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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把户口迁移到厦门

发布时间: 2023-03-03 20:11:33

Ⅰ 厦门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当事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隶属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辖区的到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
2、户口由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移入思明区或湖里区的按照《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3、户口在思明区和湖里区之间迁移的,当事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
厦门公民市内移居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厦门公民市内移居申请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近三个月);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四)岛外四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公民的户籍移往思明区、湖里区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Ⅱ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2、携带户口迁入办理所需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迁入。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厦门市公安局。
详情:1、申请人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2、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福建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不同的落户类型的条件、材料、流程、地点各不相同,详细信息可进入厦门政府官网进行查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Ⅲ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前往厦门买房落户。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厦门户口迁入条件和申报材料有哪些吗?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时间是几点呢?接下来,就让我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下。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1、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五年(岛内需满八年,岛外需满五年);
2、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依据
(一)《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
厦门户口迁入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依据: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2.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丢失补办每证3元。
厦门户口迁入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 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暂住证满年限的证明;
(五)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六) 市人社局出具的《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审核表》;
(七)《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和市国土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配偶名下房产,需提供《结婚证》);
(八) 原户籍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厦门户口迁入条件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Ⅳ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厦门户口迁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迁户口是在镇内需要一天、县内需要三天、市内需要5个工作日、省内需要十五个工作日,而省与省之间迁户口的需要二十个工作日以上,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迁户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Ⅳ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

厦门是福建的副省级城市,也是中国着名的旅游城市之一,因此吸引着不少外来人口来厦门工作,有些甚至还在厦门买房定居;买房定居后就会将户口迁入,那么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

首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然后携带《申请入户登记表》、户口薄、身份证、暂住证、准迁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厦门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厦门户口迁入需满足以下条件:1、落户在厦门思明区、湖里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八年,缴存社保满八年;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缴存社保满五年;2、有固定的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3、在本市拥有房产;4、无违法犯罪记录;5、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能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如投靠人是在职干部或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表;

2、结婚证、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居住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以及厦门户口迁入需满足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Ⅵ 户口迁厦门有什么条件

投靠入户: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办理材料:夫妻投靠入户: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