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華宇中選潔凈煤是什麼性質的企業
是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隸屬於中煤科工集團,是中央企業。中選潔凈煤也屬於中央企業,央企,國企。
待遇不錯
㈡ 北京哪個煤炭公司比較靠譜
北京長城煤炭公司成立於2002年,是一家專門針對北京地區消費需要的專業煤炭經營公司,公司現有員工38人,擁有固定資產2800萬元,運輸車隊2個。
公司名稱:北京長城煤炭公司 經營范圍:工業用煤家用取暖煤
公司性質:私營 公司地點:北京市大興區
成立時間:2002年 年營業額:1500萬噸(2011年)
2012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500萬噸,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
㈢ 北京的煤化工企業或相關單位有哪些
中煤集團,目前正在招人
主要是在內蒙古、新疆等地建設甲醇、烯烴等項目
㈣ 請問誰知道北京長城煤炭信譽怎麼樣啊
你好~自2002年起,長城煤炭公司銷售業績已連續十年實現穩定增長,2012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500萬噸,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現公司正積極提高自身管理標准,以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實現公司管理上質的飛躍。
我們一直和北京長城煤炭購買煤,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㈤ 古代和近代的北京採煤業
盧惠華
(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古代和近代,北京地區的採煤業在我國的煤炭開發史上有著重要的意義。北京是我國最早利用煤為燃料礦產的地區之一,在戰國時期已經用煤煉銅鑄器了。元明清三代,北京的採煤業在全國最為興盛。近代,京西煤業艱難曲折,但它卻是我國首開先河與外國合資辦煤礦的地區。中美合辦通興煤礦是我國第一個中外合資煤炭企業。今年是北京建都 850周年,特寫此文以資紀念。
一、煤礦業的初始階段
北京地區礦產資源開發歷史悠久。早在舊石器時代,「北京人」已經能夠利用礦物和岩石製造簡單的工具了,例如,石刀、石球利石錘等。北京也是全國最早利用煤炭為燃料礦產的地區之一。新石器時代, 「北京人」開始利用陶器,對火的利用有了進一步的提高,知道了如何掌握火候。戰國時期,人們在制陶和鑄錢中開始利用煤炭。根據戰國燕下都 ( 今河北省易縣東南) 高陌村鑄錢作坊遺址考古發掘,發現了 「焦砟」。人們認為:「兩千年前的戰國時期,燕國都城已使用煤炭煉銅鑄器了」。
民國 《房山縣志·卷五·實業》載: 房山煤業,發軔於遼金之前,濫觴於元明之後,推稅於前清中葉。考木岩寺碑記,創自天監二年,重葺於天慶元年。其碑有 「取煤於穴」之文,是遼之前煤已發現矣。
遼金時期,北京地區已開發利用煤是鐵的事實。1975 年,在門頭溝區龍泉霧務村遼代瓷窯遺址考古發掘,遺址堆積厚 0. 8 ~1. 7m,內部殘存大量瓷殘碎片、窯具和燒土、煤渣。此後,考古發掘也有多次發現燒瓷的煤渣。
金代北京用煤有詩為證。金代詩人趙秉文詩 《夜卧暖炕》寫道: 「近山富黑翳,百金不難謀。地爐規玲瓏,火穴通深幽。長舒兩腳睡,暖律初回鄒。門前三尺雪,鼻息方鼾鼾」。意說人們到京郊的山中買煤,用煤燒地爐取暖,盡管屋外很冷,但屋內溫暖如春,可以酣然入睡。
以上表明,戰國至遼、金是北京煤業的初始階段。這時期北京地區發現了煤,並有了開發利用,但是利用還不十分普遍。
二、興旺發達的古代採煤業
( 一) 元 代
元代,大都已大規模開發利用煤炭。據 《元一統志》載: 「出宛平縣西四十五里大谷( 峪) 山,有黑煤三十餘洞。又西南五十里桃花溝,有白煤十餘洞。」「水火炭,出宛平縣西北二百里齋堂村,有煤窯一所」。以上指的是官辦煤窯,不包括民窯在內,當時採煤情況,《順天府志》載: 「大谷山有黑煤三十餘所,土人恆採取為業,嘗操錘穴道,篝火裸身而入,蛇行鼠伏,至深入數里始得之,乃負載而出。或遇崩壓則隨隕於穴,故其沾污憔悴,無復人形,然鄉民藉此衣食終不舍也。其用肚於燃薪,人賴利焉」。
