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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子保函有多少单

发布时间: 2022-12-19 19:43:05

A. 什么是电子保险保函有什么作用

电子保函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纸质保函一样,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其他担保人应投保人的请求,向招标方开立的一种电子化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电子保险保函,就是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目前市面上像金函网就是专业做工程保证电子保函的服务平台,通过金函网申请的电子保险保函可以在招投标活动中代替保证金的缴纳,让企业减少资金的占用。

B. 电子保函收费有固定的标准吗

影响电子保函的收费标准有几个条件:保函类型、工程资质、保函期限、保函格式。
一般来讲,常规建筑工程类保函,每年的收费在1%-1.2%之间。最低收费10000元。如果是采购、安装、供货、售电履约保函每年收费在2%左右。最低收费也是10000元。如果是见索即付格式保函,就要根据工程的资质评估后再进行报价了。

C. 谁知道保函的种类及功能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应用电子保函(单)的政策支撑


自2020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发布大量政策推动应用电子保函(单)。


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包括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改进投标担保方式等13条要求。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2、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

3、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4、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股力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意见》的出台,对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2、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制度建设。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六、《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2、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简化助企纾困政策手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要求探索简化淡化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信用、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动的通知。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泛领域运用。


九、《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金融机构签发并已生效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绝接收。


十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大力推行电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范文本和电子保函数据标准,加大保函信息公开力度。


▎本文节选自《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D. 保函是什么分别有哪几类

保函种类是可分为信用保函和付款保函。信用保函指被保证人不对受益人履行义务,保证人应负责赔偿受益人经济损失的保函。主要有借款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维修保函、质量保函等。付款保函是指保函的受益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义务,被保证人就要履行付款责任,否则付款责任就应由保证人承担的保函。这类保函主要用于进口设备、技术及租赁业务项目的担保。

E. 电子招投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电子招投标(无纸化招投标),就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投标。中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不需进行打印为纸质版文件,报价在网上进行,不需现场纸质报价,借助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和和互联网完成招标投标活动,实现阳光招标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主要由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三部分组成。

F. 电子招投标有效吗


疫情结束终有时,电子保函的发展却不会止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已势不可挡,《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系统,开展物资设备采购和劳务分包”也大力推动建筑交易部分环节的电子化进程,工程保函全面电子化必是大势所趋。

G.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采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标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应用电子保函(单)的政策支撑


自2020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发布大量政策推动应用电子保函(单)。


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包括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改进投标担保方式等13条要求。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2、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

3、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4、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股力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意见》的出台,对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2、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制度建设。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六、《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1、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2、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简化助企纾困政策手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要求探索简化淡化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信用、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活动的通知。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泛领域运用。


九、《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电子保函相关政策条款: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为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金融机构签发并已生效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对应的合法设立的现金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绝接收。


十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大力推行电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范文本和电子保函数据标准,加大保函信息公开力度。


▎本文节选自《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H. 现在都流行电子化招投标了吗大家怎么看

实施电子招投标系统不仅可以提升招标工作效率、提升招标管理水平、提升招标知识累积、提升招标经济效益、提升招标社会形象,还可以节约企业时间、费用、公关成本,能参与全国市场竞争的同时,促使企业练内功走正轨。从企业的内外部全面提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带动企业的整体长远健康发展。

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迫切要求。

企业使用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 促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运行。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项目登记、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所有环节均可在网上进行,涵盖招投标全过程,交易参与各方可登录网上招投标管理系统实时掌握了解与其相关的各类公开信息,实现了招标投标的阳光运行,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暗箱操作。同时可以通过版式文件技术加上非对称加密技术的运用,强化信息安全保密。

  • 降低交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网上招标投标可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操作,节约了投标成本,同时还可免去办事人反复往返于招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等地,通信、交通、印刷、人力、等方面费用的支出,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对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 操作过程留痕,强化节点监控。

