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業金一個月可以拿多少
法律分析:失業金一般是842元至951元之間。失業金的領取期限: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最長領取時間為18個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金最長為24個月;上班族可考慮工作五年領一次失業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五條 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Ⅱ 北京市失業金領取金額標准
法律分析:具體標准為:(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34元;(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61元;(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88元;(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115元;(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143元;(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2034元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Ⅲ 北京失業補助金每月的幾號發
北京失業補助金一般在月中發放。每個月16號到賬.失業保險金不是可以無限期領取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2年至4年的,每增加一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增加3個月;累計繳費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_北京市的規定是:失業保險金平均發放標准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照繳費時間長短,每滿5年,提高一個檔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什麼是失業補助
失業補助金是指勞動者暫時喪失工作和勞動收入後,在等待就業期間,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標準是相當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至150%。具體金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失業職工醫療費和失業職工喪葬費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救濟金的發放標准,前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後者是參照當地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辦理。
Ⅳ 北京失業金每月幾號到賬
法律分析:每個月16號到賬, 失業金申請成功後,本月審核通過的失業保險金,將於次月開始的每個月16號發放到您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的《關於做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規定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按月領取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1408元/月;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對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准在原標准基礎上提高1倍。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領取期間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Ⅳ 北京交了6年的失業保險能領取多少錢
26766元。
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規定: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61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2034元發放。
Ⅵ 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這個要看您所在的城市和繳納失業保險金的年限,一般情況下失業金為您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也就是如果您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資為1500元,則您每月可以領1035—1350元之間。以北京市的要求為例,《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具體標准為: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5%發放;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一律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截至2021年9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湖北7省級行政區的月最低工資標准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標准令(第21號)]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並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准,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中國內地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頒布實施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Ⅶ 北京失業補助金標准
法律分析:(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34元;(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61元;(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88元;(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115元;(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143元;(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2034元發放。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告》 一、失業保險金調整後的標准: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34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61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088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115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2143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2034元發放。
二、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