元代,大都採煤業之興旺,在全國位居前列。《中國古代煤炭開發史》指出: 「縱觀元代煤業,最興盛的應屬大都附近的西山地區」。原因是: 「大都城內人口日繁,所用燃料越來越多,加上封建政府比較重視,這就使大都的煤炭供應基地———西山一帶的煤炭行業較快地發展起來了」。元代,為了解決大都燃煤日益突出的問題,曾著手擴大京西地區的煤炭開發和運輸。元至正二年 ( 1342 年) ,左右丞相奏曰: 「京師人煙百萬,薪芻負擔不便,今有西山煤炭,若都城開池河上,受金口灌注,通舟楫往來,西山之煤,可望至城矣」。但是,工程修完後,由於河水 「流湍勢急,泥沙壅塞,船不可行」而告吹。
元代大規模開發利用煤炭的事實,久居大都的馬可·波羅體會很深,在其游記中說:「契丹 ( 指中國) 全境之中,有一種黑石,采自山中,如同脈絡,燃燒與薪無異。」「火候較薪為優,蓋若夜間燒火,次日不息,其質優良,致使全境不燃它物。」
煤的發現和利用,是中國勞動人民科學技術與智慧的一大成就,它比歐洲至少要早400 年。
( 二) 明 代
明代,煤炭已較普遍地在手工業中利用,特別是與燃料密切相關的冶金、陶瓷、制鹽、磚瓦等手工業,它們要求更多的煤炭供應,因而促進了採煤業的繼續發展。斤竣說:「今京師軍民百萬之家,皆以石煤代薪」。明初,採煤業由官府壟斷。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官辦煤窯逐漸衰落,私營煤業興起。《明一統志》載: 「順天府宛平縣出石炭。」 「官窯僅一二座,其餘均為民窯」。這些民窯數量很大。《中國古代煤炭開發史》指出: 「由於京師煤炭市場的需要,加上朝廷一直予以注意,所以北京西山地區已發展為明代最著名的煤炭產地。像渾河、大峪、門頭溝、戒台寺附近、居庸關等處就很多」。
明代煤業與元代有很大的不同,私營煤業不少已發展為合辦企業,這樣有利於增加資金投入,擴大生產,有利於採掘、排水和運輸,更有利於經營和銷售。此時,窯主與僱工已完全是僱傭關系,已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萌芽。
明代,大規模開發利用煤炭,留下了不少與煤業有關的文物古跡。如遺留在門頭溝的圈門過街樓、窯神廟和大戲樓這一組相互毗連的建築物,就是隨煤業而建起來的古建築文物。據了解,門頭溝區共有十多座形制不同、風格各異的過街樓,有的還供有神像。這些建築物有明代的,也有清朝的,它們是當時煤業興旺的佐證。
( 三) 清 代
清代採煤業比元、明兩代更為興旺。清政府採取多種措施,協助和鼓勵民間開采京西煤礦。如康熙三十三年 ( 1694 年) 下令: 「將於公寺 ( 即今香山碧雲寺) 前山嶺修平,於眾甚屬有益,著戶工二部差官將所需錢糧確算具題」。又如,乾隆五年 ( 1740 年) 二月,大學士兼禮部尚書趙國麟提呈 「廣開煤礦」奏摺,清高宗批示: 「各省產煤之處,無關城池龍脈,古昔陵墓、堤岸通衢者,悉馳其禁,該督撫酌量情形開采」。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由皇帝下令,要全國各地查勘煤礦資源、廣開煤礦,有力地推動了全國煤礦業的發展。
清代,為了加強對煤窯的控制和管理,實行採煤執照制度。其內容也相當詳細,包括采礦地點、范圍、開閉時間、僱工人數和姓名等。清代乾隆二十七年 ( 1762 年) 煤業最興旺,近京西山煤窯 16 座,宛平縣煤窯 117 座,房山縣煤窯 140 座,合計 273 座。從產業規模上看,京西煤窯已具備較大的規模。 「大者一二百人、小者八九十人」。中等規模者投資亦在銀千兩左右,已經具有資本主義手工場的規模。
嘉慶年間,京西一帶採煤業仍相當興旺。
