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给红十字会捐款
通过银行、邮局和网上捐款时可自愿注明捐款人姓名、地址.以便邮寄捐赠收据和感谢信
中国红十字会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募捐帐号如下:
中国红十字会法定收款人:孙 国 旺
捐款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弯羡国工商银行
账 号:62220 2220 101372 3285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枣亩总会
户 名:孙 国 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账 号:62270 0352 585010 0658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户 名:凳闹森孙 国 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
账 号 62109 8640 000044 4546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户 名:孙 国 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5层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部
邮编:100086
Ⅱ 如何向红十字会捐物
官方没有给出捐物的通道,只有捐款方式,以上海为例:
一、上门捐款
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
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00
二、邮局汇款
邮汇单位:上海市红十字会
邮汇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22楼
邮政编码:200040
三、银行转账
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
账号:31001574000050004474 建行外滩支行
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将转帐凭证及详细地址丛虚册邮编传真至52122993,我会将把收据和证书邮寄给捐赠单位。
(2)如何向厦门同安红十字会捐款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应开设银行专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接受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第十七条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或请捐赠人出具捐赠函,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交渗宏付时间等内容。捐赠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第十八条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后,应及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人匿名或放弃捐赠票据的,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进行人民币折算,由捐赠人提供其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证明。
Ⅲ 红十字会怎么捐款
1.邮局汇款:
收款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
邮编:100007
客户号:111119995(邮局汇款请注明客户号)
2.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四南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001009014413252
外币开户行:中信银行酒仙桥支行
外币账号:7112111482600000209(请捐款者注明捐款用途)
3.网上捐款:进入中国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redcross.org.cn,点击在线募捐,填写捐款信息,如索要票据请在备注中注明。
4.手机短信捐款:手机用户编辑数字“1”或“2”发送短信至“10699993”,即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或“2”元。
5.B2C捐款:工商银行卡持有者,可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捐款
6.现场捐款:捐款者可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现场捐款
Ⅳ 如何去红十字会捐款
1、通过银行捐款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四南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001009014413252
外币开户行:中信银行酒仙桥支行
外币账号:7112111482600000209
2、通过邮局捐款
收款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
邮政编码:100007
3、通过网上捐款
登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http://redcross.org.cn点击进入“网上罩伏哗捐赠”栏目,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4、通过短信捐款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手机用户以及中国电物行信、中国网通小灵通用户均可编辑短信1或2,发送至1069999301,即向“红十字救援行动”捐款1元钱或2元钱。
(通过银行、邮局和网上捐款在捐款时请注明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捐厅盯款意向如:雪灾捐款等信息,以便邮寄捐赠收据和感谢信)
Ⅳ 怎样向红十字会捐款
10699993中国红十字总会短信捐款号码 ,编辑短信“ 1”即捐一元,“2”即捐2元,可以上网查询。
捐赠人也可以选择捐赠意向,发送短信至“1069999301”、“1069999302”、“1069999303”或“1069999304”,即分别向红十字救援行动、红十字救护行动镇数、红十模旅判字天使行动或心灵阳光工程捐款,这些款项将全部用于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
按次捐款
编辑短信“1”旦改发送至“10699993”
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元人民币
每次捐款最高限额2元,每月捐款最高限额30元。
编辑短信“2”发送至“10699993”
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2元人民币
按月捐款
编辑短信“MY5”发送至“10699993”
Ⅵ 怎样给红十字会捐款
中国红十字会特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2010年5月份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多次暴雨洪涝和强对流天气过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据民政部初步统计,截至5月24日,5月以来的暴雨洪涝和风雹等灾害已造成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241个县(市、区)2372.9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115人,失踪21人,紧急转移安置68.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76.6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22.1千公顷;倒塌房屋7.8万间,损坏房屋25.6万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2.5亿元,预计损失将不断上升.其中,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省(直辖市)受灾较为严重。
中国红十字会紧急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竭诚恳请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慷慨解囊,捐出一份情,献出一份爱,给区灾人民多一份温暖,少一份苦难。中国红十字会现已开通救灾捐款帐户,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中国红十字会定将捐赠的资金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呼吁社会各界紧急募捐以帮助灾区群众顺利渡过难关。
(通过银行、邮局和网上捐款时可自愿注明捐款人姓名、地址.以便邮寄捐赠收据和感谢信)
中国红十字会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募捐帐号如下:
中国红十字会法定收款人:孙 国 旺
捐款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 号:62220 2220 101372 3285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户 名:孙 国 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账 号:62270 0352 585010 0658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户 名:孙 国 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竖隐
账 号 62109 8640 000044 4546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户 名:孙 国 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5层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部
邮编:100086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灾区捐款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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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基金会
20 10
Ⅶ 怎样才能申请到红十字会的捐款
