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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自費醫保

發布時間: 2022-07-22 14:41:00

A. 北京醫保 部分自費

自費:指不列入基本醫療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使用了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之外的葯品費用;使用了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不予支付部分診療項目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准部分的醫療費用;以及規定不予支付的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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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急診自費後如何走醫保

如果你是急診自費的話也是可以走醫保的,只要把所有的票據准備好,到時候住完院以後直接把你的醫保卡拿到醫院就可以報銷的。

C. 北京醫保卡有錢還是全額自費的

不用全額自費,
北京醫保每年在使用時,有自負額度,一般退休人員是1300元,在職人員是1800元,只有自負額達到規定金額才能醫保報銷,所以出現北京醫保都是自費的情況。

D. 北京醫保 自費葯品

1、在醫保目錄中不是甲類、乙類等醫保認可的葯品,都是自費葯。
2、自費葯用醫保卡在醫保葯店可以商量著買到,在醫保醫院是不行的。
3、醫保有規定,醫保卡上的個人賬戶余額只能用於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不能支付自費部分。
所以,自費葯是不能報銷的。
甲類葯全報銷,乙類葯報銷70-80%。
甲類葯品是指,由國家統一制定、臨床應用廣泛的葯品,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支付費用。
乙類葯品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費用的葯品,使用這類葯品產生的費用先由職工自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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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北京社社保,看病1800以下都自費嗎超過1800才報銷嗎很多人都不超過1800,那醫保每月白交

醫保支付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基數1800元以上的報銷醫療費通過醫保統籌賬戶支付。如果沒有超過1800元的基數,醫保卡中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用來支付,即個人支付的部分就是進入個人賬戶的余額,所以個人沒有白交醫療保險費。
一、北京醫保卡使用新規定
1、人工器官報銷增加50%。這次出台的新醫保政策調整了人工器官的報銷標准,在目前水平上提高了50%。報銷范圍包括心臟起搏器、心臟瓣膜、人工晶體、人工關節、人工血管、安裝植入式心律轉復除顫器和體內他人工器官。
2.醫保新增110個醫療項目。另一個重大調整是,110個醫療項目被納入醫療保險計劃。這些新內容包括熟悉的醫療項目。
二、北京醫保報銷流程
1.持社保卡就醫時,只需自付費用,可報銷的費用將由醫療機構和醫保相關部門結算。但是如果急診科沒有攜帶社保卡,或者是他的特殊情況,可以自己全額支付醫療費用,然後下次去醫院的時候,可以帶著單據和醫保卡到指定窗口報銷。
2.門診(急)診:存檔卡、醫保卡、醫療費用收據、統一收據、外方、明細、北京銀行對賬單(未留)。如需尋求外傷治療,應提供外傷原因描述及病歷。
3.急診留觀時,需提供診斷證明、帶急診章的處方、檢查治療明細、收據、醫保卡、存檔卡、銀行對賬單。
4.住院費用需提供住院診斷證明、出院證明、實時結算對賬單(全額結算憑證)、收據、住院費用明細、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印章)、醫保卡、存檔卡、銀行對賬單。
5.異地返院需提供診斷證明、出院證明、收據、費用明細、醫保卡、存檔卡、銀行對賬單及異地住院原因說明。
2021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在北京市,在職職工報銷比例超過8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超過90%,最高可達99.1%,最高限額為50萬元。

