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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洋渔业局怎么改革

发布时间: 2025-06-20 19:05:20

❶ 厦门海洋局是国家海洋局吗

厦门海洋局是国家海洋局。
1、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隶属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
2、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测绘资质证书。
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4、海洋与渔业局是主管海洋与渔业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厦门海洋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方针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的战略和相关政策,
2、拟定海洋综合管理与渔业行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综上所述,负责全市海域使用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及本市海岸带、海岛使用,负责海域、海岸带自然资源的招投标出让等资产化管理,监督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维护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管理海洋工程(含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岛的开发与保护活动;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海洋渔业实施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海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❷ 2021年福建休渔期政策

5月1日起,厦门进入休渔期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了关于实施 2021 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5 月 1 日起,福建省将实施 2021 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文章,福建省的休渔海域以北纬 26 度 30 分为界分为两块,休渔截止时间有所不同。

根据通告内容,对厦门海域来说,部分作业类型渔船的休渔时间将较去年有所延长。

今年伏季休渔通告称:"北纬 26 度 30 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 5 月 1 日 12 时至 8 月 16 日 12 时。"而去年为" 5 月 1 日 12 时至 8 月 1 日 12 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

也就是说,相比去年,厦门海域所在的"北纬 26 度 30 分以南的我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的截止时间,将从去年的 8 月 1 日 12 时延长至 8 月 16 日 12 时,延长了半个月。

此外,其他休渔政策对厦门海域来说变化不大。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 5 月 1 日 12 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 5 月 1 日 12 时至 8 月 16 日 12 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❸ 厦门禁渔期

厦门休渔期规定如下: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兼作钓具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海域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市海洋发展局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伏休要求
(一)禁止异地休渔。所有休渔渔船严格执行船籍港所在海域休渔时间,并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跨省休渔,确需省内跨县(区)、跨设区市区域修船的,必须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县(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业执法机构确认同意,报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停泊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为防御台风异地避风的渔船,在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后,应及时回船籍港休渔。
(二)严格钓具渔船管理。凯游卜实行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提前主动向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严格在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执行休渔规定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磨隐。未参与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三)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核实辖区活鱼运输船有关情况,报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活鱼运输船应当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运载捕捞渔获物。
(四)严禁冰鲜杂鱼交易。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冰鲜杂鱼。对发现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五)严格捕捞许可申请。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六)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渔船发生过户,但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渔船监管仍由转出方船籍港所在地履行监管职责;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由转入方船籍港所在地负责。
各区应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按有关规定相应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盯穗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