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直属机构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直属的司法警察支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 实施和监督司法警察执行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和办法,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 遵照上级院的规定,管理司法警察的警衔,协同省法警总队对警司以下司法警察进行管理。
- 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现场,确保审讯场所的安全,并执行传唤、搜查、侦查、拘传等任务,协助执行强制措施,追捕逃犯。
- 负责提讯、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送达法律文书,维护检务活动场所的秩序和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
- 参与处置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突发事件,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作为正处级机构,司法警察支队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权力源自人民,其发展和成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因此,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支队在履行职责时,始终以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公众权益为核心。
㈡ 厦门机动车违章处理地点怎么确定
在厦门机动车违章的处理地点是违章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过,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是可以直接在网上处理的,除非违法行为被一次性扣满12分,此类重大违法行为,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一、厦门机动车违章处理地点怎么确定?
厦门机动车违章处理地点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二、违章查询方式有哪些?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
事实上,现在机动车违章不是必须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大队处理的,一般的违章行为安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软件即可处理,如果对电子眼拍到的违法行为有争议,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