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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老年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5-19 03:21:02

Ⅰ 请问厦门鼓浪屿景区门票60岁老人有优惠吗

厦门鼓浪屿景区门票60岁老人没有优惠。门票价格如下:

上岛船票:

1,外地游客35元,从东渡上岛(晚上五点半后可从轮渡上岛)。

2,本地游客凭身份证、暂住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伯仍从轮渡上岛,票价8元。

景区核心景点票务信息:

1,日光岩:50元/人。

2,菽庄花园(含钢琴博物馆):30元羡陪/人。

3,皓月园:10元/人。

4,风琴博物馆:15元/人。

5,国际刻字馆:5元/人。

6,鼓浪屿核心景点套票(以上五景点联票):90元/人。

(1)厦门市老年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鼓浪屿地形地貌:鼓浪屿形状不规则;周长2.85英里,长1.1英里,宽0.72英里;值得注意的是一大堆花岗岩石散布其上,其中岛之中部偏南的那块岩石最高,海拔有302英尺。

以形态丰富的岸线、水域为边界,以日光岩、笔架山、升旗山等由自然地貌变化而形成的冈峦起伏念派镇的仔粗山地景观为主体的自然形态,融汇了不同类型的建筑、园林等人工形态的景观综合体。建筑或兀立于台地.或依山而筑,或凭水而建。

Ⅱ 厦门老人住院独生子女可以申请补助吗

厦门老人住院独生子女可以申请补助。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训练、就业、就医、住宅、孩子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照顾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
(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各级财政按规定补助;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Ⅲ 请问,70岁以上的老人,厦门和鼓浪屿的门票是否可以优惠

70岁以上的老人是免费的。

鼓浪屿风景区各景点不仅对本市户籍离退休老人和全国的离休老干部是免费开放的,而且对全国各地7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都是免费开放的。

本市老人持敬老优待证、外地离休老人持离休证,全国各地7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到鼓浪屿风景区的各旅游景点参观游玩。



(3)厦门市老年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鼓浪屿气候:

鼓浪屿,温暖湿润,光热条件优越。四季季相变化颇有规律:春季季风由东北转偏南,由冷转暖,雨水增多,夏季有台风和雷雨的调剂,给热天带来凉意, 时有台风;秋季少雨多晴; 冬季有东北季风,冷而不寒。

年平均温度为21.2℃。海陆风极为明显,往往半夜起至中午吹西至西北风,午后起至半夜前吹南至东南风。夏季风一般为东南至西南风,平均只有2—3级。雷暴5—8月份最多,雷暴的产生常造成暴雨。海雾从十一月份至来年的六月份产生,以三月份最多。浓雾一般产生于午夜及早晨,连续最长3天,最短1小时。

Ⅳ 没在厦门交医社保64岁老人落户有什么政策吗

城镇居民参保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为:
1、男60、女5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员;
3、持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
4、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以上,男60、女55周岁以内)未就业的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到本人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每月4日至月底均可办理。
报送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Ⅳ 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本规定的组织实施。第五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第六条每年“重阳节”,即农历九月初九,为本市“老年节”。第七条赡养人必须履行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使老年人的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第八条赡养人对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给予治疗、照料或支付费用请人代为照料。第九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和照管老年人的林木、牲畜,或支付费用请人代为耕种和照管,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条赡养人不得强行将老年人与其配偶分居赡养,不得要求老年人从事力不能及的劳动。第十一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不得干涉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赡养人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家庭生活。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宗教信仰和民族生活习惯。第十四条赡养人或其他亲属需要改建或装修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应事先征得老年人同意或签订协议,明确产权或使用权,并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暂时住房。第十五条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完善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相适应的养老金调节机制。第十六条离退休老年人的离休费、退休费、养老金,以及按规定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老年人原所在工作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第十七条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纳、集体补助、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办法,多渠道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可定期为老年人发放养老生活补贴。第十八条按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发放“敬老优待证”。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可享受下列优待服务:
(一)政府文化部门和市、区工会开办的娱乐场所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待,老年节免费优待;
(二)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单位对老年人实行优先售票、优先托运行李等优待服务;
(三)市体委所属的体育场、馆对有组织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实行优惠开放;
(四)市老年活动中心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
(五)公园、风景点、博物馆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六)收费公厕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七)本市规定的其他优待服务。第十九条持“敬老优待证”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享受前条规定的优待服务外,还可享受以下优待服务:
(一)市、区属医疗机构免收平诊挂号费;
(二)市公交总公司和轮渡公司给予分别办理公交车和厦鼓渡轮免费乘坐证;
(三)市老年活动中心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给予免费服务。第二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市户籍的高龄老年人,按月发给高龄补贴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一条市、区和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依法设立老年基金会,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法建立老年福利基金,用于发展老年事业。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捐助老年基金会或老年福利基金。企业捐助的款项可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计入成本。第二十二条市、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创造条件兴办敬老院、老年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托老所等老年福利设施。
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兴办老年福利设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予积极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