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积分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
010-63135162,传真:
010-63135367,联系地址:
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
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
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贰’ 积分落户2022年北京政策
积分落户申报要求:
①持有北京居住证;
②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虽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都可以申请,但四十五周岁是个关键年龄,四十五周岁以内加20分,超过四十五周岁就没有这项优待了。
③在京连续缴纳7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连续缴纳的七年社保,如果出现断缴可以及时补缴,但不能超过五个月。如果补缴不及时,即使未超五个月,也不能算作连续缴纳。
④无刑事犯罪记录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房产证、劳动合同、纳税证明、可随迁子女
申报工作分五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阶段,从4月14日8时至5月13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二: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从5月14日至6月2日,共计20个自然日。
三:审核结果查询阶段,从6月3日8时至6月10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四: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从6月11日至7月10日,共计30个自然日。
五: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从7月11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2022年北京积分落户将于4月14日8时正式开启申报通道,整个流程将分为五大阶段,且今年依旧遵循根据分数排名取前6000名额,同分同落的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