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一、厦门市内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四)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共有人属直系亲属关系的,允许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五)厦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意见》(厦府办[2009]28号)对前两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取得房屋产权证。
4、岛外夫妻投靠落户岛内: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三)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5、岛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岛内:
(一)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二)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五)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六)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6、岛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岛内: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二、厦门市内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
Ⅱ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2、携带户口迁入办理所需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迁入。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厦门市公安局。
详情:1、申请人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2、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福建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不同的落户类型的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各不相同,详细信息可进入厦门政府官网进行查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Ⅲ 厦门夫妻投靠集体户落户指南
厦门夫妻投靠集体户落户指南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厦门夫妻投靠集体户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岛内夫妻投靠:
办理条件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海沧、同安、及翔安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对于入选国家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办理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夫妻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夫妻的《结婚证》;
(四)符合办理条件第二项的人员,由窗口民警进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人社局人事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i厦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
2、经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现场办理:
1、申请人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2、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岛外夫妻投靠:
办理条件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对于入选国家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厦门(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三)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办理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夫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三)符合办理条件第二项的人员,由窗口民警进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人社局人事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流程
步骤一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步骤二
窗口受理,对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
拓展
夫妻投靠落户厦门怎么申请?
一、申办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夫妻已结婚登记。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二、申办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三)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原件;
2.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五)符合办理条件第四项、第五项的人员,由申请人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复印人事信息批件(含申请人户口迁入厦门时的学历、职称等信息,人事信息批件可为《报到证》或《调动审批表》),并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技能人才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由申请人到劳动力大厦(长青路191号)确认技能等级,联系电话:5325827。
三、办理流程:
1.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落户思明、湖里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地址:云顶北路842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六、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五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
;Ⅳ 厦门市内户口转移指南
厦门市内户口转移指南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厦门市内户口转移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厦门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二、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厦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办理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厦门内无房承诺;
(四)岛外四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公民的户籍移往思明区、湖里区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流程
步骤一:当事人带齐材料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步骤二: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Ⅳ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厦门户口迁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迁户口是在镇内需要一天、县内需要三天、市内需要5个工作日、省内需要十五个工作日,而省与省之间迁户口的需要二十个工作日以上,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迁户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Ⅵ 厦门市内户口迁移指南
厦门市内户口迁移指南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厦门市内户口迁移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迁移范围
1、岛内户口互相转: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转移;
2、岛外户口互相转: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转移;
3、岛内户口转岛外: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亲属的;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解读: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里,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
三、岛外户口转岛内还需要:
1、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五周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注意:投靠直系亲属、配偶,需要对方落户满5年,夫妻投靠需结婚满5年。
四、申请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无房证明);
(四)岛外转岛内还需要: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许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个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打印。)
五、办理流程
直接带上材料去各个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就可以,是在户籍窗口。
;Ⅶ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将户口迁入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Ⅷ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
厦门是福建的副省级城市,也是中国着名的旅游城市之一,因此吸引着不少外来人口来厦门工作,有些甚至还在厦门买房定居;买房定居后就会将户口迁入,那么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
首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然后携带《申请入户登记表》、户口薄、身份证、暂住证、准迁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厦门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厦门户口迁入需满足以下条件:1、落户在厦门思明区、湖里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八年,缴存社保满八年;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缴存社保满五年;2、有固定的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3、在本市拥有房产;4、无违法犯罪记录;5、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能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如投靠人是在职干部或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表;
2、结婚证、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居住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以及厦门户口迁入需满足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