    网上招投标系统不仅能将招投标全过程中事项办理、经办人员产生的时间节点完整记载,并将所有文件资料完整记录;而且具备“客户端日志监控”功能,各级建设、审计、纪检等部门可直接对所有项目招标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保证招投标监管适时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科学合理地固化相应办事流程,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管管理。

  • 减少人为干预,防止腐败滋生。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预审、网上答疑、评委异地远程评标等系统的应用,使得各方对中标结果的人为因素影响大大降低,减小投标企业行贿的冲动;弱化建设单位经办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降低当事人的腐败风险,保护建设单位当事人;评委名单完全保密,减少各方对评委的操控可能;投标单位分散,网上联系,可有效实现投标单位的相互保密,使围标串标难以实现。

  • 抬高违规成本,推动诚信建设。

    网上招投标系统以企业诚信库为支撑,只有业绩良好的投标者才能入围,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确认将进入黑名单库,无法获得网上报名资格;通过投标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评估反馈,有效遏制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恶意拖欠,有助提高建设单位的诚信建设;完善评委评价体系,有利监督评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操守。

I. 什么是电子保函,相对于传统纸质保函,电子保函有什么优势和亮点


电子投标保函(单)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和金融两个领域融合衍生的新型应用,如何进一步规范,且能适应两个领域的监管要求,又能起到其本身属性的应有作用,是一个新的课题。对于电子投标保函(单),有以下几个观点。


电子投标保函(单)担保内容


根据电子投标保函(单)的定义,电子投标保函(单)主要担保的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一般其担保内容及免赔条款等都需要在电子保函(单)文件条款中明确,一旦投标人有违反相关担保内容的行为发生,保函的受益人将有权力按保函文件向担保方进行索赔。在推进电子保函(单)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过程中,作为交易中心,一定要对电子保函(单)文本内容重点关注,规避其中的免赔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出现担保责任覆盖不全保函文件,最终让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例如,2019年9月1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公开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标保证保险示范条款》,示范条款主要包含: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和免赔率(额)、保险期间、保险人义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义务、赔偿处理、争议处理、其他事项、释义、合同终止等内容。着重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责任与义务,进而保障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双方的权利。


保函接收方接收电子投标保函(单)


传统纸质保函,交易中心或招标方需要指定专人来收取保函,同时对保函进行存档、退还、备案等,手续烦琐,耗时耗力,同时对保函真伪也无法进行有效辨别。


电子保函采用平台自动接收,自动核验,自动备案,通过与金融机构的系统对接,同时通过对数据电文以及电子签名等验证,既规避了假保函问题,又减轻了保函接收方的工作量。


电子保函(单)的赔付问题


电子保函(单)替代保证金,不仅仅要从形式上替代保证金,实质上也应该与保证金达到同样的效力。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投标人作为受要约人,向招标人(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应当遵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由于电子保函(单)采用的是金融机构担保的方式,招标方或交易中心并未直接收取到投标人的保证金,一旦发生投标人违约情况,需要金融机构对招标人进行保证金的赔付,所以金融机构的履约能力、赔付能力以及赔付流程是电子保函(单)应用推进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否则出现拒赔或者赔付不及时等情况将会损害招标人、交易中心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并失去对投标人行为的约束作用。


根据各地区的市场情况,首先要制定适宜的金融机构准入标准,选择有赔付保障的金融机构,其次要将保函的赔付形成一套标准体系及流程,以此来提高理赔效率。目前已经有部分先进区域开始尝试电子保函线上赔付的方案。

金融机构赔付能力:受益于国家金融改革的开放,更多的大小型金融机构成立,但许多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非常一般,因此电子保函平台应当引入大型具有国内外高评级的金融机构,确保在触发赔付条件时金融机构有足够的赔付履约能力。

赔付效率、流程:传统的赔付较为缓慢,容易产生法律问题,有条件的可以采用“见索即付,先赔后索”方式,即金融机构先行赔付给交易中心,然后再向投标单位索取赔偿,保证政府机构稳定运营。如果能够将赔付流程再进行电子化、线上化,将打通整个电子投标保函全流程电子化,为投标人、交易中心、招标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本文节选自《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