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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如何用医保看病

发布时间: 2023-01-11 14:57:21

㈠ 厦门的医保卡可以在别的地方用吗

是可以异地使用的,只不过需要进行备案。
厦门医保部门出台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新政策里新增了5大亮点:
1.跨省异地就医与全国结算平台接轨,不再“跑腿”“垫支”!
办理备案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实现,极大降低了因报销医疗费用往返两地而产生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2.备案机构简化确认程序,手续更加便捷。
原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必须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简化为,若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12333.gov.cn)上有公开的,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不必确认。
3.备案变更时限6个月缩至3个月,更加人性化。
原规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原则上自异地就医备案生效之日起6个月以内不得注销登记或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虑到现今交通更加便利,人员流动极为方便,将时限缩短为3个月。
4.备案后短期回厦可恢复刷卡,充分考虑参保人需求。
办理异地备案人员,短期(3个月以内)回本市的,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其异地就医备案,并开通其社保卡在本市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直至其离开本市。
5.办理备案可就近,更加便民。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目前,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以往必须到户口所在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一、厦门医保卡异地如何报销?
随着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的开通,厦门医保参保人在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就诊住院,只要按照程序报备,就可以就地在4小时内完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出院时只需缴纳应该自付的医疗费用即可;据了解到,北京、上海是厦门参保人转外就医费用的高发区,这12家试点医院也是转外就医较集中的、医疗技术水平也较高的名医院。
二、厦门社保卡可以异地刷卡
厦门社保卡可以异地刷卡,方便了市民跨地区就医购药。持厦门社保卡,可在漳州、泉州直接刷卡看病买药,接受刷卡的目前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下一步将逐步开通;厦门、漳州、泉州三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合作项目正式实施。厦门的参保人员可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持社保卡到漳州、泉州就医购药时,医疗费用可以实时刷卡结算。目前,接受异地刷卡的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和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将在下一步逐步开通。
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病,消费后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到你医保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参保人员患病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外就医:
(一)经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专家会诊后仍无法确定诊断者;
(二)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因设备、技术等原因无法治疗的疑难病症;
(三)特殊病例需转到市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者;
(四)异地居住(工作)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到第三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第三条转外就医审批程序:
(一)参保人员符合上述情况之一需转外就医的,由本市(或居住地)三级(或二甲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建议书》,提出转外就医理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医疗机构审核盖章,报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准,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为转外就医的参保病人办理转外就医登记手续。
(二)因病情危急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转外手续的,须在转外就医后七日内按上述程序补办。

㈡ 厦门农村医保卡在医院看病怎么用

有厦门的医保卡,现在人在老家做手使用医保卡的方法如下:
1、先给厦门医保办打电话告知一下,留下联系电话。
2、医保办有可能会核查
3、顺便咨询一下报销比例。
分三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1、外地医院是指定医院的(一般外出人员可指定两到三家或当地医保会标识两三家),和当地同等对待。
2、非指定医院的,一定需要是急诊,并且要有医院方面出具的书面证据(最好病历上有显示),出院时要带全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一定要记得复印病历。回当地医保办报销时,要按当地医保办的规定执行。
3、没有急诊和急需手术的书面证明的,正常途径一般不会赔。当然,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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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异地医保在厦门就医怎么报销

答:医保异地就医报备流程:
1、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市医保大厅领取《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
2、按规定填写并到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
3、将填好后的申领表拿回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4、住院时请及时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登记。
5、出院一个月内,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和此表复印件报销住院医疗费。
6、选择就医医院必须是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7、跨年度医疗费必须按年度结算
相关知识:
1、 异地就医人员的适用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在厦门就医一定要了解厦门异地就医的的相关注意事项,异地就医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政策,以下三点为厦门市异地就医特别注意事项。(1)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手续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因病情需要,来不及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须于异地就诊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补办。已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多疗程治疗,可不必再次办理转诊。(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目前,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3)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社保卡就医。社保卡是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㈣ 厦门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流程是: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出院,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㈤ 厦门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吗

法律分析:
可以。无论厦门参保人到外地就医,或是外地参保人到我市就医,经备案后在就医地,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直接联网结算。厦门社保卡可以异地刷卡,方便了市民跨地区就医购药。持厦门社保卡,可在漳州、泉州直接刷卡看病买药,接受刷卡的目前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下一步将逐步开通;厦门、漳州、泉州三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合作项目正式实施。厦门的参保人员可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持社保卡到漳州、泉州就医购药时,医疗费用可以实时刷卡结算。目前,接受异地刷卡的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和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将在下一步逐步开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衍生问题:
不是本地的医保卡可以报销吗?
不是本地的医保卡可以报销,但是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异地医保就医报销范围和原则: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3、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㈥ 厦门医保报销

1、转外就医:事前须到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转外者,可由已备案的当地三级医院出具转外建议书。2、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先须办理报备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医疗保险为老百姓大大减轻了看病费用的负担,同时医保管理体制也逐步完善,对于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事宜也严格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大家是否了解厦门医保怎么报销呢?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范围有哪些?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 报销比例
新政策实施后,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水平将达到55%,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
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43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了4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的目标高出11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120元。
二、 报销范围
1、本规程中所指的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因病在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由参保人现金垫付的、且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医保相关文件规定的诊疗项目最高限额支付标准,对参保人所提供的诊疗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本地和外地的诊疗项目费用,一律按照《厦门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结算支付。
3、已由其他险种、第三方责任人赔付的,或慈善捐助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三、办理机构
由厦门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医疗费审核报销。
四、报销时限
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 日至次年6月30日。在外地发生的跨医保年度住院费用必须于该医保年度的6月30日预结,费用清单亦以6月30日为界分别打印。费用报销申报截止时间为次个医保年度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时间
经办机构受理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由经办机构另行预约。
本文中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了厦门医保怎么报销的相关内容,需要办理医保报销的人员可以根据上述内容准备材料,前往指定机构进行办理。另外新政策的实施为厦门市带来百分之五十五的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同时还提高了医保财政补助金额,这对于厦门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㈦ 厦门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类材料:

(一)就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㈧ 厦门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随着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的开通,厦门医保参保人在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就诊住院,只要按照程序报备,就可以就地在4小时内完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出院时只需缴纳应该自付的医疗费用即可。

据了解到,北京、上海是厦门参保人转外就医费用的高发区,这12家试点医院也是转外就医较集中的、医疗技术水平也较高的名医院。

而对于在试点地区试点医院门诊治疗或者在试点地区非试点医院就诊的患者,可以向设立在当地平安养老保险分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递交相关的就诊资料,由其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报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后,将报销金额转入患者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