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豬肉有問題該找誰投訴
豬肉有問題,一般可以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也可以找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② 在超市買到臭的肉打什麼電話投訴
法律分析:在超市買了臭肉,可以先到該超市找管理人員進行協商。比如,要求更換食物,或者在金錢方面給予補償。若超市不予協商,可以向工商局、衛生局舉報相關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一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 超市買到臭豬肉打12345怎麼處理
打12315消費者投訴應該具備的內容: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書面投訴,有些消費者協會也可以接受傳真方式的投訴。應該有明確的投訴對象,即被投訴方,並提供准確的地址。應該有明確的投訴理由,有自己明確的要求,確保事實真實。為及時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投訴前應該先通過電話,向所在地消費者協會咨詢後,提交書面投訴資料,請求調解。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④ 在超市買到變質的肉可以去哪投訴
法律分析:可以撥打12315進行舉報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及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⑤ 超市買的肉有問題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在超市買到有問題食品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時,賠償金為一千元。在超市買到發霉食品時,處理方法:首先可以憑借購物小票和購買的食品找商家協商解決撥打12331向食葯監局投訴、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⑥ 我買了有問題的豬肉,該向哪裡投訴
買了豬肉有問題先找市場管理部門,不行也可以找工商部門,還可以找衛生檢驗檢疫部門,但一定要有實物做證明,沒的話就很困難了。
市場管理部門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點:
1、市場維護工作;
2、市場開發工作;
3、調研,策劃工作;
4、培訓工作;
5、情報工作;
6、向上提供戰略方案工作。
總體來說:包括品牌策略、市場推廣、產品培訓、產銷銜接、銷售政策、市場規范、經銷商管理(調整、考核、淘汰)、銷售經理考核任免等工作內容及范圍。市場管理是指國家利用行政、法律手段和經濟措施,對生產者和經營者在市場上從事的商品交換活動進行行政監督管理。在我國,市場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其任務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活動,做好市場服務工作,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活躍城鄉經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第三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第三十三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查檢驗,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檢驗結果。
有關行政部門發現並認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第三十四條 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