自2022年6月1日起新申领的,按每月1005元发放不超过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银行卡;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申请流程:
1、自助办理:厦门市人社局官网(进入个人网厅-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厦门人社个人微信公众号、我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自助办理。
2、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所属(灵活就业人员按户口所属)由市或区社保中心受理。
注意事项:
自2020年阶段性失业保险保证扩围实施以来,失业补助金最长可申领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申领2个月,超过最长申领月数的不再给予受理,未超过申领月数的按现行待遇标准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临时生活补助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未领取的月份及金额可保留,领金期限内再次登记失业时,失业人员可以按原渠道申请继续按月领取剩余的月数及金额(补助标准不再重新计算)。临时生活补助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③ 民政救助怎么申请
一、民政救助怎么申请
1、提出书面申请。首先是由需要民政救助的人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写明缘由(天灾或人祸)造成生活困难。2、村委会审批。提出书面申请后,交由所在村委会进行审批,村委会填写审批表并在书面申请和审批表上签字盖章。3、乡镇审批。村委会审批通过后,交由乡镇民政部门签字审批并盖章。4、县民政局审批。乡镇审批通过后,由乡镇交由县民政局审批。5、复印证件。民政救助需要复印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与审批表一同上报。6、发放款项。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发放民政救助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上。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二、市民政局惠民政策低保救助的申请条件是?
关于市民政局惠民政策,城乡低保救助申请条件:凡持有本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城乡困难居民,均可申请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户主向户籍所在村(居)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两人以上入户调查→村(居)民政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张榜公示;镇街民政办进行资格审核→张榜公示;市民政局资格审核→通过网络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疑议的审批→发放低保金。城乡低保实行差额补助,领取的低保金额=低保线标准(现行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4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35元)-人均家庭收入。
三、民政救助政策包含什么
(一)低保政策。1、低保申请条件:要持有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710元。2、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为三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3710元(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等导致的极贫人口增发8.6%的低保金,达到4028元)、2200元、1600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人或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
(三)医疗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对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人口。2、救助标准: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城乡低保对象按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
(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六)孤儿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补贴标准:分散抚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集中抚养的是每人每月1100元。
(七)高领老人救助政策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④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一、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救助基金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⑤ 2022厦门失业生育补助金领取流程一览
【2022厦门失业生育补助金领取流程一览】
网上办理:
进入厦门人社个人网厅,点击“社保”---“本市女性失业生育补助金申领”
线下办理:
携带以上材料到失业前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中心办理。办理成功后每月23-25日通过银联转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地点:
1、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
2、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3、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保险中心
4、厦门市湖里区社会保险中心
5、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
6、厦门市海沧区社会保险中心
7、厦门市同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厦门2021医保年度年终结转后怎么查询医保账户金额?】
开机后怎么查询我的医保账户金额?
A: 有三种方式:
1、登录“厦门医 保 ”公众号查询。
2、前往厦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用自助机查询。
3、电话查询
结转时间:2022年6月30日21时至7月4日6时。在此期间,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所有线上、线下服务,市、区医保经办窗口暂停对外服务。
【2022年福建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调整】
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⑥ 怎么申请救助金
【法律分析】: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所需材料略有不同。(一)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应该提供以下材料: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 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3、抢救费用证明材料,包括: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门、急诊为病历复印件,住院为72小时抢救记录)等,均应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4、办案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受害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二)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 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3、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受害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殡葬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⑦ 厦门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指南
厦门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厦门市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死亡,停止领取失业金,其家属可按法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参照我市在职职工的标准执行。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申请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继承人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死亡证明。(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
4、继承人、抚恤对象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原件。(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证书)。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申请流程:
1、网上办理
登录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本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2、申办系统无法查询到共享信息的,请携带所需材料至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前台办理
⑧ 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网上怎么申请附详细流程
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网上怎么申请?附详细流程
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网上申请流程:
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登录厦门市人社官网的个人网厅自愿申领。
第二步:进入“社保”,点击“失业临时生活补助金申领”;
第三步:阅读失业临时生活补助金申领须知,按提示进行申请即可!
线下办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所属区域(灵活就业人员按户口所属区域),由市或区社保中心分工负责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
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处于停保状态),参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85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自2022年6月1日起新申领的,按每月1005元发放不超过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相关告知:
自2020年阶段性失业保险保证扩围实施以来,失业补助金最长可申领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申领2个月,超过最长申领月数的不再给予受理,未超过申领月数的按现行待遇标准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临时生活补助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未领取的月份及金额可保留,领金期限内再次登记失业时,失业人员可以按原渠道申请继续按月领取剩余的月数及金额(补助标准不再重新计算)。临时生活补助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