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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怎么领取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2-13 05:26:37

A. 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

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条件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申办材料

(一)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二)本人本市银行一类储蓄卡;

(三)非本人购房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体现配偶、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

(四)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

(六)外地购房的:

1、已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若契税完税凭证上无法体现购房金额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权属涉税材料);

2、未办理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还应提供登记备案过的购房合同(若需提取至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

3、若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无法提供原件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和借款合同原件。

(七)省外购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之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社保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酬税单。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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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厦门公积金提取新规

法律分析:厦门公积金购房类消费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4、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厦门公积金非购房类提取条件: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3、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的;4、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厦门公积金销户类提取条件: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调离本市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出);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5、非本市户籍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C. 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0年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D. 厦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厦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房提取

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

2.2018年6月2日(含)之后父母或子女在厦门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

注意:房屋所在地必须为自己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建造、翻建、大修提取

1.本人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父母或子女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零星危房改造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注意:房屋所在地必须为自己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租房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

2、办理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

物业费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低收入家庭的.;

2.拥有厦门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连续失业满两年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厦门户籍的;

2.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且住房公积金停缴满两年的。

注意:有厦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公积金应优先偿还。

调离本市(户籍迁出)提取

需同时满足:

职工调离且户籍已迁出厦门的

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出境定居提取

职工已办理出境定居手续

离退休提取

职工已离休或退休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提取

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有厦门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外地户籍离厦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非厦门户籍的;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3.申请前两年内未以同一理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注意: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按本指南事项申请提取。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厦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职工本人及配偶有本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在厦门的老旧住宅需加装电梯的;

2.厦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已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的。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住房的老旧电梯需更新改造的;

2.本市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已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的。

预制板房自主集资改造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自主集资改造本市预制板房的;

2.本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建设项目已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的。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申请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特殊病症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身患特殊病症(在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目录内)的;

2.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有厦门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提取

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房屋灾损的,职工应为房屋的产权人);

2.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职工应在灾损发生一年内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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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厦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一、厦门公积金购房类消费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4、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二、厦门公积金非购房类提取条件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的;

4、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提取需要的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3)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6、其他证明材料:

(1)职工在非本市贷款购房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2)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租房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无房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出具);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上一年或当年);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出具。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6、其他证明材料:

(1)已婚的,还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2)租赁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还应提交《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3)租住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提取流程

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逐月提取的额外流程

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首先当事人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由于购买住房,或者租房等情况;其次,如果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当事人就可以携带所需的材料,到相应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进行手续的办理,接着就可以领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