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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現代人事代理怎麼樣

發布時間: 2022-11-26 06:29:54

㈠ 北京人事代理公司哪裡最專業 人事檔案託管

是一家非常注重為客戶提供高品質服務的人力資源外包公司,主要為各類企事業單位提供人事代理、勞務派遣、薪酬外包、商務證件辦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資源服務,現有客戶涉及IT、地產、廣告、咨詢管理、醫葯、生產製造及餐飲酒店等多種行業;公司員工大多數擁有國內或國外頂尖服務公司或咨詢公司的工作背景,在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是服務外包、咨詢及解決方案專家;公司通過資源整合,在境內主要城市建立了多家合作機構,業務已覆蓋境內主要的一二線城市,能夠為全國性的公司提供非常有效的一站式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昊天人力為各類企業提供最基礎的人事代理服務,使企業HR不再陷入繁雜的事務性工作而無暇顧及其他; 減輕了企業HR的工作負擔,使之能夠集中精力專注於人力資源工作的核心內容。 主要服務內容包括:人事檔案保管及相關服務 薪酬核算與發放員工社保福利及稅收管理

㈡ 關於人事代理

按照文件,專科人事代理滿一年後可以評定技術員職稱。人事代理滿三年可以評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至於以後要不要辦理,根據自己發展情況而定。辦理人事代理是可以核算檔案工齡的。如果以後要考公務員,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應該辦理,這些單位員工的工資是根據工齡來核定的,工齡長工資高的。如果以後檔案要轉到一些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很多地方都是有這些要求的,你可以事先咨詢好),他們需要你的檔案內有工齡手續的,如果不辦人事代理,這些手續沒有,影響你檔案轉遞的。
其實人事代理費用不算高,算是為自己的將來買份保障吧。

㈢ 醫院的人事代理是不是很不好啊,是和勞動局簽合同,獎金拿50 %。和醫院簽合同的話是同工同酬嗎

這個肯定不好得,在醫院最好得是納入事業編制的那部分人,其次是院聘的合同制職工,以上人員的檔案由院方負責。人事代理,就是把你的檔案交到人才中心,這個待遇要看你們合同上的約定,可能也不會比院聘合同工差(肯定比納入事業編制的醫生差),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醫院領導還有下面的職工情感上都會認為不管是事業編的也好,還是院聘的合同工也好,都算是醫院的人,而你這種人事代理的,算是外面來的。不管現在公立醫院也在搞改革,改革之後發展走向據說是要實現同工同酬,取消這種編制內的,編制外的這種區別,實際結果如何,我們一起期待吧。
另:以上所說的都是在同樣崗位上得前提下,不同崗位之間沒有多大的可比性。

㈣ 今年本科畢業去了北京的一高校當老師,沒編制,人事代理,以後的發展怎麼樣呢,在學校有提乾的機會嗎但

參加過考試沒有問題的,因為人事代理其實就是把你的戶口掛靠在當地的人才市場,是集體戶口,所以應該會保留你一年的應屆畢業生身份,所以到時可以以應屆畢業生參加國考,至於你說的報考什麼職位,因為不清楚你的專業,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是你可以去大上海人才網看看那的事業單位和公務員考試信息,對相應的職位有所了解。祝你早日考上理想的崗位。

㈤ 人事代理和正式編制的實際待遇到底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工資發放方式不同

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人事部門)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公開招考的。

非編制人員由單位自己發放。

2,工作時限不同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

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3,社保福利不同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4,受益歸責不同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

定義: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也是屬於非編制人員。正式編制,就是你已經納入了該單位的人事編制,就相當於正式員工。

