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領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失業後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單位在個人失業後15日內將檔案轉街道,個人需在失業後60日內到街道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帶齊相關材料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已參加失業保險;
2、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3、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4、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二、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一)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北京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2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19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46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73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001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92元發放。
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調整到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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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北京失業保險怎麼申請
一、北京失業保險的申領流程主要有2種 ,分別是網上辦理和手機申請:
網上辦理流程為:
1、搜索「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2、登錄「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beijing.gov.cn/ ,點擊「個人登錄」。
3、完成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身份認證」。
4、注冊完成後 ,通過「賬號登錄」或「簡訊登錄」進行登錄。
5、實名認證通過後 ,進行個人業務界面 ,可以選擇「就業失業服務」。
6、進行「就業失業服務」 ,可以進行「失業保險金申領」 ,選擇「銀行類型」、「開戶行」 ,登錄「銀行賬號」、「確認銀行賬號」 ,點擊「保存」。
手機辦理流程為:
1、網路APP
進入網路APP ,搜索北京失業保險金 ,即可進入辦理服務頁面
選擇「失業保險金申領」。
進入「服務列表「 ,點擊」失業保險金申領「。
2、「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關注微信公眾號「北京人社」→微服務→辦理服務→失業保險金申領→統一身份認證登錄→申領
3、「北京人社」APP:點擊首頁左上角「我要辦」→失業保險金申領→統一身份認證登錄→申領
二、申請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工作單位和您參加失業保險並且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2、必須是非因您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您必須已辦理失業登記 ,並有求職要求
三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為: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 ,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 ,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 ,從第5年開始 ,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 ,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 ,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以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 ,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滿10年及其以上的 ,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可能到現在還有很多人都根本就不清楚五險一金的真正含義 ,雖然也參加了失業保險 ,但是並不清楚領取失業保險的法定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 ,社保機構的工作人員一定會要求當事人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的 ,是否被迫失業 ,一看就清楚。
㈢ 北京失業金怎麼領取
外省市城鎮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後回原籍的,由參統的社保中心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系一並劃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的縣以上經辦失業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補助金和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按其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計算;對失業的,按照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准,將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通過銀行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不可以網上進行申請。
二、失業補助金只可以到就業服務機構領取,需要的材料介紹如下:
1、取得原單位發給的失業證明:包括企業的性質、失業的原因、符合國家規定的材料。勞動合同制工人還要持《勞動手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2、持上述材料到當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填寫失業職工登記表,領取失業職工手冊。
3、領取失業救濟金:持失業職工手冊按有關規定定期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領取失業救濟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是相當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至150%。具體金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㈣ 北京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分析: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人社」、官方APP(以下簡稱「互聯網平台」)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登錄後,錄入本人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信息,確認本次核定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檔次後,申領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金業務互聯網經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五、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人社」、官方APP(以下簡稱「互聯網平台」)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登錄後,錄入本人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信息,確認本次核定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檔次後,申領失業保險金。
㈤ 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在哪兒領取
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在哪兒領取
[導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於調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流程的通知》,規定失業保險待遇發放自4月1日起,由各區縣街(鄉)社保所發放改為由市社保中心委託代發銀行統一發放,結束了失業保險制度建立26年來由區縣和街道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的`歷史,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次月17日後即可領取。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於調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流程的通知》,規定失業保險待遇發放自4月1日起,由各區縣街(鄉)社保所發放改為由市社保中心委託代發銀行統一發放,結束了失業保險制度建立26年來由區縣和街道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的歷史,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次月17日後即可領取。
北京市失業保險待遇資金發放目前是經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最終由街(鄉)社保所發放給失業人員。全市300多個街道(鄉鎮)社保所發放時間不盡相同,既不便於失業人員領取,也不利於社保基金監管。
據了解,失業保險待遇資金發放渠道改為統一由北京市社保中心發放後,將失業管理系統與社會保險五險系統實現互通互聯,降低了資金流失的風險。市社保中心委託代發銀行,將資金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戶中。失業人員通過自選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㈥ 在北京怎麼領失業保險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有合同制工人的國家機關及其合同制工人,有城鎮職工的鄉鎮企業及其城鎮職工,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應當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僱工)失業後,按照《申領辦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根據《申領辦法》和《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市政府1999年第38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自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其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20日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收失業人員檔案關系後,對失業人員是否具備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資格進行審核認定,7日內將核定情況和失業人員檔案移交到其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
三、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接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移交的失業人員檔案後,應在7日內告知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失業人員告知書》附後),並為失業人員指定職業指導培訓機構,免費對其進行職業指導培訓。
四、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關系後,失業人員未按規定在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其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五、根據《申領辦法》和《規定》的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和期限,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按月發放。
從2001年1月1日起,對進行了就業登記但沒有辦理個體或企業營業執照的失業人員,不再將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給本人,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含就業登記)後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未領保留的失業保險金。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的,繳費時間予以保留,與以後就業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七、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按月向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如實報告求職、培訓等失業狀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和申領手續的,停發其當月的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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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北京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和辦理
你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或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領失業金。如果說購買了失業保險,你還可以申請失業補貼金.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准,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