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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古街拆遷補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8-08 01:36:57

『壹』 福州拆遷貨幣補償最高記錄多少 要實際個案 不要官方數字 謝謝

6000元/平方

這是我親戚家補得

還有個親戚家補得是五千五

『貳』 福州土地拆遷補償每人大概能分多少錢

福州市日前印發了《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試行)》。該規定適用於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范圍內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2016到2019年剛好是福州樓市價格的快速上升期,帶動補償價格也水漲船高,業內人士預測,未來福州各區域的貨幣補償價格,或將會與片區內的住宅網簽價格接近,拆遷戶將成為福州未來樓市變化的重要因素。再加上拆遷事件手續復雜,需要依實際情況而定,因此,倘若遇到拆遷事件,一定要審慎行事,最好是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

『叄』 福建福州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怎麼樣規定的

地區不同,補償標准也都不太一樣,具體如下:

福州市日前印發了《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試行)》。該規定適用於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范圍內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根據文件明確的拆遷補償方式,北園區與鼓山大橋如下:

一、北園周邊舊改(北園安置房)項目

1、貨幣補償方式

據初步概算,拆遷戶可獲得區位補償款12700元/m²、貨幣補償獎勵6268元/m² 、公攤補償1897元/m²,再加上舊屋補償、安家補貼、過渡費、搬家費、租房補貼、提前搬遷獎勵等費用,總補償款預計達到2.2萬/平以上

2、選擇購買安置型商品房或產權調換

現房(產權調換房):浦口新城,銷售均價13000元/㎡

期房(安置型商品房):就地安置,銷售均價15700元/㎡

二、鼓山大橋南連接線周邊舊改項目

1、貨幣補償方式

據初步概算,拆遷戶可獲得區位補償款11800元/m²、貨幣補償獎勵6405元/m² 、公攤補償1820元/m²,再加上舊屋補償、安家補貼、過渡費、搬家費、租房補貼、提前搬遷獎勵等費用,總補償款預計達到2.2萬/平以上(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為准)

2、選擇購買安置型商品房或產權調換

現房(產權調換房):雙湖新城,銷售均價14650元/㎡;聯建新苑,銷售均價15800元/㎡;黃山新城,銷售均價13600元/㎡;康寧佳園,銷售均價13000元/㎡;

期房(安置型商品房):就地就近安置,銷售均價14800元/㎡。

另外,更有消息稱鼓樓區某近期征遷舊改項目的征遷補償價格達到了3.4萬/平;台江區達到每平3.1萬,遠超周邊二手房價;晉安區前嶼、後浦、後嶼連片舊屋區征遷補償價格來算,該片區的補償價已經達到26500元/平,倉山區補償價更是翻倍漲,城南近2萬/平。

2016到2019年剛好是福州樓市價格的快速上升期,帶動補償價格也水漲船高,業內人士預測,未來福州各區域的貨幣補償價格,或將會與片區內的住宅網簽價格接近,拆遷戶將成為福州未來樓市變化的重要因素。再加上拆遷事件手續復雜,需要依實際情況而定,因此,倘若遇到拆遷事件,一定要審慎行事,最好是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

『肆』 福州房屋拆遷補償政策

福州房屋拆遷補償方案的規定:一般在國有土地上實行房屋徵收的補償標准都包括房屋整體價值的補償,應拆遷房屋停止工作的補償和搬遷戶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各種當地制訂的補償等各種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伍』 福州的拆遷房怎麼賠

福州現行的拆遷房屋補償方法一般提供2種或2種以上的安置方案,其中一種必須為實物安置(就是我們所謂的「拿房子」)。福州現在實行的是「雙評估」政策。通俗點說就是被拆遷房評估一個價格,新房評估一個價格,然後補差價。關於評估價怎麼來的?評估價是由拆遷工程處委託5家以上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被拆遷地的房屋進行區位評估,然後取平均值所得。我們管這個評估價叫「區位補償價」,當然,舊房的補償價格並不單單只有區位補償價,還要加上公攤補償費、舊房補償價、搬遷獎勵、過渡費、一次性搬遷費、裝修獎勵等等,最終所得的舊房拆遷補償費跟新房的評估價是十分接近的。按此計算,在目前,福州房屋拆遷,舊房與新房等面積部分一般是不需要交差價的,只有上靠標准戶型和增平方的部分才需要交一定的款項。

『陸』 福州拆遷補償政策

法律分析:農民在拆遷時可以獲得最低2萬元的拆遷過渡期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配套設施、租賃費、每戶2萬元)等。房子被拆遷後,不僅可以領取到農民房屋的補償,另外還有一份針對宅基地的補償。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房屋所有權屬於農民個人,因此在之前的拆遷補償中,只有農村房屋的拆遷補償。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三)國家依法徵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