㈥ 什麼是人事代理制度北京各單位現在是不是都是人事代理制度了

一、什麼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在我國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和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規定,為其代辦的有關人事業務。簡單地說,就是把"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即單位管用人,而一些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計算工齡、評定職稱、社會保險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使之規范化、法制化。預示著人事代理將促進人才產業化,最終使人事管理變成一種公眾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內容有那些?
目前,全國各地人事代理發展迅速,代理內容不斷豐富,代理形式趨於多樣化,概括起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圍繞人事檔案管理進行的低層次的人事代理,包括存放或轉遞人事關系、調整檔案工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辦理因私因公出國政審、出具各種人事證明等。
2、圍繞社會保障進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包括: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3、圍繞人力資源開發進行的深層次代理。包括:人才招聘、人才測評;人事診斷、人才考核和人才發展規劃。
4、圍繞信息咨詢進行的服務性代理。如發布人才供求信息、代發招聘廣告和公司形象設計、工薪制度咨詢、就業指導、職業咨詢等。
人事代理的對象、規模也不斷擴大。人事代理最初服務對象大都是三資企業、民辦科技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國有單位,現已發展到代理一部分國有企事業單位。
在最近召開的全國部分大中城市人才中心主任會上,人事部副部長步正發在談到人事代理,講了三個方向:(1)主動開拓,變坐等上門為主動上門, 變我要代理什麼就代理什麼為用戶需要代理什麼就代理什麼,變僅靠自身力量代理為藉助專家、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等社會各類力量代理。(2)尋找好拓展代理的主渠道,要從實際出發,從代理的質量和效果出發。實力強的代理機構要面對各類企業、跨國公司、大型企業、事業單位,也可從新增人員的代理做起,逐步擴大人事代理的影響和示範效應。所有人事代理機構都要面向多種所有制經濟,面向流動人員,面向社會各界,擴大代理范圍,豐富代理內容,增強代理功能。(3)依靠提高專業化、法制化水平和服務質量,推進人事代理。要認真學習和掌握適合我國國情的人才測評、人才設計等現代人才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人事代理運作方式,滿腔熱情為用戶服務,同時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辦事,維護資產所有者在用人方面的權利和企業用人自主權。

三、人事代理的特點?
人事代理制度首先是個制度,它的特點是法制化、系統化、社會化和專業化。
法制化-就是人事代理單位和委託單位要有嚴格的合同約束,有明確的權利、責任、義務保證;開展人事代理業務要以人事法規政策為依據,符合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
系統化-就是人事代理業務擴展到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從宏觀的人事規劃到具體的人事管理業務。
社會化-就是人事代理的范圍和服務領域具有廣泛性和市場化的特點,國有企事業單位可以委託,其它多種經濟成分的用人單位也可以委託,單位可以委託,個人也可以委託; 既可以全權委託,也可以單項委託。
專業化-就是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具有較強的人事代理業務能力和相關專業技術設備、技術手段、提供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服務。

四、人事代理的意義?
1、是對人才社會化觀念的再認識,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馬克思主義的人才觀是人具有社會性,是全社會的財富,為國家和人民所用。而傳統的人事管理是人才單位所有,致使人才對單位產生依附關系,普遍對下崗、失業有恐懼感, 而真正能乾的人又不放不用。人事代理是對人才的社會化管理,把人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區別開來,使各類人才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的對單位的依附關系,保證人才有充分擇業的自由,又增加了他們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促使他們刻苦學習、努力工作、提高素質。
2、適應了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切入口。"小而全"、"大而全"、低水平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益、效率低下的問題不僅在經濟領域存在,在人事管理上依然存在。我國單位眾多,管理體制錯綜復雜,每個單位都設有人事機構,都在進行著同一方式的人事管理,造成資源浪費。而改革開放後出現了大批新型企業,原先的人事管理對這些單位管不了、管不好。而人事代理正是為了克服這些弊端,把社會大生產和專業化協作原則運用於人事管理。
另外隨著國家各項改革的深入, 國有企業開始轉換機制,每年將有300萬職工下崗,國家機關改革和人員分流也要在三年內完成,解決再就業問題已成為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關鍵。而現有企事業普遍存在的"人才流失"與"富裕人員流不動","該走的走不了、該進的進不來",已阻礙了企事業的發展。而實行人事代理制正是發揮市場對人力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的重要內容。
3、人事代理制是面向21世紀,適應知識經濟對人事管理高水平要求的重要內容。世紀之交的世界經濟發展日益重視科學技術,"知識經濟"已經到來。知識經濟定義為: 以智力資源的佔有、配置,以科學技術為主的知識的生產、分配和使用為最重要因素的經濟。即知識經濟同以往的農業、工業經濟不同在於不是以物力資源和體力資源為依託,而是以人的知識和智慧為依託。知識經濟給人事管理帶來的變化主要表觀在人才素質復合化、人才流動加速化、人才勞動分散化、組織結構虛擬化、人事協調復雜化。而人事代理正是適應這一趨勢,使企事業單位能從繁雜的人事工作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精力放在選好人用好人上,而人事代理進行集約型管理,更有利於人事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同時也為用人單位節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如何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
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需准備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申請及單位簡介;
2、單位營業執照附本復印件;
3、人事代理需存檔的人員名單;
4、單位詳細地址、郵編、人事部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 甲、乙雙方代表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生效

