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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孩子如何落戶北京

發布時間: 2022-12-21 12:26:05

『壹』 小孩落戶北京條件

法律分析:1、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農戶條件: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農戶條件: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貳』 外地人怎麼落戶北京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北京落戶的條件:

1、持有本市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

4、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5、無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叄』 外地出生證明可以在北京上戶口嗎

法律分析:如果籍貫是外地戶口,即使在北京出生,也不算是北京戶口,需要後期辦理才可以成為北京戶口。因為北京採用的是積分落戶制度,需要達到一定的積分值,才可以申請在北京的戶口。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需通過所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提交積分落戶申請。申請人應在用人單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系統注冊通過後,登錄系統填報個人積分指標信息,並經用人單位在系統內審核確認後提交。在申報階段內,提交的積分指標信息可以修改。

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人員,應在落戶辦理階段向區指定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系統列印的《積分落戶申請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三)需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及戶籍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

檔案審核按相關規定辦理,有檔案人員提交進京後存檔機構開具的同意接收函,無檔案人員應出具無檔案誠信聲明。上述材料經區指定部門審核無誤後報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經審查發現問題的,取消已取得的積分落戶資格。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九條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其配偶、父母申請落戶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肆』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1

子女投靠父母受理條件

1、申請人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且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2、申請人已經在外地隨父或母入戶;

3、父、母一方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4、父、母一方再婚後戶口進京、更改子女撫養關系後要求投靠入戶的,改判子女撫養關系需滿2年以上(更改撫養關系時間以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時間為准)。

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調往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現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且一名子女戶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由京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遷出一方年齡須超過70周歲。

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條件

1、申請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夫妻雙方同時申請);

2、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3、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2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條件是什麼

受理條件

(1)繼父與生母結婚須滿三年以上;

(2)申請人系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監護撫養時間須滿三年以上;

(3)只解決一名子女投靠繼父入戶;

(4)繼父身邊無子女。包括:①從未生育和收養過子女;②繼父與生母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名子女並判對方撫養三年以上;

(5)投繼母入戶條件參照投繼父的條件辦理。

辦理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繼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繼父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母親和繼父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由母親撫養的離婚判決書或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時間以法院判決生效或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公證日期為准);

(4)繼父與母親的《結婚證》;

(5)繼父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住房證明(是指屬於申請人生母或繼父的`合法住房);

(7)繼父單位人事部門或戶口所在地街道、居委會出具的繼父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8)其他證件證明。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3

子女隨父進京入戶

(一)受理條件:

1、親生父親或母親為本市戶口;

2、 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滿18周歲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

3、已隨母親或父親在外省市登記常住戶口;

4、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辦理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父母共同簽字);

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持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的,須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隨父入戶通知單;

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雙方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出具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父親為本市集體戶口(不包括在校生集體戶口和駐京辦事處、聯絡處集體戶口),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須提供父親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保衛部門)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9、父親戶口落在本市非直系親屬家庭戶口的,須提供非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經公證的父親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戶主同意入戶證明;

10、父親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進京的,須提供進京批件;

11、其他證件證明。

『伍』 孩子外地戶口遷入北京流程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是北京戶口,符合計劃生育指標,其一個子女可以隨父或母成為北京戶口。二、子女隨父進京入戶(一)受理條件:1、父親為本市戶口、母親為外省市戶口,不滿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請隨父親入戶的,須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一名子女。2、子女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二)辦理程序: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5)外地孩子如何落戶北京擴展閱讀:最新北京戶口政策夫妻投靠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陸』 在北京上學的外地戶口孩子怎麼辦理落戶

1、根據《關於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要求,北京小學入學社保年限一般要求是三年或三年以上。

2、父母的戶口必須在一個戶口本上。非北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3、戶口遷移不需要更換身份證,國家沒有對個人戶口遷移後身份證如何辦理的強制管理辦法,我們從整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條文中也沒有解讀出這樣的內容。也就是依據法律不需要更換。

(6)外地孩子如何落戶北京擴展閱讀:

北京小學入學條件:

按照免試就近原則,凡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實際居住在海淀區,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海淀區具有本人的合法房產證明;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無房家庭,長期在海淀區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區連續單獨承租住房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台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海淀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其適齡子女可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區政府有關規定,通過居住地所在學區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4.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根據區政府有關規定,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加強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將聯合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對入學資格的審核,特別是對戶籍、住房情況、實際居住條件、合法穩定工作的審核,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柒』 外地人落戶北京條件

1、積分落戶

(1)持有北京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保7年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2、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1)持有本事的居住證件。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

(3)在北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且繳費狀態正常。

(4)無刑事犯罪記錄。

3、夫妻投靠

(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在46—55周歲之間,結婚滿5面;投靠人滿55周歲的,結婚要滿2面。

(3)隨遷子女未滿18周歲,且是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

(被投靠人必須為市非農業戶口)。

法律依據:《北京戶口審批工作規范》

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夫妻投靠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捌』 外地人如何辦理北京的戶口

外地人如何辦理北京的戶口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下面是我分享的外地人如何辦理北京戶口,希望能幫到大家。

一、親人投靠

1、夫妻投靠

①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②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③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④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2、子女投靠

①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②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3、老人投靠

(1)無業老人投靠子女條件:

①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同時申請);

②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③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

①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周歲,工人男性滿55周歲,女性滿50周歲;

②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③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積分落戶

對於很多在北京奮斗的年輕來說,還有一種可落戶的方法,那就是積分落戶,但同時需要滿足4個條件:

①持有北京居住證;

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③在京連續繳納社保7年以上;

④無刑事犯罪記錄。

指標如下:

1、穩定的收入;

2、高學歷;

3、住所轉移時間長;

4、創業積極;

5、良好納稅;

6、年齡與榮譽。

戶口 為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即戶籍,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具有北京戶口,就算是北京市市民。

2020年5月6日,首都之窗發布了《北京市公安局處理違法違規戶口工作規范》。《規范》中明確了錯誤戶口、重復戶口、違規戶口等均屬於違法違規戶口,以及相對應的更正、注銷等處理方式。其中,對違規戶口予以注銷,依託違規戶口遷入或登記的戶口一並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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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非北京人怎麼把孩子落戶北京

法律分析:
一、符合條件落戶北京的手續辦理:
A、夫妻投靠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入戶條件:
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B、辦理市外遷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衍生問題:
新生兒上戶口的規定: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拾』 非北京人怎麼把孩子落戶北京

1、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
2、應屆畢業生搶留京指標;
3、考公務員;
4、積分落戶;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一、北京未婚生子怎麼上戶口?
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保存好繳費的收據。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對於流動人口,生育行為發生在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部門按照現居住地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生育行為發生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徵收標准;生育行為發生時,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都沒有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已經在一個地方繳納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被再次徵收。
繳費後,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