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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鐵六局醫保報銷多少

發布時間: 2025-05-02 22:33:02

A. 本科生(研究生)到鐵路局待遇怎麼樣幹部身份什麼意思

們家,到我這,算是第四代鐵路職工,我老爺爺那時候是在建國前,沒有什麼鐵路工人身份啥的,那個年代,活著就挺好了,鐵路職工基本就是一農民工!

我爺爺是1950年就業鐵路,在機務段的外勤車間,那時的鐵路職工收入很低的,但是由於時代背景的緣故,鐵路的微薄收入卻能夠養活一大家子人。在1978年,我父親頂替我爺爺入職鐵路,也是在機務段,幹了一輩子機車檢修,今年65了,退休工資大概四千多一個月,我媽也是機務段檢修車間退休,也是在1978年頂替我姥爺就業鐵路的,由於工齡並不長(1978年就業,2006年退休),現在的退休工資也就三千多一個月左右。

我呢,受父輩的影響,於1996年考入鐵路技校,1999年畢業後入職車輛系統,到現在工齡20年了,工資收入平均下來大概一個月六千左右吧,我對象也是鐵路職工,工資收入跟我基本上差不多!

個人情況就簡單介紹到這,來說說自己的感受吧。

1,工作穩定。入職鐵路,最起碼一個鐵飯碗算是基本到手。只要在工作上別犯致命的錯誤(例如4.28大事故)之類的,基本都能平穩退休。

2,收入穩定。鐵路職工每個月十七八號開工資,不用擔心工資拖欠。收入雖然不高,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溫飽還是沒任何問題的。

3,醫療保障。鐵路在職職工的醫療補貼很完善,醫保目錄內的費用,路局的二次報銷和段的三次報銷,基本覆蓋了醫療花費,最終個人承擔的,也就2%-5%之間。當然,視各路局情況不同。

4,五險一金。鐵路的公積金是按年收取的12%繳納的,養老也是按照實際收入繳納的。濟南局1999年以後就業的,由於沒能享受福利分房,所以有房租補貼。在此基礎上,還有企業年金的儲備,雖然不多,但也是一種福利。

總的來說,鐵路職工的保障挺全面的,最基礎的五險一金+補充醫療+直系親屬補充醫療+大病補充醫療+房租補貼+企業年金。

再來說說缺點

1,晉升難度較大。鐵路內部的人脈環境比較復雜,有關系的晉升會比較順利,其他的,除了能力還要看你會不會做人!

2,基層職工工作壓力太大。在工作期間會面對各種監控設備、錄音筆、行車設備、GSM手機等,各種學習、考試、培訓、檢查等等數不勝數、應接不暇!

3,管理相對落後。在鐵路,領導基本靠說、管理基本靠罰。其實,檢查組的壓力也很大,因為他們有扣款任務。所有的規章制度基本都是對應處理等級和罰款金額的!

4,工作時間不好。在鐵路上班的,估計大多數都是倒班,有上24休24、有三班倒、有四班倒、有上三天休三天、或是上幾天就休幾天。大多數工種(特別是行車口)都面對熬夜的情況。

5,劣幣驅逐良幣的國企通病現象比較普遍且難以改善!