㈦ 人事代理有什麼待遇!

要看你是在業務一線還是在後台
通常一線有些業務績效,工資較後台能好一些
但其他福利待遇如過年發東西什麼的就與正式工有天壤之別了~!
我在中總行卡中心的朋友,他們總體待遇比正式工差不少,但他們這種派遣制員工(北京的叫法)之間也有很多的差異的~總行其他部門的派遣員工的待遇相當一部分都不如他們呢~!!!
所以要看你所在的部門是什麼了。
北京的,絕大多數稅後每月應該能達到1500(不包括飯補和績效)!

㈧ 大學里招聘的人事代理崗位是怎麼回事具體是什麼樣的性質,是正式的編制嗎

大學中正式編制的老師不夠的時候,會通過人事代理去招聘一些老師。

是合同制。

不是正式編制。

(8)北京現代人事代理怎麼樣擴展閱讀: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

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託人事代理,可由單位委託,也可由個人委託;可多項委託,將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人事檔案、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住房公積金等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也可單項委託,將人事檔案委託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或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規定,代辦有關人事業務。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人事代理

㈨ 北京人事代理哪家好

北京人事代理機構有很多,比較好的有今致人力、金柚網、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等。今致人力各方面還不錯,值得推薦,辦業務、服務態度都挺好。
人事外包可分為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人事代理是指雇員和僱主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企業只將人力資源的部分或全部非核心工作委託給專業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人才派遣合同,派遣人員到企業工作。用人企業無論是誰,都只有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負責派遣員工。
目前可以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的有今致人力,具體的可以自己去考察。今致人力的全國人事外包可以確保分支結構的合規性要求,徹底杜絕HR部門運營中不可預知的費用支出,使成本變得真正可控,並且保證全國各地法定福利及相關配套項目服務的合規性,規范用工管理,幫助企業控制用工風險及運營成本。
更多問題請咨詢今致人力客服!

㈩ 人事代理是什麼意思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差別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總體來說這兩類(正式編制,人事代理編制)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兩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1. 事業單位正式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2.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有些單位碩士按引進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3. 除了上面兩種還又第三種那就是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後面我還會提到)。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近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拓展資料:

人事代理是指依法經批准成立的人事代理機構,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接受單位或者個人的委託,依法代理有關人事管理、服務工作。從對人事代理的定義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實質上一個民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的雙方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機構和用人單位或者個人,當事人雙方並不存著行政隸屬關系而是平等的民事關系。

人事代理是我國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人事部較早於1995年開始推行,主要是為了降低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成本,簡單說來就是將「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相分離,用人單位只管使用人,而將與人事相關的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委託給合法設立的人才中介機構處理。人事代理首先是在高校以及事業單位和沒有人事權的外資企業中推行,隨後慢慢的擴展到國有企業和其他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