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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民政局怎么网上预约

发布时间: 2023-05-24 07:11:53

㈠ 厦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

法律主观:

在一般的 婚姻登记 处工作日里,新人 结婚登记 不用预约,可以直接去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不过在某些具有特别意义或者节假日期间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们就要注弯老意了,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进行 结婚登记预约 。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埋槐升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接下来就为你讲解一下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明型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 结婚 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一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㈡ 请问厦门民政局周六周日办理结婚登记吗

厦门民政局周六周日不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厦门民政局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厦门海沧民政局怎么网上预约扩展阅读

国内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结婚双方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材料(如: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材料(如: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2、现役军人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本人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厦门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1、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公园西路6号,电话:2119974;

2、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电话:968180;

3、湖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东二路59号一楼,电话:6033935;

4、集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135号,电话:6289799;

5、海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198号,电话:6583779;

6、同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同安区凤山二里79号(现同安妇幼保健院后面),电话:7255520;

7、翔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1楼,电话:7889517;

8、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厅12号窗口,电话:7703750。

㈢ 厦门民政局疫情上班么

上班。
(3)厦门海沧民政局怎么网上预约扩展阅读:
疫情期间民政局是正常上班的。
多地的民政局都是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春节假期通知按时开工上班的,即从2月3号(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不过各地的疫情情况不同,民政局的上班时间也会有所差别,建议大家按照当地民政局通知,选择登记时间。
据央视新闻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2、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3、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民政局婚姻登记相关要求
1_婚姻登记场处门口设置登记检测处,要对进入登记场所的人员进行登记_消毒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37.3的不得进入登记场所,并立即拨打120联系区人民医院进行诊治;经过登记_消毒和体温检测无发热症状的登记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后再进入场所办理登记。
2_为减少婚姻登记场所人员聚集,避免扎堆登记,上班期间采取控制登记场所内登记数量和提前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登记,同时亲友不要陪同前往并进入婚姻登记场所。
3、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仪式,不举办集体颁证仪式。
4、由于婚姻登记处属于公共场合,建议各位市民群众错开疫情高发期延期进行婚姻登记,减少登记场所人员往来和聚集,以免交叉传染。
疫情期间民政局工作时间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工作日 9:00- 17:00。
疫情期间民政局工作日实行预约限号登记
工作日登记总量为40件,其中结婚(含补发结婚证件)30件(网络预约10件、电话预约20件),离婚(含补发离婚证件)10件(网络预约5件,电话预约5件)。需要登记的当事人请至少提前两日进行预约,受理预约登记时间为工作日16:00以前,预约成功后请按婚姻登记处安排的时间段到登记处进行登记。受理方式有:
1.电话预约:028-84310095(2月3日开始接受2月5日以后的预约登记);
2.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民政发布,点击掌上民政选择婚姻登记预约后,在线填写双方信息,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和办理时间,提前预约;
3.登陆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点击右下角的婚姻登记预约栏目进行预约;
4.下载四川政务服务APP,点击底部便民菜单进行预约登记。
疫情期间民政局登记注意事项
1.除登记当事人外不得带其他陪同人员到登记处现场;
2.请配戴口罩到登记现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疫情有关的询问、消毒、登记引导等;
3.凡是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登记处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证颁证服务.

㈣ 厦门结婚登记预约网上预约

法律主观:

网上预约登记结婚的,可以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当事人在预约成功后,应当在预约日期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法运握定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哪姿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旁缓庆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㈤ 厦门有几个婚姻登记处,都在哪个具体地方。

厦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橡指顷)地址:厦门市文园路101号 电话:0591-3701324;

思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思明区中山路名汇广场地下一层婚育服务中心,电话:2663960、2663961;

湖里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湖里区逗前禾山路242号(在禾兴公交站的站台边上),电话:6033935;

集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集美区杏林高浦路909号,电话:6289799;

海沧区婚姻登梁陆记处地址: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共卫生大楼,电话:6583779;

同安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2里78号,电话:7315362;

翔安区婚姻登记处地址: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1楼,电话:7889517。

㈥ 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厦门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在我国,只有经过婚姻登记的夫妻才是法律所承认,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合法夫妻。但在厦门,仍然有很多准新人不知道厦门各区的民政局所在地。那么,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里呢?下面小编就来帮大家定位一下厦门婚姻登记处所在。
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
一、厦门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
地址:厦门市文园路101号。
二、厦门思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思明区中山路名汇广场地下一层婚育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厦门湖里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湖里区禾山路242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厦门集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集美区杏林高浦路90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厦门海沧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共卫生大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厦门同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同安区大同街道消燃凤山2里78号。
七、厦门翔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1楼。
2017厦门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一、厦门婚姻登记条件
1、男方达到22周岁以上,女方达到20周岁以上。
2、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没有受到任何它因。
3、双方现状均无配偶,无任何血缘关系,无影响到结婚的任何疾病。
二、厦门婚姻登记携带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0
2、双方近期彩色合影照片2寸(6CM*4CM),3张,红色底蓝色底都行。
3、现在婚姻登记完全免费。
三、厦门婚姻登记办理地点
1、根据《婚姻法》中的相关明文尘拆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切记不是家庭所在地,这点不要搅浑。意思就是说男方双方得至少有一方是厦门市户口才能在厦门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只是单纯在厦派桥枣门工作,没有厦门户口的话,是无法在厦门进行结婚登记。

㈦ 厦门市民政局离婚需要预约吗

民政局离婚不需要提前预约。
去民政局办婚姻登记提前预约不是必须的,可以选择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也可以在工作日内去现场办理。如果觉得时间紧张,保险起见可以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只要带齐所有相关证件,直接去各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就可以直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没有强制要求说一定需要预约才能登记的情况,但是直接过去的话,需要根据当天新人的登记数量来排队,需要根据当天的排队数量来办理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七)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在30-60天不等。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1)。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附件2)。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附件3)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附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多页离婚协议书同时在骑缝处加盖此印章,骑缝处不填写日期。当事人亲自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存档。婚姻登记处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登记处存档件××××年××月××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