北京的古代採煤業,盡管有時也出現挫折,和全國一樣也出現過礦禁,但總體發展是比較順利的。煤礦對北京這個古都太重要了,它關繫到宮廷的日常生活,也關繫到首都百萬軍民的需要,所以北京煤炭的開采比其他地方普遍,更受重視,也比其他礦種開採的阻力小。古代礦業受限制或受禁閉,根本原因是歷代封建帝王 「重農抑末」的指導思想作怪。此外,還有兩個原因: 一是 「風水說」,認為開礦會 「始則崩壞陵谷,斷絕地脈。繼則鏟傷廬墓,永絕人文,竭本地之精華,絕士民之生路」。這種思想在一些統治階級和封建文人中甚為普遍,他們堅決反對開礦: 二是怕群眾鬧事。元明清幾代都有礦工 「造反」的事情,所以歷代統治者對開礦都持慎重態度。明代礦工鬧事尤其突出。明神宗顯皇帝企圖用 「開礦榷稅」的辦法來籌集資金。他派宦官到各地征礦稅。宦官們橫行霸道,重征疊稅,搜刮民財,引發一場長期的波及全國的反礦監、稅使的斗爭。這場斗爭此起彼伏,時起時落,大小數百次,長達 10 多年,給明代統治階級沉重打擊。如萬曆二十八年( 1600 年) ,宦官王虎去香河強行征魚葦礦稅,激起 「生員士民」數千人的武裝反抗。兩年後,又發生了京西窯工反對礦監、稅使的斗爭。萬曆三十一年 ( 1603 年) 三月,一支由窯工、運煤腳夫和部分窯戶組成的示威隊伍,浩浩盪盪向北京進發。這些 「黧面短衣之人」,在京城內 「填街塞路」,高呼減免礦稅和撤換宦官口號。此舉引起朝廷極大震恐,只好撤了宦官,減免礦稅以平民憤。
三、曲折、坎坷的近代煤礦業
( 一) 列強投資,攫取礦權
18 世紀 60 年代,英、德、美、意、比、日等國紛紛向清政府提出在北京開辦礦山、修築運煤鐵路的請求。清末民初,在北京先後出現了中美合辦通興煤礦、中比合辦裕懋煤礦、中德合辦天利煤礦、中英合辦門頭溝煤礦、中日合辦楊坨煤礦。其中,中美合辦通興煤礦是 1896 年興建的,1911 年改為中英合辦。民國九年 ( 1920 年) 礦區面積達 4770. 2畝,是當時京西地區最大的煤礦之一。中英合辦門頭溝煤礦是民國二年 ( 1913 年) 華商與比利時商人合辦,1915 年改為中英合辦。經擴建後礦區面積 568hm2,是北平地區最大的煤礦,也是開采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的煤礦。有豎井兩眼,資本 150 萬元。使用風鑽打眼,黑火葯爆破,井下鋪設鐵軌道,用礦車運輸。民國十二年 ( 1923 年) 正式投產,當年產煤 41. 388 萬 t。民國二十三年 ( 1934 年) ,產煤 43. 8 萬 t,佔北平地區當年煤總產量的 39% 。至民國二十八年 ( 1939 年) ,該公司資本已達 430 萬銀元,職工人數 3000 余名。從當時的年產量和礦區面積看,該礦在全國採煤業中也屬前列。
上述五座中外合資煤礦企業的興起,在近代北平地區礦業史上有過重要的影響,畢竟它們都有中外合辦的合同,且有官方批准之礦照,有一定的辦礦手續。特別是中美合辦的通興煤礦 ( 後改為中英合辦) ,它首開中國人與外國人合辦礦業之先河,並成為我國第一個中外合辦並正式生產的煤礦企業,對利用、引進外資起到了示範作用。此外,外資的加入,部分地改變了北平地區採煤業的技術面貌,對煤炭生產起到推動作用。但是,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合資辦礦的目的是攫取利潤和掠奪資源,他們牢牢地掌握著采礦權,故名為合辦,實為洋人獨辦。
( 二) 日本的壟斷和掠奪
與英、美列強相比,日本涉足北平的礦產資源較晚。但後來者居上,且顯示出極度的貪婪性。尤其是盧溝橋事變後,日本便不擇手段地、瘋狂地加強掠奪北平地區的礦產,武力佔領,實行壟斷,甚至中外合資的企業也被日本佔領。
日本壟斷和掠奪北京的礦產有金屬礦、非金屬礦和煤礦,以煤為主。直接壟斷和掠奪的幾家煤企業產煤情況如下:
1. 楊坨煤礦
民國七年 ( 1918 年) ,內務府員外陳熙武之子陳紹武與日本臼井洋行合資興辦楊坨煤礦。資本 100 萬元,各出一半。經營礦區面積 585 畝,開出兩口斜井,深 160m,遇煤三層。年產煤 5 萬余噸。盧溝橋事變後,日寇撕開了合資假面具,公然武力霸佔了楊家坨煤礦。
2. 門頭溝煤礦
民國九年 ( 1920 年) 建立的中英合辦門頭溝煤礦,是當時北平最大的煤礦。礦區面積 4658 畝。民國三十年 ( 1941 年) 12 月太平洋戰爭以後,原中英合辦門頭溝煤礦被日軍佔領,實行軍事管制。民國三十二年 ( 1943 年) 改為中日合辦,但實際上為日本人壟斷。日本人為了侵略戰爭的需要,經營不遺餘力,英國人經營期間,最高年產量為 43. 80萬 t; 而日本人經營期間達到 55 萬 t。
