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厦门的住房公积金漳州可以用吗
厦门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漳州市使用。办理流程如下: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综上,厦门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漳州市使用,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② 为什么提取到中行的公积金无法使用
原因是购买非居住类房屋。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政策,对职工购买住房有着严格的要求。即,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普通商品房,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具有非住宅性质,如商铺、车位、别墅等类型,则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专业术语,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
③ 厦门象屿公积金交多少
各个单位缴交不一样呢,最低的是96元每月,也有按照月工资的10%缴交。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将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称“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1、2017年1月1日前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17年1月1日后(含)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月工资收入。2017年1月1日后(含)新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中,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统称“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1、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在5%到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2、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称“月缴存额”)计算:1、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2、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922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
办理方式:1、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2、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的单位,可登陆中心网站办理。
④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界面点不开什么原因
应该是网站本身问题,你可以换一个方法,职工可通过5种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
方法一:网上查询
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各个地方不一致)。
方法二:自助式终端查询
职工可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输入查询密码,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折的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也可到发放联名卡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三:柜台查询
职工本人、职工配偶、受委托人、单位经办人、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要查询打印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向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所属管理处提出申请。
方法四: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使用人工服务或自助语音服务,可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五:短信查询
职工可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免费定制短信业务,接收公积金变动信息通知,同时职工也可使用手机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⑤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七月一日以后是不是取不出来
谣言,我打电话问过厦门公积金管理处了,他们回答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可以正常办理
⑥ 厦门公积金怎么查询不了了
厦门公积金查询不了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1、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
2、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⑦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认套数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认套数
降低贷款门槛,调整贷款执行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我市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新政。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从4月7日正式实施。
买第二套房更容易了
之前:查房,查贷款,结清贷款后满一年,三个条件都符合了,才能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在:只留下了“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项,即职工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查房。
首付比例可低至20%
之前: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必须按不低于50%支付。
现在: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不再受购房面积和套数的影响。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5%
之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
现在: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降低门槛贷款结清即可再贷
查房,查贷款,结清贷款后满一年,三个条件都符合了,才能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些复杂的前置条件被“精简”,只留下了“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项。也就是说,职工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查房。只要还清了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又有购房能力,就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贷款门槛被大大降低,并不意味着新政不再支持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们。新政明确,优先向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统一比例:
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
在新政出台之前,我市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依照不同情况,有不同档次。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必须按不低于50%支付。而新政明确,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不再受购房面积和套数的影响。
不过,若职工需要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由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新政调整的不单是首付款比例,还有公积金贷款利率。依照以往政策,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二套房则要上浮10%。新政取消了购房套数带来的差别,即只要借款申请人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就统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提高额度:
单职工贷款额提至50万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新政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了25%。原政策标准是2012年初制定的,依据的是当时我市的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水平。随着厦门商品房价格的上涨,原有的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已经难以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此次调整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公积金政策性金融保障作用。
怎样才能申请到最高额贷款?
流动性调节系数越大,职工能申请到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
单职工最高额度提升到50万元,不等于每个人都能申请到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各自缴存基数、贷款年限、账户余额等相关。
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流动性调节系数越大,职工能申请到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
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全市的公积金贷款使用率确定,4档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着4个贷款使用率区间。新政适当上调了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贷款使用率区间,将原政策中的60%、85%、90%三个档次线提高为75%、95%、100%。这样一来,在同等条件下,职工就能得到更高额度的贷款保障。
;⑧ 厦门户口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买房子和装修房子就可以用的。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嘛。肯定能用公积金了,不然交了有什么用啊。
⑨ 厦门市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住房公积金,也称公积金,是职工及其工作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住房公积金具有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不低于职工个人缴纳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向参加公积金制度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贷款,能用来还月供,而不能用来做购房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