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保障性住房是政策性住房。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个别家庭已无法承担旦歼商品房的房价负担,部分人员有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想法。那么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什么样的情况不能申请,保障新住房还有什么政策值得关注呢?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两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三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低于规定的标准;
3、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人均所有或租赁的公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低于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的6倍。
注:
(1)年满30周岁单身居民符合前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2)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
(3)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二、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情况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政策解读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申请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老昌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本文给出了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以及关于保障性住房侍迟扒的相关政策性内容。相比较而言,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比较严格,限制性的条件也比较多,申请到保障住房后也有很多限制。即使达到了条件,还存在摇号排队的问题,关注保障性住房的大家要合理安排好自己的购房计划。
2. 厦门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1.《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
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或退房
5.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6.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做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家庭人员、婚姻、户籍、资产、住
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7.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
8.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供核验
二、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初审办理条件
(一)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
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
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
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
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
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二)单身居民申请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
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
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
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
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三)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四)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
2.厦门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为:1人
户,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三、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初审办理流程
1、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各镇街根据自身工作规定自行修改)
2、审核公示审核人员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3、决定审批人员依据法定条件进行审批,出具
法律依据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二)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三)符合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
3.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法律主观: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程序、流程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9、配售:羡局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9、配售:市住宅办如正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兄橡让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4.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
一、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是怎样的?
厦门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条件2022新规: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厦门保障性住房单身居民申请条件2022新规: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5. 厦门的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知
申请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
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
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
购。】
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轮候配租
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
可配租三房型。【●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规定下调一房型配租。
●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我市户籍相关政策,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置的原则进行配租。
原则上岛外不安置岛内,岛内鼓励安置岛外。●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
6. 厦门保障性住房期房要多久可以入住
需要等上一年到一年半左右。
现房和期房,怎么签租赁合同与家庭收入有关。
比如,2-3人户家庭收入5万元以下的,如选择现房,可签订租赁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如选择期房,交房时只对住房条件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可签订租赁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
家庭收入5万至8万元的,如选择现房,按规定签订过渡租赁合同,过渡期为一年;如选择期房,在交房前需对住房条件进行复核,符合条件可签订过渡租赁合同,过渡期一年。过渡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签。
7. 厦门保障房退了还可以再申请吗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戚手让行为的;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芦扮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高哗嫌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根据选房顺序号自愿选择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保障型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1
申请办理流程
社会批次
1.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2.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3.申请家庭应根据号段,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
(一)公布指标和房源:市住房局公布“三高”企业房源切块指标和房源信息;
(二)组织摇号: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摇号确定企业房源分配结果;
(三)企业初审与申报:“三高”企业内部对本企业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骨干员工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根据指标数,结合企业分配的房源,将确认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名单及对应配售的房源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是否符合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函市住房局(市房屋事务中心及委托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情况;
(五)审核结果公示;
(六)办理购房手续。
高层次人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才名单,经公示后,将意向申请人才住房的本市高层次人才申请家庭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2. 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顺序号;
3. 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进行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骨干人才批次
1.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名单,经公示后,将意向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我市骨干人才申请家庭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2. 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3. 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2
面积和房型分配
我市新建的保障型商品房房型面积执行新标准: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和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根据选房顺序号自愿选择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家庭,可以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目前厦门已经建好的保障房暂无这些户型,之后新建的会按照这个标准。
保障型商品房的价格如何定?
保障型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购买了保障型商品房后,是否可以转让或者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保障型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的时间起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只能通过按原价格折旧回购方式退出该住房;保障型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购房人如需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当按原购房价与提交申请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房屋市场指导价按购房人提交申请时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参照保障型商品房同一地段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评估确定。
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不可再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如需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办理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手续。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怎么申请3
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汇总
保障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为解决本市无住房家庭的安居需求,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留才力度,与原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此次修订在保障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纳入保障范围。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二)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
(三)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请前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申请人单身需年满30周岁。
(四)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
(五)经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另行制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一)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转让行为的(所谓房产转让行为,包括以买卖、赠与、家庭析产、以房抵债等方式转移房产权属的行为);
(二)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三)作为商品住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四)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
(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六)已购本市保障性住房上市转让或者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含按照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