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北京知識 » 北京哪個地方可以辦理離婚

北京哪個地方可以辦理離婚

發布時間: 2022-09-07 00:14:53

Ⅰ 外地人在北京辦理離婚證去那個地方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5

Ⅱ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要通過哪些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相信很多人都清楚,辦理離婚手續與辦理結婚登記在某些條件下是相似的,都是要到當事人中的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那麼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一起來看看要通過哪些方式辦理離婚手續吧。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離婚,到目前為主有兩種方式解決,一種是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一種是訴訟離婚,通過向法院訴訟判決來辦理,但是外地人想在北京辦理離婚手續的話,只能通過向法院的訴訟這一種方式來辦理。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外地人在北京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只要夫妻雙方在北京分開居住在不同的區域時間長達一年以上的話,就可以在北京的法院去起訴離婚,達到了法律上符合的條件才能解除婚姻關系。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由於協議離婚是要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辦理,所以外地人想要在北京協議離婚的話是不能辦理成功的,而且想要在北京訴訟離婚的話,夫妻雙方至少有一人在北京居住了一年的時間才可以。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外地人刻在北京辦理離婚訴訟的話,一般是其中一方作為原告去法院起訴離婚做好立案,等法官審理案件時,與另一方也就是被告一同出席,法院會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外地人在北京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但是要滿足法律上的相關條件才行:

1、當事人雙方是自願離婚的,子女的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所以要求是當地的戶口才能協議離婚;

2、辦理離婚手續要出具一些相關的材料和證件,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如果是港澳台的公民或者華僑的話還要出具有效的通行證和護照等;

3、如果是雙方沒有達成離婚一致意願或者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還有就是當初結婚是在國外辦理的話,這種情況下民政局辦理不了離婚,要去法律審判才能受理。

我總結:以上就是關於 外地人在北京能辦離婚嗎 的相關介紹,對於異地離婚手續的辦理可能相較於當地人有些麻煩,要是條件不足的話也是不能辦理的,希望我帶來的分享能給大家一些參考,對法律知識多一些了解。

Ⅲ 北京市朝陽區離婚去哪辦理地址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包括結婚和離婚)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要在北京市朝陽區辦理離婚證,應該去北京市朝陽區的民政部門或者夫或妻所屬街道、鄉(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

下面是法律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Ⅳ 北京市可以跨區辦理離婚嗎

法律分析:可以,一方或者雙方為北京市居民的當事人,可到北京任何一個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或者補領婚姻登記證(包括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婚姻登記)。撤銷婚姻、查閱婚姻登記檔案仍需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Ⅳ 想知道: 北京市 西城區離婚辦事處 在哪

因為西城區與宣武區合並成新西城區,因此西城婚姻登記可在2個地方辦理。戶籍是原西城區和原宣武區的居民在兩處均可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據悉,從2010年11月開始,原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原宣武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對外名稱統一為「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統一啟用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專用章和鋼印。因辦公新址尚未確定,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暫分兩處辦公,北邊辦公場所沿用原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簡稱一處)和南邊原宣武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簡稱二處)原址辦公。

戶籍是原西城區、原宣武區的居民均可在兩處辦理婚姻登記。

辦公地址及聯系方式

西城區婚姻登記一處

地址: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20號108室(社保大廈一層)

語音咨詢電話:66206308

人工咨詢電話:66206313

西城區婚姻登記二處

地址:西城區廣安門外紅蓮北里10號(社區服務中心三層)

人工咨詢電話:63430665

西城區婚姻登記處,離婚也在這里辦理!

婚姻登記處(西城區登記處)

地址: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20號社保大廈1樓(近前半壁街)
電話:(010)66206310

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廣外紅蓮北里10號
電話:(010)63268027

Ⅵ 北京東城離婚去哪辦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應當到東四十三條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但去年十三條那裡裝修,結婚和離婚改在北二環小街橋西南角的歌華大廈西側有一條小胡同,胡同里有個六層老樓在2樓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