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厦门离婚独立户口可以申请建房么
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的。
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一)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四)户口已迁出的;(五)年龄未满十八岁的;(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⑵ 厦门农村低保户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可以申请。
农村居民中没有宅基地的原则上可以申请一块,与享受低保无关,低保户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⑶ 外地人在厦门买农村宅基地应注意什么手续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性质。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规定非常严格,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满足农村宅基地合法转让的条件为以下三点:
(一)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经乡级政府批准;
(二)卖方和买方同为本村村民;
(三)买方无宅基地,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