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附属设施
为配合展览、会议和其它活动的举办,主楼内还设有贵宾厅、接待室、观海厅、信息中心、新闻中心、商务中心、快餐厅、咖啡厅等以及展览期间海关、商检、动植检、卫检、银行等临时办公场所。 辅楼酒店内设客房、娱乐、餐饮、购物、康乐健身等场所和设施。 大堂
面积4500平方米,高18.5米,可用于举办室内开幕式。大堂内左右两侧各设有9间面积均为9平方米的配套服务专用房,作为问询、银行、保险、法律、民航、货运、邮电、海关、商检等各职能部门及展馆商务服务的场所。
展厅
总面积4.7万平方米,可设2200个国际标准展位,展厅一层面积3.3万平方米,可同时使用,也可分隔为A、B、C、D、E五个展区单独使用;各展区面积均为6560平方米,由中央至两侧净高分别为7.6米、10米、15米,C展厅地面负载1吨/平方米和A、B、D、E展厅3.5吨/平方米;A、E展厅为81×81米的无柱展区;展厅内地面有632个接口,各接口均有给排水、电源、信息端口;D展厅还设有压缩空气接口;展厅后侧有货物装卸平台。
轻型展厅(F展厅)
位于主楼三层,面积4500平方米,可供参展休息和洽谈。也可举办小型展览或小规模的发布会。从大堂到轻型展厅,有多部自动扶梯和电梯直达。
大堂地下室(G展厅)
面积4500平方米。可供商品展销、唯闭餐饮服务等。 展馆内可提供设直线电话1000余部,设有IC卡公话约300部;会展中心有线网络系统建设规模可同时满足1200个信息点的交换能力,其中展厅内约可提供400个点供参展及参观商用,使用者可通过局域网直接接入互联网,无需进行拨号。展馆内还有无线网络接入,通过无线网卡可在展馆内任一地方轻松上网。
在展馆主要公共空间还设有30台触摸屏,可为参展商、参观商提供导览服务、广告发布(网页广告发布及VOD视频广告播放)及各类信息查询。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在展厅、会议室、库房等重要场所设置电子卡,对出入口进行管理控制。在展厅出入口安放20台门口机,采用读卡过闸的管理方式,提供给展厅内的人员良好的投资洽谈及参观的环境。门口机具有读取多种卡的能力,同时可以控制展馆内的人流。
会议系统
本系统的各个构成单元以及各种安装件均采用模块化结构。可根据要求灵活地进行组合,对于任何层次的会议都可以快捷地搭配起相应的系统。
1、国际会议厅:配备60个嵌入式、160个移动式代表设备,可进行发言、表决、中文资料显示、IC卡身份认证及同声传译;固定及流动的红外6+1同声传译系统;摄像机跟踪及视频、VGA切换系统;Crestron会议控制系统;
2、多功能厅:配备6套流动译员房及固定或流动的红外6+1同声传译系统;600套红外同声传译接收器(包括耳机),其中300套为日光型;会议集中报到系统;摄像机跟踪及视频、VGA切换系统;Crestron会议控制系统;预留包括无线表决系统接口;
3、其余会议室:烂搜均预留会议系饥山历统布线,能利用上述及其他流动的会议(同传)系统设备随时搭建会议(同传)系统;
4、广场、大堂:可临时搭建流动译员房及固定或流动的红外6+1同声传译系统,满足300人在广场上利用红外接收器收听同声传译。
VOD视频点播系统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VOD视频点播系统主要功能是通过局域网在会展中心各主要空间(如国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举行的各种国内、国际会议及集会上,提供视频资料及节目的实时点播和直播,声像俱备;我们已在会展中心主要公共空间摆放的近30台触摸屏上实现了视频节目的点播(如可点播MTV、产品介绍、企业电视广告片及其他音像资料等)。
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负责向厦门国际会展中心的展厅、多功能厅、会议室、办公室、走道等区域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的背景音乐、紧急广播、业务广播等服务,选用PHILIPS SM40系统,该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16输入45输出数字音频矩阵,方便的扩容和升级性、自动故障检测功能,自动数字语音播放功能、计算机监控功能并能满足与BMS集成的要求,在发生火灾及其它紧急情况时,与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消防联动,满足火灾紧急广播的要求。
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采用860MHZ视频传输系统,接收全部市有线台的节目信号及10套涉外卫星电视节目和3套自办节目,1套调频广播节目。系统前端具有处理77个频道标准的,能够完成卫星信号接收功能,同时又提供厦门有线电视信号混合接口。在关键部位,设有状态监测控制接口。系统具有双向传输功能,具备5-45MHz的双向传输通道。在展厅、多功能厅、国际会议室、大堂、门厅等处预留向中控室转输通道,本系统在系统控制室预留有转播等信号接口。
㈡ 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一千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发行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商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宗教活动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社会化、专业化运作。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安全风险等级适用相应的安全标准及安全工作规范。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实施联合审议、联勤指挥和联合检查制度。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第二章安全职责第八条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由承办者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者不明确的,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承办者的安全责任。第九条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责任制度;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三)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四)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五)按照安全风险等级要求,配备现场安检和监控设备;
(六)保障临时搭建设施的安全;
(七)组织实施活动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加强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九)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第十条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活动现场踏勘调查,走访调查活动各参与方,全面掌握评估资讯;
(二)按照规范格式,客观撰写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具体风险及解决对策方案。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等级及风险防控措施等事项,并对活动场所周边交通、治安等条件及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工作规范由市公安机关组织制定,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承担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同时承担同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保安服务工作。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符合国家、省、市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
(二)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三)配合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四)保障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引导标志符合安全标准;
(五)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配备必要的停车设施引导标志,并维护安全秩序;
(六)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照明、应急广播、消防和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
(七)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㈢ 这几天厦门会展中心是关于什么的展销会
98投洽会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1](简称“投洽会正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于每年9月8日至11日在中国厦门举办。投洽会以“引进来”和袭清手“走出去”为主题,以“突出全国性和国际性,突出投资洽拍嫌谈和投资政策宣传,突出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对台经贸交流”为主要特色,是中国目前唯一以促进双向投资为目的的国际投资促进活动,也是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全球规模最大的投资性展览会。 投洽会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和贸易展览、国际投资论坛及系列投资热点问题研讨会和以项目对接会为载体的投资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