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资讯 » 厦门企业员工落户有什么要求
扩展阅读
广州哪里有孕妇装 2024-09-21 08:39:54

厦门企业员工落户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6-01 16:38:55

㈠ 厦门公司集体户口申请条件

厦门公司集体户口申请条件

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厦门公司集体户口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公司集体户口申请条件

一、单位成立集体户要求必须具备3个条件:

1、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学校寺庙单位工作和生活且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公民或本市接收的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本科应届本科毕业生;

2、单位办公、生产、学习场所和宿舍房屋所有权为本单位所有或单位长期合法租用的;

3、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且要入户的人员有一定数量。你们单位若符合上述条件,可持相关材料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落户集体户不是办理户口迁入厦门的条件,集体户口是给那些符合迁入厦门条件人员且在厦门没有自己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落户的。

拓展:

一、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签名的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单位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人员名单;

4、单位员工宿舍或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属于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

二、办理时限与费用。

1、时限:3个工作日。

2、费用:免费。

集体户口 定义

集体户口,是指职工、学生常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宿舍或集体宿舍,以及非现役军人常住在军事机关或军人宿舍的户口。

集体户口 法律规定

(一)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5]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厅(局)、财政厅(财政局、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期,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为妥善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三、取消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四、取消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收费检查,对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各地公安机关要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定期组织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开展人才集体户清理工作。要加强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工作支持和监督,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解读、业务知识培训等。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的流动人员,公安机关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引导其将户口从人才集体户迁出,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工作监督。承担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安排适当的人员、场地,认真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不得因取消收费等原因而停止相关服务。

七、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与辖区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共同及时妥善解决在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八、各地要在2015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贯彻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集体户口 司法观点

“常住居民名单”的概念与集体户口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常住居民名单”是建立在“住所地”概念上的,对其理解要把握以下两点。

1.住所地的概念

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为准。

2.常住居民名单的概念

常住居民名单是指人民法院辖区同级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常住人口名单。《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这是我国关于自然人住所的最主要法律规定,《民法总则》所称经常居所与《民法通则》所称经常居住地略有差别,但核心要义是一致的',确立了由户籍与经常居住地(经常居所)共同构筑的自然人住所制度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员流动频繁,人们的日常生活不仅仅局限于一地,并且鉴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人户分离与虚拟户籍(集体户口),单一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已不合时宜,因此出现“经常居住地”概念,在第十一条会对此专门说明。此处的“常住居民名单”仅指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同级户口登记机关有户口登记的常住人口名单。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九条

劳动用工与集体户口

企业录用退出现役的军人、少数民族人员、妇女和残疾人,法律和国务院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定向或者委托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由原企业负责安排就业。对其他大专院校和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

刑满释放人员,同其他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以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企业有权决定用工形式。企业可以实行合同化管理或者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特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企业有权在做好定员、定额的基础上,通过公开考评,择优上岗,实行合理劳动组合。对富余人员,企业可以采取发展第三产业、厂内转岗培训、提前退出岗位休养以及其他方式安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厂际交流、职业介绍机构调剂等方式,帮助转换工作单位。富余人员也可以自谋职业。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职工。对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开除的职工,待业保险机构依法提供待业保险金,劳动部门应当提供再就业的机会,对其中属于集体户口的人员,当地的公安、粮食部门应当准予办理户口和粮食供应关系迁移手续,城镇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接收。

集体户口 常见问题

留学回国人员如何购车免税与集体户口

1、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的税收优惠:

(1)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

(2)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2、申请时需提供下列原件与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回国前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处)开具;白联,本人留存;粉联,申报时交海关。

(2)《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毕业证书由攻读学位的学生提供;学习证明由访问学者提供。

(3)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户口本(卡、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红章公印原件。

(5)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自用物品申请表》。

(7)《代理服务委托书》。

(8)《在职证明》。非上海户籍人口办理关封时请出具在职证明。其中户口本复印只需户主页与本人页,护照复印需要护照信息页和记录学习期间全部出入记录页。

;

㈡ 厦门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什么

落户政策

在厦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年龄45周岁以下往属本科生,或连续在厦缴交社保1-3年,年龄35周岁以下往届专科生,或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均可落户。

拓展资料

一、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人才入选凭证、学信网查询学历证明报告等有效凭证及在厦连续墩交三个月社保证明),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直接办理准迁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二、生活补助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进行发放。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10万元/年、最长两年的生活补助。

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符合条件着名院校优势专业的博士,来闽后可申请在厦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最高25万元的安家补助。高层次留学毕业生可申请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五年。软件信息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以上的,可申请最高3万元/年、最长三年的生活补贴。
新引进的外省及部居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补助。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合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等)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可申请见习补贴1980元月,最长一年。
鼓励社会机构批量推荐优秀博士生来厦短期服务,经认定可享受2000元交通补助、最高3000元/月薪酬配套补贴,优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

三、配偶安置

2021年7月19日起,新引进到厦门有关单位的厦门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四、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五、安居保障

“三高企业”(即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住房大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70㎡公租房,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厦门户籍无住房骨干员工可申请最高70㎡的保障性商品房。适时更新《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购100㎡-200㎡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优惠55%),或可申请130万-1000万元购房补贴,或可申请每月6000元-10000元租房补贴。

本地“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留厦就业,可认定C类人才,申请最高100㎡人才住房。

人才类型确认及购(租)房补贴人才住房。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包含往届毕业生),以及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按规定申请5年内住房实物配租(按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评估租金五折)或租金补贴(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六、就业创业扶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市人社局:0592-12333

闽籍4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在厦首次创业的,首次创业且3年内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投资满一年后,经申请认定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50万元给予资金补。符合条件的留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

在厦门市金融系统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并符合条件的金融从业人员可申请每人最高5万元的职业资格报考补贴。

七、引进生优惠

符合条件的党政类应属硕士引进生到任后挂职同安或翔安区科技镇长助理(正科级),可申请5万元奖励补助;国企类应届博士、硕士安排二级公司副总、总助职务,可分别申请8万元、5万元奖励补助,申请最高40万元购房补助;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规划建设类应届博士、硕士直聘副高、中级职务、可申请8万元、5万元奖励补助,申请最高50万元购房补助,50万元生活补助。

㈢ 厦门集体户口落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1.户口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原因已无人管理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户口因房屋买卖、离婚、离职原因,产权人或户主发生变更,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入人员申请落户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㈣ 厦门落户条件2021新规

2021厦门落户条件新规具体情况如下:
1、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创业的,可落户厦门;
2、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或者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小于35岁的专科学历生;
3、在厦门缴纳保险满1年的中级工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等。拟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技能人才要求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㈤ 厦门入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厦门入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持有《厦门居住证》橘竖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升改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圆笑大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㈥ 落户厦门的条件2022

厦门户口挂靠新政策: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1、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技术工人落户、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厦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与厦门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2、高校和职业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按规定迁入厦门市。
放宽在厦门市居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一、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1、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公安机关通知办理迁入手续。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㈦ 2022年最新厦门落户条件

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2: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扰核,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一)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

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茄粗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五)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缓纳掘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二)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其他规定




(一)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

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二)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四)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