可能會有很多人說鐵路這不好那不好的,其實,每個單位、每個工作,都有各自的利弊,適合自己就好。

B. 北京鐵路局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法律主觀: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在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國家給予政策鼓勵,由企業自主舉辦或參加的一種補充性醫療保險形式。影響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支付的企業因素主要有:企業工作內容、健康福利狀況、以往醫療費用水平、被保險企業年齡結構等。一、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規定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用於企業按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職工個人負擔的醫葯費用的適當補助,減輕參保職工的醫療費負擔。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企業可直接從成本中列支,不再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辦法應與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由企業或行業集中使用和管理,單獨建賬,單獨管理,用於本企業個人負擔較重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補助,不得劃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也不得另行建立個人賬戶或變相用於職工其他方面的開支。財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管理的監督和財務監管,防止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二、商業保險的購買原則1、先保大人,後保小孩大多數家長會在有了孩子之後,會考慮給孩子制定一個周全的保障計劃,與此同時,家長往往忽略了要給自己買保險。事實上,對於孩子來說,最大的保障是來自於父母,一旦孩子所依賴的父母出了意外,尤其是沒有任何經濟能力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最基礎的保障。因此,買保險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先保家長尤其是對家庭財務貢獻度最高的人。2、先滿足保障需求,後考慮投資需求購買保險應先滿足自身保障的需求前提下,再考慮投資的需求。連基本保障都沒有,一旦投保人出現,就更談不上其他的投資了。所以,有必要先考慮滿足基本保障,再考慮其他。3、先滿足保額需求,後考慮保費支出在購買時,應先滿足保額需求,後考慮保費支出。這主要是因為保額要比保費更重要,保額作為必要的保障額度,購買的太少會就沒有了什麼意義,太多則不再自身的承受范圍,所以,應選擇合適的范圍為宜。另外,保費是需要根據投保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不同的人身階段、不同的財務狀況、不同的職業類別,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式來安排你的保費支出,消費者可通過合理組合的方式來達到自己所需的保額。4、先滿足人身保險,後考慮財產保險大多數的人認為要先考慮財產保險的購買,卻往往忽略為自身投保人身保險;也有很多企業主會為企業投保財產保險,而不為自己投保人身保險。這實際上出現了本末倒置的問題。5、先滿足保險規劃,後考慮保險產品一般情況下,購買商業保險先滿足保險規劃,後考慮保險產品,這樣更有利於投保人的保障更全面,利益最大化。三、商業保險種類1、根據投保人的數量分類,可分為個人健康險和團體健康險。2、根據投保時間的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投保時間長短還與投保人的數量結合構成團體短期險和團體長期險,同樣與個人結合可構成個人短期險和個人長期險等。3、按照保險責任分類(1)疾病保險疾病保險是指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患有保險條款中列明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定額補償。(2)醫療保險醫療保險也稱為醫療費用保險,指對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3)失能保險失能保險也稱為收入損失保險、收入保障保險,指因被保險人喪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財產等受到損失的一種保險。4、根據損失種類分類根據損失種類分類,可分為醫療費用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5、根據給付方式不同分類(1)費用型保險。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在醫療診治過程中發生的合理醫療費用為依據,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補償其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2)津貼型保險(定額給付型保險)。津貼型保險是指不考慮被保險人的實際費用支出,以保險合同約定的標准給付保險金的保險。(3)提供服務型產品。在此類產品的提供過程中,保險人直接參與醫療服務體系的管理。保險人根據一定標准來挑選醫療服務提供者(醫院、診所、醫生),並將挑選出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組織起來,為被保險人提供醫療服務。並有嚴格正式的操作規則以保證服務質量,經常復查醫療服務的使用狀況,被保險人按規定程序找指定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治病時可享受經濟上的優惠。綜上所述,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特點是:按服務項目結算;按服務單元結算;能夠對被保險企業或參保人員進行合理的選擇;能夠設計出針對具體情況的附加條款;可與醫保緊密結合,共同控制道德風險。

法律客觀:

《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明確了參加了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外商投資企業限於中方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同時對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提取和支付等有關問題作了具體規定,該辦法旨在貫徹落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渡。辦法如下:第一條為提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水平,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號令),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參加了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外商投資企業限於中方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重點用於解決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職工住院治療需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第三條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提取額在本企業上一年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中列支。第四條補充醫療保險費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費用:(一)個人帳戶不足支付時的醫療費用;(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之餘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三)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之餘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第五條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可以比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管理規定,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由企業確定。第六條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當年結余部分,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第七條補充醫療保險由企業管理。企業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具體管理辦法以及每年度的預算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股份制企業還須經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審議。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執行情況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審查,並向全體職工公布。第八條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其他用人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第九條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每年1月30日前在參保地的區、縣醫療保險事務經辦機構進行登記,並報上一年的資金支出情況。第十條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的下發要求充分認識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重要意義,並要求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同時突出解決重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