因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项目涉及面广,具体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直接登录各级红十字会网站,或者直接联系各级红十字会进行申请。
现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大病医疗救助(白血病)为例,申请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从小天使基金页面下载最新的《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县(市)级红十字会审核,经省级红十字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
2、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通过大病医疗救助在线申请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掘蚂,受理通过后打印,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县(市)级红十字会审核,经省级红十字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
3、申请人如需做造血干细胞移植且配型成功,可另行下载填写《小天使基金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经省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
资助对象:
14周岁以下患有白血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其本人可作为申请人,或由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申请人闷散迟,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小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7)如何向厦门同安红十字会捐款扩展阅读:
上海红十字会捐款须知:
1、您若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就可通过该平台为红十字人道事业奉献您的爱心。
2、您的捐款将通过银联汇往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账号:31001574000050004474,开户银行:建行外滩支行)。
3、该平台目前仅接受人民币捐款。
4、若您意向“单笔”捐款5元以下的,可另选短信捐款方式。您的银行卡若已开通“网银支付”业务,请在发卡银行“支付限额范围内”进行捐款;若您的银行卡未开通“网银支付”业务,可在“单笔”限额5元—5000元、“单卡单日”累计限额20000元范围内捐款。
5、您在网上捐款前,请详细了解上海市红十字会《捐赠须知》。
6、 您的捐款善举,我们将按照《捐赠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在上海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首页《捐赠信息公示平台》的“爱心榜”上向社会公示,以示褒奖。若您不便公开实名,我们将以“爱心人士”名义向社会公示。
7、网上捐款到账后均将开立捐款票据。您若需要捐赠票据,请您正确填写“捐赠人”或“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邮编”、“手机”或“座机”号码,我们将向您邮寄捐蚂李赠票据。
8、囿于银联“在线支付”页面的固定设置,本捐赠平台中 “在线支付”页面所显示的(1)“订单金额”即“捐赠金额”;(2)“订单编号”即“在线支付流水号”;(3)“商户名称”即“接受捐款单位”;(4)“交易日期”即“捐款网上支付日期”;
(5)“商品名称”即“捐赠意向”;(6)“直接消费”即“网上捐赠”;(7)“交易币种”即“捐赠币种”;(8)“商户订单状态”即“捐款在线支付状态”。
9、您若在捐款过程中,进入“银联在线”页面碰到转账问题,您可进入“中国银联—帮助中心”进行查询,也可致电银联24小时客服热线95516进行咨询。
10、如您在捐款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021—52120999。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参考资料:中国红十字会-如何申请红十字会人道救助
Ⅷ 怎样才能申请红十字会的爱心捐款
申请材料: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济困难证明、收入情况、享受低保情况、大病救助情况,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以及民政、残联等救助情况,申请材料均为现场提交。
办理步骤:
第一步:符合人道救助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电话联系当地红十字会后,到所在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填写《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表》;
第二步:由申请人所在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申报人须为本人,14周岁以下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第三步:在《申请表》填写完整、相关资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由当地红十字会复审,审核通过发放爱心捐款救济。
(8)如何向厦门同安红十字会捐款扩展阅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红十字会的爱心捐款:
(一)无能力承担重大疾病治疗、康复费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伤害急需治疗,在其他渠道给予救助后,个人或家庭仍无力承担的;
(三)其他皮消面对人道危机急需临时救助的。
申请救助时申请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 xx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
(二) 身份证和户籍燃祥知证明原件及复宴笑印件各一份;
(三) 区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以上资料须交市红十字会审验。
红十字会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救助款发放形式:由红十字会领导直接上门探望发放;银行转帐到医院或个人帐户;现金发放。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有关申请表等交由市红十字会存档。
Ⅸ 怎样向红十字会邮递捐款
去银行办理不就好了?
中国红十字总会救灾专用账号和热线:
1、通过银行捐款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总会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四南支行人民币账号:0200001009014413252
外币开户行:中信银行酒仙桥支行外币账号:7112111482600000209
2、通过邮局捐款收款人:中国红十字总会地址:北京市东神指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邮政编码:100007
3、通过网上捐款登录中国红十字总会网站:http://redcross.org.cn点击进入“网上捐赠”栏目,按照提示操作即羡雀可。
捐赠热线:010-65139999、64027620(白天)兄瞎早
Ⅹ 厦门遗体捐赠流程
厦门遗体捐赠流程是:首先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捐献遗体申请,并填写《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该表要求志愿者本人签名,同时获得其子女、配偶嫌做或其他亲属同意并签名。其次,择期公证。捐献遗体作为本人遗嘱的一部分,需要到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并选定委托人,在捐献者去世后通知红十字会接收遗体。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红十字会将委托相关医学机构等待接收遗体。慎者肆待志愿者去世时,作为医学研究之用。
具体如下:
1、申请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市红十字会、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4、通知,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5、接收,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6、登记,接受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息:捐献编号、捐献登记号、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日期 、年龄、性别、捐献日期、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7、发放,遗体接受证明、纪念品。
法律依据
《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2010修改)》
第八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宽轿意。
第九条捐献人捐献遗体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并签字盖章。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执行人的有关情况及同意执行的意见、遗体接受单位等事项。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地方红十字会和其他登记单位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捐献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可以到登记机构登记,也可以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捐献人未选择遗体接受单位的,由当地地方红十字会确定遗体接受单位。
地方红十字会委托的登记单位应当定期将遗体捐献登记情况报告所委托的红十字会,并由红十字会及时通报有关遗体接受单位。
登记机构、遗体接受单位及工作人员对登记的事项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条捐献登记需要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的器官名称等事项。
捐献人登记后可以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登记机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对登记的事项应当保密,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