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下洋村的拆遷補償合理嘛
完全不合理,整個 城門鎮 的拆遷補償都不合理。人均只有30平方。這樣拆遷,還不如自建房舒適。可以說是越拆越窮。
㈡ 福州土地拆遷補償每人大概能分多少錢
福州市日前印發了《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試行)》。該規定適用於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范圍內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2016到2019年剛好是福州樓市價格的快速上升期,帶動補償價格也水漲船高,業內人士預測,未來福州各區域的貨幣補償價格,或將會與片區內的住宅網簽價格接近,拆遷戶將成為福州未來樓市變化的重要因素。再加上拆遷事件手續復雜,需要依實際情況而定,因此,倘若遇到拆遷事件,一定要審慎行事,最好是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
㈢ 福建福州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怎麼樣規定的
地區不同,補償標准也都不太一樣,具體如下:
福州市日前印發了《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試行)》。該規定適用於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范圍內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根據文件明確的拆遷補償方式,北園區與鼓山大橋如下:
一、北園周邊舊改(北園安置房)項目
1、貨幣補償方式
據初步概算,拆遷戶可獲得區位補償款12700元/m²、貨幣補償獎勵6268元/m² 、公攤補償1897元/m²,再加上舊屋補償、安家補貼、過渡費、搬家費、租房補貼、提前搬遷獎勵等費用,總補償款預計達到2.2萬/平以上
2、選擇購買安置型商品房或產權調換
現房(產權調換房):浦口新城,銷售均價13000元/㎡
期房(安置型商品房):就地安置,銷售均價15700元/㎡
二、鼓山大橋南連接線周邊舊改項目
1、貨幣補償方式
據初步概算,拆遷戶可獲得區位補償款11800元/m²、貨幣補償獎勵6405元/m² 、公攤補償1820元/m²,再加上舊屋補償、安家補貼、過渡費、搬家費、租房補貼、提前搬遷獎勵等費用,總補償款預計達到2.2萬/平以上(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為准)
2、選擇購買安置型商品房或產權調換
現房(產權調換房):雙湖新城,銷售均價14650元/㎡;聯建新苑,銷售均價15800元/㎡;黃山新城,銷售均價13600元/㎡;康寧佳園,銷售均價13000元/㎡;
期房(安置型商品房):就地就近安置,銷售均價14800元/㎡。
另外,更有消息稱鼓樓區某近期征遷舊改項目的征遷補償價格達到了3.4萬/平;台江區達到每平3.1萬,遠超周邊二手房價;晉安區前嶼、後浦、後嶼連片舊屋區征遷補償價格來算,該片區的補償價已經達到26500元/平,倉山區補償價更是翻倍漲,城南近2萬/平。
2016到2019年剛好是福州樓市價格的快速上升期,帶動補償價格也水漲船高,業內人士預測,未來福州各區域的貨幣補償價格,或將會與片區內的住宅網簽價格接近,拆遷戶將成為福州未來樓市變化的重要因素。再加上拆遷事件手續復雜,需要依實際情況而定,因此,倘若遇到拆遷事件,一定要審慎行事,最好是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
㈣ 土地補償費一畝多少錢
旱田徵收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徵收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徵收每畝補償15.6萬元。林地每畝補償13.8萬元。農用地每畝補償13.8萬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如果這類土地被徵收,每畝補償13.6萬元。農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等,如果這類土地被徵收,每畝補償2.1萬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如果這類土地被徵收,每畝補償13.6萬元。農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等,如果這類土地被徵收,每畝補償2.1萬元。
由於每個省市的經濟發展狀況和政策不同,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以上價格僅供參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㈤ 福州市耕地徵用如何補償依據哪條法規
主要有《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規定:
第二十五條 徵用土地,征地單位應當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行使土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但被徵用的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又未能調整其他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將不少於發之七十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於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農民同意後,統一安排使用。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比例由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與被征地農民協商確定。
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戶管理,用於發展生產、安排多餘勞動力以及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
土地補償費的使用管理辦法應當由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表決確定,收支情況至少每六個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監督。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侵佔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補償費。
第二十七條 土地補償費按下列標准計付:
(一)徵用耕地,屬水田、菜地、魚塘的,按同類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補償;屬其他耕地的,按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八倍補償;
