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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疫情补贴哪些是就业困难群体

发布时间: 2023-02-13 12:07:11

❶ 厦门4050社保个人一年交多少,厦门4050社保补贴标准是如何的

厦门4050社保个人一年交多少,厦门4050社保补贴标准是如何的?个人怎么交社保

如果能够符合4050社保优惠的方案,其实社保费用缴纳也可以节省不少的费用,还可以保证好我们的社保待遇。厦门4050社保个人一年交多少,还是要看现在的社保方案情况,以及补贴的具体额度等。毕竟方案不同也会影响到社保费用,而且也要注意好自己是否符合4050的社保优惠要求,然后再去进行申请。

厦门4050社保补贴什么意思?

其实4050社保方案就是女性达到了40周岁,男性达到了50周岁,但是没有找到工作单位,属于困难就业群体的情况,那么都是可以申请社保补贴的。尤其是疫情期间很多人都已经下岗,只要是达到了年龄要求,那么也可以申请一定的社保补贴。

厦门社保补贴标准是如何的?

厦门4050社保个人一年交多少?其实社保局是有一定的补贴,但并不是全额补贴的。按照有关法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有补贴,但是要按照参保人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来补贴,现在这两项保险的补贴金额是50%,自己只需要承担一半的社保费用即可,享受到的待遇还是相同的。

厦门其他的社保补贴是如何的?

如果要确定厦门4050社保个人一年交多少,那么还是要了解好其他的方案。比如现在社区的就业范围补贴,如果符合有关法规的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那么每个月还会有15元的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是在4050人员上班之后,那么每个月可以领取到80元的补贴费用。

❷ 今年哪些城市有疫情补贴政策

部分城市的优惠政策如下,篇幅有限不一一列出了
一、2023年延续社保优惠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通知提出,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广东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将延长到2023年底

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上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4项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将延长到2023年底

上海人社发布消息,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解企业社保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4项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将延长到2023年底。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权益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四川4项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将延长到2023年底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申请缓缴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以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大连受疫情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至2023年3月底

中小微企业可通过“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大连金保工程网上申报系统”(工伤保险)线上渠道申请缓缴,即申即享。
缓缴的社保费可在2023年12月底前补缴。

山西省困难企业现阶段仍可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网上经办平台线上申请,亦可到到省社保局经办窗口线下办理审核。已办理过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的困难企业,在缓缴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宁夏全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缓缴社保费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到期后,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广西扩大社保缓缴范围,延长补缴期限

广西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组织,可缓缴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9月至12月。缓缴政策到期后,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逐月或一次性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河北扩大社保缓缴范围,延长补缴期限

河北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组织,可缓缴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9月至12月。缓缴政策到期后,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逐月或一次性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山东全省企业均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企业,可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分期缴纳。全部缓缴费款应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

辽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

海南加大稳经济助企纾困力度,延长社保补缴期限

延长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缓缴补缴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至2022年10月31日。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医保至2022年10月31日。
扩大扩岗补助实施范围,对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善世集团】全国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集团,企业新一代人力资源经营伙伴。(sshrs.cn)

二、企业稳岗返还大幅提高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优惠政策延长了,并且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了,大型企业返还30%(和之前一样),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升到90%。

企业需满足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是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

返还比例:

大型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

中小微企业则是90%(原来政策是60%)。

注: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怎么申请?

采用“免申即享”新模式:不用申请,符合条件就能直接享受。小微企业如果没有对公户,还可以直接退还到缴纳社保费的账户里。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吸纳就业补贴

惠州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参保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机构需于12月31日前提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

向纳税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交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与派遣的实际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确认书》,以及双方企业盖章确认的人员名单。

山东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期限截至2023年1月31日

劳务派遣企业需自主申请,根据其自用职工和派遣到其他企业的职工总数申领。

新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度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享受,免申即享。

海南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扩大扩岗补助实施范围,对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江西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发布相关操作指南

采取业务经办系统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开展“直补快办”,精准发放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确保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

四、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海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根据企业2022年7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发

2022年累计出现 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可对因新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厦门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根据企业(8月前已参保单位)2022年3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发

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已参保的单位,根据厦门疫情发布情况,按照单位8月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发放补助;此期间发生疫情的,疫情结束前新注册的单位,以注册当月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取值。

五、培训补贴

深圳福田区2022年第二批新型学徒制申报时间截至11月15日下午18:00

需申报的企业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福田区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淄博市2022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4500元/人/年、高级工5500元/人/年

人员较少的中小微企业可联合申报开展培训,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补贴。

篇幅有限,各地政策不一一列出

❸ 厦门一次性留工补助

各区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现行政策,现就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区(区指厦门市6个行政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参保企业(即:指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中高风险区域,其封控、管控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企业;在封控、管控区域外,受疫情影响,2022年期间一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 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参照实施。
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给该单位发放补助,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二、取值及发放标准
(一)取值标准:2022年8月前已参保的单位,以2022年3月当月(厦门2022年3月疫情开始),按照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该次疫情结束前新注册的单位,以注册当月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
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已参保的单位,根据厦门疫情发布情况,按照疫情发布8月当月(厦门2022年8月疫情开始),按照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此期间发生疫情的,疫情结束前新注册的单位,以注册当月该单位的申报参保及缴费人数(含实际缴费和申报缓缴人数)取值。
(二)发放标准:按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500元标准给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三)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多次符合条件已发放的,不重复发放)。可与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重复享受。
三、名单认定及金额计算
(一)名单认定
1.市人社局商请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防控办公室提供2022年中高风险区(含封控、管控区域)清单以及疫情开始和结束时间。
2.市人社局商请市编办提供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名单。
3.市人社局商请税务部门提供符合经营地(或注册地)在中高风险区内的所有参保企业名单以及所有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单位名单。
4.市人社局负责比对已注销单位名单,并经行政协助等方式筛查黑名单后,确定发放名单。
5.市人社局分批次认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单位名单。
(二)金额计算
根据发放名单及返还标准中确定的参保职工取值口径计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金额。
四、发放方式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采用按单位所属市或区“免申即享”和“全程网办”方式发放。发放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确认银行账户等信息并阅签承诺书。公示期满,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将直接拨付至单位的银行账户;无对公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直接拨付至其单位法人银行账户。
五、执行期限及其他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截止到2023年第一季度。市社保中心受市人社局委托负责名单认定等相关经办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资金兑现。有备付期限及上级其他要求的条件,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封控、管控区域内销售收入未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由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中心依申请复核。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