F. 北京補充醫療保險 自費

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是在單位和職工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後,由單位或個人根據需求和可能原則,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平的一種補充性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為補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為了給職工提供醫療保障。
補充醫療保險的一些細節條款是怎樣的,下面從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繳納、報銷范圍、報銷辦法等方面進行說明。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和《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特製定《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補充醫療保險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補充醫療保險」)對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基金負擔之外的基本醫療范圍內的門(急)診、住院醫療費用進行報銷。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與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以下簡稱「中智公司」)簽約並選擇本補充醫療保險(具體適用方案和報銷標准見簽約附件)的外商駐京代表機構、三資企業及國有、民營等其他企業、組織或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中國籍在職參保員工(以下簡稱「參保人」),年齡從18周歲起至退休年齡止(男60、女55周歲)。不包括在中智公司個人委託存檔的人員、退休人員及在上述機構任職的外國籍人員。
退休人員統一享受北京市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建立的《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外國籍人員可以參加中智公司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的綜合意外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需給符合參保條件的員工進行全員投保。同一用人單位的所有員工享受同一補充醫療保險方案。
第三條參保人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互助基金的基礎上方可參加本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參加本補充醫療保險前已患有如下重大疾病或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將不適用於本補充醫療保險的責任。參保人應如實告知以往重大疾病史,並承擔未如實告之的責任。
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病(功能不全II級以上)、心肌梗塞、癌症、白血病、高血壓(II級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氣管疾病、腦血管疾病、慢性腎臟疾病、重大器官移、糖尿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癲癇病、特定傳染病、艾滋病、性病等。
對本補充醫療保險生效90天後初次發生並經中智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確診患上述重大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報銷,同時此費用報銷應符合《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二、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繳納
第四條與中智公司簽約並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遞交參保材料並按時足額繳納管理費(含補充醫療保險費)、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北京市生育保險費。
第五條因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而無法在醫保中心報銷醫療費用、生育費用,補充醫療保險亦不予支付。
三、補充醫療保險費報銷范圍與內容
第六條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及內容與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完全相同。參保人的醫療支出應當符合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目錄以及服務項目目錄。基本醫療規定的自費項目或自負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亦不予報銷。
第七條參保人門(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和(或)大額醫療互助基金報銷後,由補充醫療保險按與用人單位合同約定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所述報銷比例、免賠、限額等標准報銷。
第八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女員工符合國家、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包括:普通住院費、檢查費、手術費、接生費、葯費等,其中自費葯品、自費項目除外),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險和其它相關規定報銷,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合計報銷限額為8000元(合同另有約定報銷限額的按約定辦理)。
第九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參保人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且具有中國國籍的18周歲以下獨生子女(包括雙胞胎或多胞胎),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報銷,報銷項目和上限額度根據合同約定執行。子女需在區縣(二級)以上醫院或公立兒童醫院就醫,參加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子女,住院醫療費用需經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結算完畢後再由補充醫療報銷。
子女報銷依據《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規定》和《中智公司子女葯品目錄》等政策和文件的規定執行。子女就醫應符合一年一地的原則(以一個自然年內子女第一筆報銷就診地為准)。
第十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參保人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用滿一年以後,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中智公司指定體檢中心指定體檢項目的健康體檢,中智公司將為參保人提供相應的體檢服務。參保人體檢後,發現問題需要復查的,費用自理。中智公司為參保人建立健康檔案,體檢結果將作為審核參保人報銷單據時的參考依據。
中智公司可提供高檔體檢中心的特需體檢服務,用人單位可在中智公司指定的幾家體檢中心內進行選擇,並可自行選擇體檢項目,費用根據體檢中心項目報價收取。
第十一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選擇健康返還福利的,參保人及子女在一個補充醫療年度內沒有醫療費用(含生育、計劃生育費用)支出的,可在該補充醫療年度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向中智公司員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符合條件者可以領取健康鼓勵費。
第十二條發生以下情況的醫療費,本補充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一)自費葯、基本醫療保險要求之外的外購葯;
(二)與診斷不相符的葯品費用;
(三)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住院的全部醫療費用;
(四)不符合或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及標準的醫療費用;
(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各種責任事故引發的全部醫療費用;
(六)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引發的全部醫療費用;
(七)自殺、自殘、酗酒等引發的全部醫療費用;
(八)境外發生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台、港、澳地區);
(九)在特需門診就醫和特需病房住院的全部醫療費用;
(十)診治不孕不育症的全部醫療費用、孕前檢查的全部醫療費用、預防用葯的全部醫療費用;
(十一)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費的醫療費用。
四、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辦法
第十三條本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基本醫療先行賠付的原則。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因患病發生的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門(急)診醫療費或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先行報銷。憑醫保中心開具的分割單及原始單據復印件或醫院出具的分割後的醫療費用票據、明細清單、診斷證明原件等相關材料,由補充醫療保險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由員工個人按比例支付的醫療費再行報銷。結算年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按自然年)。
第十四條參保人門(急)診醫療費年底累計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憑醫療費用單據原件、醫保專用處方底方、門診病歷本、費用明細清單等原始資料,於當年底至次年第一季度前由補充醫療保險報銷;若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後當年度又產生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不再報銷。