3. 川南工業門頭溝礦業所
該礦是日本川南工業株式會社兼並恆昌公司而於 1938 年 9 月成立。恆昌公司原為宏福窯,礦區面積 979 畝。歷年產量分別為: 民國二十六年 ( 1937 年) ,3. 5954 萬 t; 民國二十九年 ( 1940 年) ,1. 4016 萬 t; 民國三十一 ( 1942 年) ,11. 6354 萬 t。
4. 利豐煤礦公司
公司位於門頭溝郝家坊村。民國九年 ( 1920 年) 由中國礦商何蔭棠創辦。民國二十六年 ( 1937 年) ,日本人川品之白煉瓦公司兼並此礦改為中日合辦,資本 50 萬元。1940年產量,6. 249 萬 t; 1941 年,14. 46659 萬 t; 1942 年,10. 8386 萬 t。北平淪陷期間,日本人在門頭溝礦區共設新式礦井 12 處,最高年產量達 200 萬 t,歷年各礦總產量分別為:1938 年,80 萬 t; 1939 年,29. 90 萬 t; 1940 年,155 萬 t; 1941 年,203 萬 t; 1942 年,189. 9 萬 t; 1943 年,108 萬 t; 1944 年,144 萬 t。
5. 大台煤礦
它包括大安山坑和清水澗坑。民國六年 ( 1917 年) ,日本人即派員對其進行調查。1920年獲得大安山坑的開采權。1939 年,日本人成立炭所9 處。建廠房、置設備,並架設通至石景山發電廠的輸電線路。利用電力開鑿大台及清水澗平洞。1942 年,兩個平洞分別鑿進880m 和 400m,穿煤 13 層,隨即正式開采出煤,日產量最高達 1500t 左右。歷年產量為:1939 年 10 ~ 12 月,0. 11469 萬 t; 1940 年,4. 1879 萬 t; 1942 年 1 ~ 8 月,3. 1956 萬 t。
6. 房山坨里煤礦
1937 年,該礦 被 日 本 人 接收 經 營。 歷 年 產 量: 1938 年,10. 0579 萬 t; 1939 年,9. 2469 萬 t; 1940 年,17. 2928 萬 t; 1941 年,19. 3686 萬 t; 1942 年,15. 3323 萬 t。
( 三) 民族採煤業發展受挫折
在列強紛紛投資北平煤礦資源的同時,民族資本主義煤業也在努力發展。20 世紀初,平西地區出現了一批民族資本家開辦的煤礦企業。門頭溝區主要有: 中興礦、四維公司、宏順窯、治水公司等。齋堂、板橋和王平村地區有: 齋堂煤礦公司、同興煤礦、板千煤礦等。房山區有: 偉業煤礦、大豐煤礦、興寶公司等。此外,還有一批民辦的小煤窯。據《中國煤礦》載: 1935 年,京西民窯達 630 余座。煤業的發展也促進了交通的發展。清末民初,北京先後修築了周口店、坨里、門頭溝運煤鐵路、房山運煤專線以及門頭溝公路。20 世紀 20 年代,門頭溝區又修建門齋鐵路。與此同時,京西煤礦的水運也有所突破。琉璃河鎮修碼頭後,房山區的煤炭,沿大石河順流而下,可抵達天津。30 年代,由於水量減少及鐵路、公路的發達,水路運輸失去了作用。
為侵略戰爭的需要和攫取巨額利潤,日本在壟斷和掠奪平西煤礦過程中,採用卑劣手段製造平津地區的煤荒,打擊中國的民族工業。其做法是: ①實行物資配給,限制民窯生產。日方規定,凡民窯需要的火葯、電石和糧食等物品,一律實行配給。②控制鐵路運輸,設立民窯收煤所,不經批准,採煤不能外運。並強迫眾煤窯簽署 「宣誓書」,強行收購民窯煤礦。③成立 「四門組合」,統制煤炭銷售。日方以低價收購煤炭,又在城內設店高價銷售,獲取暴利。日方在城裡設的 「四門組合」( 即北三門門頭溝煤炭統制販賣公司和南城的門頭溝煤炭統制販賣公司) ,只許自己賣煤,不許他人賣煤。從而形成產運銷獨家經營的局面。日本人利用這個壟斷權製造了 1944 年北平和天津的大煤荒。導致眾多工廠、商號歇業,大量民窯關閉破產,大批礦工逃荒、討飯、餓死街頭。正是由於日本的掠奪和壟斷,北平工業迅速殖民地化,煤礦業衰退,大多數煤礦企業停辦。民辦小煤窯急劇減少,僅門頭溝區的小煤窯就從 1930 年的 150 余座減少至 50 余座。民族煤業受到沉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