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動仲裁委員會幾點上班
北京仲裁委員會上班時間是早8:30,晚17:00。
具體時間段如下: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
(1)北京法院勞動仲裁多久下班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仲裁庭應當於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貳』 勞動仲裁的時間是多久
法律分析: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訴人的申訴書後,應在填寫《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製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並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超過15日。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叄』 我在北京,我己申請到勞動仲裁了,需要多久才能結案
申請勞動仲裁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分析
職工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因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發生爭議,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爭議,或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都可以依法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的,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內,當事人有權提起仲裁,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該申請。符合受理規定的,會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肆』 勞動仲裁一般要多久才能結束
勞動仲裁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伍』 勞動仲裁幾點上班下班
法律分析:上班時間並不統一,建議事先打電話咨詢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時的基礎上再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應在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審批辦法》執行。
『陸』 北京勞動仲裁時間一般多長
法律分析:從申請仲裁到仲裁結果出來,一般都要兩個月到三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