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生證多久可以拿到
如果材料齊全,當天就可以拿到出生證。
1、首先明確辦理醫證明需要准證辦理戶口才需要
2、辦理證材料:孩醫院給兩證卡(電卡及疫苗卡)
3、父母雙身份證
材料必須
至於花少錢給要工本費5-20元免費些需要醫院掛號
2. 出生證明辦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證件齊全的情況,當天就能順利領取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的辦理期限一般是一個月左右,也有60天的。如果延期去辦理的話,會比較麻煩。去辦出生證明的時候,最好是在正常的上班時間去,以免空跑一趟。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用到: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原件、保健手冊回執單、母親出院結賬單、父母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戶口簿及復印件(復印首頁及本人頁)、生育證(准生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3. 北京市辦理出生證明辦理需要哪些程序
寶寶出生證明辦理地點
寶寶出生所在醫院,免費辦理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資料
大部分地區的醫院規定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明需要用到:
1、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的戶口簿原件
3、《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4、如果超過1年不辦理,需要進行親子鑒定
5、《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新生兒母親申辦。若特殊情況可以由新生兒父親或者其他監護人來辦理,但必須提供母親親筆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注意:醫院、地域不同,辦理所需證件以及辦理時間也不一樣,建議寶媽們到時候還是要以寶寶所出生的醫院規定為准。
下面給大家列舉一些北京熱門醫院辦理寶寶出生證明的干貨整理。
北醫三院辦理寶寶出生證明所需資料
1、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 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戶口本(集體戶需要 帶首頁復印件以及本人頁原件)、結婚證原件。
2、寶媽不能親自辦理的,他人辦理需要攜帶寶媽授權委託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寶媽辦理好出生證明後還需在外科樓一層住院處11號窗口處蓋章。
辦理時間
每周三上午8:15—11:00;下午14:00—16:00;周四上午8:15—11:00,。
辦理地點
門診樓4層產科門診區4050室
注意:建議寶媽辦理寶寶出生證明之前提前擬好寶寶的名字。
北京婦產醫院寶寶出生證明辦理流程
在產婦生產後回病房時,醫院護士會發放給其家屬 (新生兒父親)出生證明早表,建議孕媽及家屬認 真閱讀「填寫注意事項及辦理流程,在閱讀理解明 白並確定新生兒名字不再更改後填寫出生證明表, 並帶上以下資料去門診4樓處辦理:
1、填寫好的出生證明。
2、新生兒父母雙方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不是新生兒母親親自來醫院辦理,需要攜帶授權委託辦理書及授權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出生證明後還需到一樓大廳門診服務中心蓋章。
辦理時間
新生兒出生4個工作日後辦理即可,出生當天及辦理當天不包括在內。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5:30。
辦理地點
門診樓四層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處。等等
4. 出生證多久時間內辦理,超一個月
出生證明應該在孩子出生二十天左右就要辦理,最遲不能超過三十天。
辦理出生證明所需的材料如下:
1、雙親家庭,提供家長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2、單親家庭,無法了解孩子父親(或母親)的相關信息的,應由孩子母親(或父親)或由其監護人寫出有關情況說明,並簽字和加蓋手指紋印。其他材料與雙親家庭相同。
辦理程序具體如下: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記錄》;
2、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後,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並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
具體辦法,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補發《出生醫學證明》須提供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聲明;該兒童與其父母(監護人)親子關系的旁證;接生人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 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5. 出生證辦理期限是多久
出生證辦理期限是30天。出生證即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一般要求出院前後辦理,最遲30日內。特殊情況需提交親子鑒定證明的方可延長至3個月內。辦理出生證明要帶齊的證件包括,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出生證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證明孩子獲得民事權利能力的、並且是證明出生狀況和血親關系的最有力度的證據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6. 辦出生證需要多久
很快,半天就能辦好,把需要的證件拿齊辦起來很快的。
7. 辦出生證明規定時間是多長時間
新生兒申報戶口的時限:是在出生後的1個月內申報,與《出生醫學證明》的辦理時間是沒有關系的(應該以戶口申報時間為准)。出生嬰兒出生一個月內或不超過12個月呈報出生登記且手續真實齊全的,由派出所當場辦理;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一,《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因為出生證明辦好才能辦戶口,戶口辦好才能去地段醫院辦醫療證、打預防針,之後還有辦寶寶社保,還要領生育金。孩子的出生證明辦好後,在派出所上戶口沒有強制性的期限限制。
二、新生兒戶口由公安派出所審核後辦理出生登記。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如下:
(1)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
(2)嬰兒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3)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非婚生嬰兒隨父或隨母在本市申報出生登記,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縣)局審批。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列印就很難更改了。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里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