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人口普查期间,是否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人口普查期间,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不影响正常登记,普查员会将户口作为待定处理。户口待定的人,人在哪里就在哪登记,并作为那个地方的常住人口。
人口普查包括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出生性别比等。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1)上海普查户口不过户怎么办扩展阅读:
第七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2. 户口迁移有效期内遇到人口普查停办一切户籍业务。
我觉得应该可以办理的,情况太特殊了,一般的时候迁移证超过有效期几天,跟民警好好说说都能办理落户的。祝你好运!
3. 普查户口时发现人死了没注销怎么处理
对于因被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另外,如果因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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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 户在人不在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人口普查户口,不在户口本地的,在登记地接受普查即可。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集体户以一个住房单元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
在登记家庭户时,户主应登记为第一人,选填“户主”。如果户主的配偶也在本户登记,应登记为第二人,选填“配偶”,然后再登记该户的其他成员;如果户主没有配偶,或户主配偶不在本户登记,第二人登记本户其他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5. 人口普查 户口未落户
3.为了做好普查工作,使那些群众,尤其超生的,计划外生育的群众消除顾虑,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文件的名字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有这个情况,各个地方就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最早我们看到公安部方案户口整顿时间是5月份到9月30日之间。这段时间,广大群众对于户口没落实的情况赶快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来落实户口,河北省出台的一些具体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它最早发布了由公安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了这样一些信息。
这些信息总结了这些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96年1月1日以后,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造成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出生一些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河北省明确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人口普查跟别的行政的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措施,在普查期间一方面被普查对象不得无故瞒报虚报人数。
第二个情况就是普查员也不得虚拟的或者虚假的填报问卷,普查的机构也不得把普查到的这些信息移交给别的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使用的数据。这种情况就是说普查的对象放心大胆的把自己家的信息如实上报,普查之前户口整顿阶段也可以依据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一些行政法规或者是登记条例到公安部门及时的为自己的孩子落户。
2.未婚生子给孩子上户口不罚钱
3.结婚证与落户口没必然关系,只要带好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就可办理
6. 人口普查对于未上户口人员会怎么处理要怎么样才能上到户口
1、根据《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人员,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
2、对在2010年10月31日前出生,且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由乡级调查核实后出具证明,并报县级备案,均准予常住户口登记。各级不得自行制定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前置性规定,作为户口登记的依据和条件。
3、在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未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据相关医学登记记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
4、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对主动进行人口普查登记的违法生育人员,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限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7. 人口普查期间可以不办迁移证,直接转过来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迁移户口都是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的,但是符合该条例11-12条规定的特殊人员除外,人口普查不属于免于办理迁移证的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8. 房子出租出去了但是户口不想迁人口普查怎么办
出租房租不用迁户口的呀,人口普查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9. 这次人口普查没有户口的怎么办
首先,人口普查不管是否有户口,只需要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就可以。任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卡)等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法律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