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失業金可以領多少
累計繳塌沒費時間拿孝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1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團敏納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3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66元。
『貳』 北京市失業金領取金額標准
北京市失業金領取金額標准如下:
1、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八百四十二元;
2、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八百六十九元;
3、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八百九十六元;
4、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九百二十三元;
5、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九百五十一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八百四十二元發放。
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法律依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具體標准為: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5%發放;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一律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全市最低工資標准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