第十五條參保人住院醫療費應在出院後一個月內到中智公司辦理報銷手續。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在生育後三個月內到中智公司辦理報銷手續。員工子女醫療費用可在當年內隨時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六條參保人需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提供相關報銷材料。報銷材料不符合基本醫療規定的,補充醫療保險亦不予支付。
第十七條葯費報銷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葯量:急性病不得超過三日葯量,慢性病不超過七日葯量,外用葯開三支或三盒。葯量超過用葯規定時,超出部分由參保人自付。所開葯物應與就診疾病相符,發現有不相符的,所有醫療費均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在外地工作並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報銷門(急)診及住院費用時應先由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先行報銷,辦理完畢後將材料交由中智公司辦理補充醫療報銷手續;當地基本醫療保險不報銷門急診費用的,可隨時交由中智公司辦理補充醫療報銷手續。
五、醫療管理
第十九條本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參保人患病時,應按照基本醫療規定,持醫療保險手冊到本人選定的四個定點醫療機構或本市定點中醫、定點專科醫院、A類醫院就醫,就診時由醫院進行條碼掃描和單據上傳。參保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第二十條參保人完成入職手續,並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後,可以報銷。當參保人派遣/服務合同終止時,本補充醫療保險責任同時終止。在合同終止前發生的醫療費用,未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於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由本補充醫療報銷;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一個月內,由本補充醫療保險報銷。
第二十一條參保人應遵守基本醫療保險、國家公費醫療政策和中智補充醫療保險各項規定,並有義務按照規定的要求提供報銷材料,如有冒名就醫、弄虛作假等騙保行為,中智公司有權拒絕支付其醫療費用和繼續為其提供補充醫療保險服務,已經支付的參保人應及時退回。同時中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上述問題的權利。
六、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中智公司負責解釋,參保人所使用的報銷方案以中智公司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未盡事宜詳見《中智公司員工服務手冊》、《醫療保險手冊》、《報銷申請單》、《報銷所需材料》等,更詳盡的醫療報銷提示和規定、生育保險規定及葯費報銷截止時間等。
本詞條對我有幫助(2)
根據東莞社會保障局頒布實施的《東莞市補充醫療保險辦法》規定,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已參加東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村/社區及個人均可參加東莞補充醫療保險。但不少市民對於東莞補充醫療保險政策不是很清楚,不知如何參保、如何報銷、報銷比例是多少。今天我們就來為大家詳細說明一下東莞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同時符合三個目錄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
1、5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0萬元:20%;
2、10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5萬元:30%;
3、15萬元以上,不超過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所對應費用:40%。
二、超過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所對應費用報銷比例:
1、不足或等於10萬元:85%;
2、10萬元以上:70%;
三、補充醫保特定門診報銷比例:
1、在職人員:75%;
2、退休人員:80%。
四、享受基本醫保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1、一次性生育津貼:1500元;
2、獨生子女津貼:800元;
3、男職工生育津貼:280元。
【補充說明】:東莞補充醫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社保定點醫葯機構發生的規定范圍內的醫葯費用,以及預防接種、健康體檢等相關費用;余額超過1000元時,超出部分可用於支付住院自費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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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醫療保險有哪些不能報銷?
補充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有很多人不了解有關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補充醫療保險有哪些不能報銷?對於可以報銷的,報銷流程是什麼?它的參保對象有哪些?
不報類型
1.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2.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致傷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
5.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等進行治療的;
6.屬於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7.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支付費用情形。
基本知識
起付標准最低為250元
起付標准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50元;一級醫院35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700元。
起付標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在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鎮非從業居民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承擔30%;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二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40%,個人承擔60%。
2.少年兒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鎮非從業居民相應標准提高5%執行。
兩種門診大病費用可報銷
據介紹,門診大病包括:門診特殊病種(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門診腎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服抗排斥葯)和慢性病(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
門診治療特殊病種: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負擔50%;門診治療慢性病:一個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累計超過350元的,超過部分由統籌金按照50%的標准支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報銷流程
住院實行掛賬結算,參保居民預交一定費用(含起付標准和需個人自付費用的押金)後住院治療,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核算確定統籌金支付部分和個人支付部分。
參保居民因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報銷時需提供出院小結、病案首頁、長期、臨時醫囑的復印件、住院費用分解單、住院票據、疾病診斷證明書和所住醫院級別證明等材料。
參保對象
居民醫保適用於市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
1、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和其他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包括長期隨父母在城市上學、生活的農民工子女);
2、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的城鎮非從業居民。
365小編為您整理,希望您了解更多的有關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明確哪些補充醫療保險不能報銷,有哪些人可以參加補充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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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北京醫保起付線內包括自費


我也遇到了這個問題,想看下自己已花了多少,還差多少可以報銷,也查了自己醫療費用匯總結果,一些名詞不理解,看了好多回復都含糊不清,說不到痛點,經過我細細分析,現給大家講解一下。

這個表上第一行「費用總金額」是指一共花了1895.24,

最下面一行「自付二總金額」不給報銷的是144.67,

理論給報銷的是第二行「醫保內總金額1750.75,

但第三行和第四行「起付總金額」和「自付一總金額」我帳上記的是自己可報銷的只花了1590.57,

那麼理論可報銷比實際報銷的多了160去哪了,這160實際是我沒花,實時已經報銷了,就是掛號費,每掛一次,實時報銷40塊,我一共掛號了4次,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共自費了1590.57,也就是起付總金額和自付一總金額,距離1800還差209.43,就可以參與70%報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