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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居住证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发布时间: 2023-06-03 17:09:44

㈠ 厦门居住证最新消息 哪三类人可申领居住证及办理步骤

重点特别提醒:

在16年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因此,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近期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一、居住登记办理须知
1
(一)居住登记对象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2
(二)居住登记受理材料
1.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申请人和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3
(三)居住登记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将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录入系统,打印登记凭证。
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材料包括:
1.新居住地址为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2.新居住地址为个人租住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登记使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新居住地址为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等,以及亲友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登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办人关系、申办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登记处所);
4.新居住地址为单位、学校内部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或租赁的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居住证办理须知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居住证受理材料
1.申领人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2.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3.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以及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5.提供合法稳定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1)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关系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2)居住在个人租住的出租房屋(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等,以及亲友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4)居住在单位内部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房屋的(需报备),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居住证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免费拍照,按二代证要求采集指纹,录入系统,非首次领证的要收费,受理完成后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自居住证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居住证发放给申请人,由于实施初期,居住证由省厅统一制证,申请人领证时间可能有所延长。

㈡ 厦门居住证办理流程材料需要多久_到期续期方法说明

据厦门市公安局消息,从12月1日起,厦门市公安机关将启动居住证申领工作,同时不再办理暂住证。

据了解,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登记办理须知

(一)居住登记对象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二)居住登记受理材料

1.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申请人和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1)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属家中的,提供亲属出具的寄宿证明;

(5)其他合法住所证明。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三)居住登记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将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录入系统,打印登记凭证。

二、居住证办理须知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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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厦门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申领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外,还要根据所属人群,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合法稳定就业人群: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交投资、开业的相关证明;劳动就业的,应提供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交凭证);

2.合法稳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人群:大中院校学生,应提供本人的学生证或大中院校出具的录取证明;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多久拿到居住证?

答:受理15日内发放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免费拍照,按二代证要求采集指纹,录入系统,受理完成后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自居住证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居住证发放给申请人。由于实施初期居住证由省厅统一制证,申请人领证时间可能有所延长。

如果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暂住证还能用吗

答: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厦门警方提醒,在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因此,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近期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

㈣ 厦门居住证是从办理时间开始计算吗

法律分析:厦门居住证从签发之日起计算。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居住证发放给申请人,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法律依据:《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和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我省创业创新,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福建省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持证人在本省居住和工作的证明;

(二)持证人在本省办理相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事务的身份凭证;

(三)记录持证人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居住证》应当载明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国籍或地区、工作单位、居住地、有效证件类型及其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并附有持证人照片。

第四条 在本省创业创新的非福建户籍海内外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照自愿原则申领《居住证》:

(一)符合闽委办〔2010〕2号文件要求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创业英才;

(二)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人才;

(三)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认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来本省创办企业、年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 持证人凭《居住证》及在本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相关证明,在本省可以享有下列权益:

(一)凭证可参加居住地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离开所在地时,个人帐户处置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持证人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可享受居住地我省居民同等待遇。

(三)持证人可以家庭为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可按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有住房。离开居住地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

(四)持证人可以专利、专有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经评估的最高作价金额可达注册资本的70%。

(五)凭证可按规定办理银行开户和申请按揭贷款。

(六)凭证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七)持证人可依托所在单位申报省内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创业投资资金、引智项目和评比奖励、职称评审。

(八)凭证可在省内办理住宿登记。

(九)国家和本省对引进人才的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居住证》分正本和副本。《居住证》持证人可为随行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副本,享受相应待遇。

㈤ 厦门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2月1日起厦门居住证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

(一)申领人要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有效的暂住证;

(二)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四)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办办理)

(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1. 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交投资、开业的相关证明;

  2. 劳动就业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录用聘书或社保缴纳凭证;

  3. 具体住宿地址证明材料。 (1)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 (2)居住在单位租赁的出租房屋(要向公安机关报备),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个人租住的出租房屋(要向公安机关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4)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身份证复印件和住宿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5)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权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

  2.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要详细告知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同时填写《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3. 对符合要求的,当场进行免费拍照,采集指纹,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居住证制证点。代办的,提供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

  4. 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收费并打印缴费发票。

  5. 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6.居住证制证点根据受理信息进行制证,并进行分拣下发居住受理点,居住证受理点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