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厦门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政策解读一览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精神,为做好落户群体的就学保障工作,发布该政策解读。
二、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户籍儿童少年在厦就学。
三、工作进展
①幼儿园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上旬,小学报名时间为每年 7月上旬,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详见当年招生文件。
②报名中考的,按中招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四、范围期限
以当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五、主要内容
(一)入学对象
(1)“坦者两一致”对象就学。小学阶段,片区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的,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可申请就读户口所在片区公办学校。“热点学校”招生对象还需满足学校招生条件,学校学位严重不足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初中阶段,思明区、湖里区初中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派位结果不得更改。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初中招生划片由相关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对应中学进行派位。初中转学按照市教育局当年秋季中学转学通知执行。
(2)集体户对象就学。集体户让蔽薯就读小学和初中,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落户时间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新落户适龄儿童如所在招生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如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以上两类对象,落户后申请在厦就读普通高中的,请联系学校了解转入条件。落户后申请在厦就读幼儿园的,由各区教育局安排或自主联系民办园。
(二)各区入学咨询电话
思明区:2684509、5862707(小学)、2684510(中并镇学)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682707(小学),6071400(中学)
海沧区:6589197(小学),6588603(中学)
同安区:7035792(小学),7022535(中学)
翔安区:7889786
㈡ 厦门初中派位规则
厦门市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对初中招生提出了具体规定,旨在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首先,所有学校招生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思明、湖里区的初中招生采用就近划片原则,学生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配到相应的中学,且派位结果不可更改。其他区则根据实际情况,以学生就读小学或户籍地为依据。
招生对象包括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同时,非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也有资格报名,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报名时间在思明、湖里区定为5月30日、31日,其他区则由各区教育局自行确定。若因户籍地变更等原因需跨区报名,户籍所在区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提前录取,主要涉及特色校(班)、特长生的招生。例如,厦门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小语种学生,厦门二中(鼓浪屿校区)招收英语实验班学生,科技中学科技班招收科技人才。
第二阶段为划片派位录取,主要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配学生到相应中学。
民办初中招生统一实行免试报名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50%的名额将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信息需提前公示。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权益,部分民办初中需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认真把关,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生过程中,学校和教育局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笔试和违规收费行为。此外,招生信息需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非本市户籍学生,若要升入我市初中,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在厦就读三年且父母符合条件等。
各区教育局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初中招生方案,并于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初中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