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厦门社保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可以。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补缴,厦门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厦门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❷ 厦门医社保怎么补交
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交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中止享受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补缴所需材料和流程为:请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社会保障卡、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征缴部门办理即可。 拓展资料:社保断交以后的补交需要手续。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除了这些,你还是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❸ 厦门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原固定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年一次性补缴满十年
1填写一式三份《厦门市原固定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至稽核科35号窗口确认实际缴费年限、核算补缴月数及补缴金额2.持《申请表》、职工本人档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等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审核3、持审核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稽核科35号窗口打印补缴单据《厦门市社会保险费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至地方税务局缴费地税缴费时间: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需加盖受理银行的业务章)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养老科或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二)、非原固定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0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一次性补足十五年:
1、填写一式三份《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申请表》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至稽核科35号窗口核算补缴月数、补缴金额2、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稽核科审批3、至稽核科35号窗口打印补缴单据《厦门市社会保险费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至地方税务局缴费地税缴费时间: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需加盖受理银行的业务章)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养老科或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三)农场人员养老退休不足年限补缴
1、填写一式三份《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申请表》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至稽核科35号窗口核算需补缴金额(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最低社会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22%)2、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稽核科审批3、至稽核科35号窗口打印补缴单据《厦门市社会保险费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至地方税务局缴费地税缴费时间: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需加盖受理银行的业务章)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养老科或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❹ 厦门医社保中断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医社保中断可以补交。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个人办理五险一金,那么断交后需要补缴的是医疗养老险,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缴纳养老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❺ 厦门居民医保怎么补缴
退休(养)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一)已办理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1、须提供材料:
1)《厦门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
2)《厦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审核表》。
2、办事流程:
1)市社保中心稽核科领取补缴审核表;
2)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确认补缴年限,稽核科审核并确认、打印补缴凭证;
3)地税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