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刚到厦门工作五险一金有,工作一个月就怀孕,从怀孕到生育也就十个月,生育险没满一年,可享受生育报销
生育保险: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中断时由国家及时给予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须缴费期满一个月开始享受。连续缴费不足六个月的要经过稽核才能报销,中断超过两个月的,补缴期间不享受,按重新参保对待。你如果是现在就开始交五险一金,然后马上怀孕的话,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和津贴的。但是具体金额是要等到你生完小孩六个月后生育保险给你算的。一般生育保险根据不同的城市金额可能也不太一样,像我在的这个城市,产前检查费最多报1000,住院费报1500,多出的自行承担。至于生育津贴,是根据你的缴费基数以及你的生育情况来具体算的,不太一样的。生育津贴=生育当月基数*产假天数/30,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完婚晚育增加4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30天。比如,你的基数是2000,顺产头胎,晚婚晚育,领了独生子女证的话,那么你的生育津贴总数是2000*(90+45+30)/30=11000元。产假期间如果是私企的话是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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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怀孕快三个月还能买社保的生育险吗(厦门)
社保是单位帮你交的,现在已经不能已个人名义交了,如果不是单位帮你交,你是买不了的 生育险和社保是分开的是福利中的一种专门险金,也是需要单位交的 厦门一样,现在全国都必须单位交,如果你现在没有单位帮你交,那就没办法了
Ⅲ 厦门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多少 2023年厦门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3年厦门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以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如下:
一、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92.00元,企业缴纳比例为0.70%,个人缴纳比例为0%。
- 残保金:缴费基数为9268.17元,企业缴纳比例为0.58%,个人缴纳比例为0%。
-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2030.00元,企业缴纳比例为0.40%,个人缴纳比例为0%。
-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2575.00元,企业缴纳比例为0.50%,个人缴纳比例为0.50%。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992.00元,企业缴纳比例为6.50%,个人缴纳比例为2.00%。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575.00元,企业缴纳比例为16.00%,个人缴纳比例为8.00%。
二、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 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030.00元,企业和个人缴纳比例均为12.00%。
三、总结
- 2023年厦门社保最低缴费合计为:企业缴纳774.18元,个人缴纳298.72元,总计1072.90元。
- 加上公积金后,社保公积金最低缴费为:企业缴纳1018.18元,个人缴纳542.72元,总计1560.90元。
注意:以上数据为测算结果,具体金额还需以当地官网为准。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Ⅳ 厦门生育险报销网上办理
一、厦门生育津贴报销可以网上办理吗?
手机申领生育津贴操作步骤
方式一:“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1.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服务大厅”,绑定个人信息后进入首页
3.点击“服务”模块,找到“我要办”——“生育津贴”,按提示操作即可
方式二: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1.电脑登录“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个人网厅”
2.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如已有厦门账户的直接用厦门账户登录
3.登录后点击“生育保险待遇”核发,按提示操作
二、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1.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3.已领取结婚证;
4.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5.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6.分娩项目:
① 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结算。
7.计划生育项目:
①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结算。
8.个别符合以上条件但系统无法调取其电子信息的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到前台办理。
三、厦门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
2、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