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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如何鉴定d级危房

发布时间: 2025-07-21 13:22:50

‘壹’ 厦门市湖里区申请安置房在哪里申请

在厦门这些地方也可以申请到安置房,只要是当地的安置房有足够的数量,而且每个地区的条件也会不一样的,那么一般是如何进行申请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厦门如何申请到安置房
住房困难户可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申请政府安置房:一对夫妇(含单亲家庭二人以上,包括二人)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家庭;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二个以上成员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的危房。计算人均居住面积时,无合法手续的部分应计算在内。
2003年8月1日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后迁入的原为城市户口的人口不得认定为安置人口。
按人均50平米计算
每户家庭按人均50平方米享有安置房配售面积,所配售的安置房总面积按超过享有配售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过部分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村民拥有的旧房,经承诺无条件自行拆除,将原使用的旧宅基地交还村(居)委会重新安排使用,其有合法手续的建筑面积部分实行“拆一换一,不计差价”。
拥有旧产权证的村民,国土房产部门在为其办理安置房产权证时,须同时撤销旧的土地或房屋权证。
安置房的定价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拆迁安置重置价制定。
二、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申请厦门的安置房的话,那么自己应该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说自己是属于住房困难户,然后自己是不得超过人均50平米计算的,达到要求的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进行申请

‘贰’ 厦门农村自建房翻建最新政策

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一、农村拆除房屋的条件:
1、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2、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3、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
4、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张贴,告知被拆迁人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等内容被拆迁人办理补偿登记;
5、协商补偿内容,签订补偿协议。
二、 房屋拆除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拆除前,先跟邻居打个招呼;
2、跟拆除工人详细沟通,说明需要拆除的具体地点;
3、关闭水、电、燃气阀门;等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