(二)徵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按水田補償費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補償;原屬耕地的,按同類土地補償標准補償;
(三)徵用非經濟林地,按水田補償費的百分之四十補償;
(四)徵用養殖生產的水面、灘塗,按水田補償費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補償;
(五)徵用鹽田,按水田補償費的百分之五十補償;
(六)徵用其他未利用土地,按水田補償費的百分之十五補償。
第二十八條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第二十九條 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補助標准,按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補助。
徵用果園和其他經濟林地,按該土地被徵用前四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補助;徵用鹽田和有養殖生產的水面、灘塗,按該土地被徵用前四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四倍補助。
第三十條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應當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地上建築物的產權人。青苗或者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下列標准計付:
(一)農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一倍補償;
(二)人工營建的水產養殖設施按其重置價格並結合成新補償,苗種按工本費的百分之六十補償;
(三)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的補償費,按重置價格並結合成新確定。具體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地上附著物為林(果、竹)木的,徵用後砍伐的林(果、竹)木,歸原所有者所有。其補償費按下列標准計付:
(一)用材林中的幼林按造林工本費的二倍補償,中齡林按成熟林畝材積產值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補償,成熟林按其畝材積產值的百分之三十補償;
(二)竹林按產值的二倍補償;
(三)呆樹和其他經濟林按徵用前四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七倍補償,但果樹未產果的,按工本費的二倍補償;已產果的,應當根據果樹的生長周期和樹勢的盛衰,按其產值的四至七倍補償;
(四)特種用途林、防護林按用材林同類林木標準的四至七倍補償;
(五)薪炭林按用材林同類林木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補償。
違法建築物和征地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補償。
第三十一條 下列建設項目徵用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本辦法規定的補償、補助標准幅度的低限計付:
(一)國防、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或者省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搶險救災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用地。
修建地下防空設施,免收土地稅費。
第三十二條 依照本辦法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國務院調整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後,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省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三條 平均年產值計算方法為:徵用前三年(果樹、經濟林、按前四年)的平均年產量乘以國家規定的價格。國家沒有規定價格的,按所在市、縣物價管理部門公布或者認可的市場價格計算。
前款所指的平均年產量,以被征土地所在地統計部門統計的該鄉(鎮)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為准。
第三十四條 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使用國有農、林、牧、果、茶、漁場的土地或者集體所有土地的,應當參照征地補償標准和辦法,支付補償安置費用。
第三十五條 依法徵用的土地自批准徵用下一年度起,由財政部門予以核減計稅的常年產量和計征的農業稅額;糧食定購任務經市、縣人民政府核實,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核減;其他按耕地面積負擔的費用,由有關部門及時核減。
㈥ 福州的拆遷房怎麼賠
福州現行的拆遷房屋補償方法一般提供2種或2種以上的安置方案,其中一種必須為實物安置(就是我們所謂的「拿房子」)。福州現在實行的是「雙評估」政策。通俗點說就是被拆遷房評估一個價格,新房評估一個價格,然後補差價。關於評估價怎麼來的?評估價是由拆遷工程處委託5家以上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被拆遷地的房屋進行區位評估,然後取平均值所得。我們管這個評估價叫「區位補償價」,當然,舊房的補償價格並不單單只有區位補償價,還要加上公攤補償費、舊房補償價、搬遷獎勵、過渡費、一次性搬遷費、裝修獎勵等等,最終所得的舊房拆遷補償費跟新房的評估價是十分接近的。按此計算,在目前,福州房屋拆遷,舊房與新房等面積部分一般是不需要交差價的,只有上靠標准戶型和增平方的部分才需要交一定的款項。
㈦ 土地補償金多少錢一畝
:耕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人員安置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 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標准,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
㈧ 最新徵收土地補償標准
對於,你所提出的問題,就你所說的一畝地300塊錢相對的來說還是蠻低的,但具體情況你可以參考一下征地補償新標准2017年的規定:土地徵收補償標准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二、征地補償標准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㈨ 最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1、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3、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