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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創新人才培養要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12-16 15:29:25

① 企業培養一位管理人才要花多少錢

經驗值告訴我管理人才培養成本大概在該員工年薪的10~15倍之間。
以校招畢業生進入企業為例,預計需要3~5年才能成為合格中層管理者,這時候除了付給該員工本人薪水,理論上還需要上級主管等重關聯的領導或同事參與協同,還需要人力資源等職能部門提供培訓等配套資源,折算成錢的花大概就是三個人參與,需要3~5年,也就是我估的數,這么一算其實成本還是很高的,所以很多企業要麼不惜加大薪酬福利配套措施留住核心管理人才。

② 福州人才引進政策2021補貼

法律分析:在福州市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享受酒店式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補貼、安居型商品住房等人才住房保障。在福州市工作滿2年後,可申請享受180萬元、130萬元、100萬元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

多渠道籌集酒店式人才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租住,租賃費用由政府、用人單位、人才個人各承擔三分之一。

法律依據:《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

一、給予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獎勵

(一)從境外引進的人才,經認定為A、B、C類人才的,落地後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2021年福州人才補助政策,福州人才引進細則及補貼詳情

(二)從境內引進的人才,經認定為A、B、C類人才的,落地後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獎勵;

(三)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福建省引進高層次A、B、C類人才和福州市三個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分別享受180萬元、130萬元、100萬元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或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租房補貼(共發放三年)。

二、給予引進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獎勵

(一)對經認定納入我市「引進培養千名博士」人才計劃的博士研究生,與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後給予30萬元獎勵,分三年等額發放。

(二)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來榕工作,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一年後給予碩士每人3萬元、本科每人1.5萬元人才獎勵。

三、給予經認定的企業各類高層次人才個稅獎勵

經認定的企業各類高層次人才,其年繳納工薪個人所得稅不低於3萬元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工薪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獎勵期5年。

四、給予引薦境外高層次人才的中介機構和個人獎勵

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引薦境外高層次人才來榕創新創業,引薦人才落地後經認定為A、B、C類級人才的,分別給予引薦機構或引薦人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五、給予新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企業和出站留榕博士後獎勵

給予新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企業一次性建站補助100萬元。給予出站後繼續留榕工作的博士後人員30萬元人才獎勵,,分三年發放。

六、多渠道籌集酒店式人才公寓

多渠道籌集一千套酒店式人才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租住,租賃費用由政府、用人單位、人才各承擔三分之一。

七、允許各類園區企業自建人才公寓

允許各類園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等前提下,申請利用自有土地以公共租賃房的形式建設人才公寓。在工業園區的生活配套設施用地中安排不低於30%用地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支持企業在不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7%的辦公生活配套用地內安排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對符合條件列入保障性住房項目清單的人才公寓、人才周轉房建設,在用地、資金、稅費上按規定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的優惠政策。

八、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實行「三不限」

事業單位空餘編制優先用於引進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以及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急需型人才。招聘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才採取直接面試考核方式進行,可不受所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績效工資限制。

③ 全國應用型人才培養工程崗位證書考過了掏多少錢

這個證書要花200多塊錢。證書需要成本所以要花錢。這個證書的意思是根據實際崗位要求學習,提前崗前培訓,明確就業方向。

④ 福州人才引進政策2021補貼

福州人才引進政策補貼如下:
一、給予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獎勵:
1、從境外引進的人才,經認定為A、B、C類人才的,落地後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2、從境內引進的人才,經認定為A、B、C類人才的,落地後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獎勵;
3、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福建省引進高層次A、B、C類人才和福州市三個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分別享受180萬元、130萬元、100萬元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或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租房補貼(共發放三年)。
二、給予引進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獎勵:
1、對經認定納入「引進培養千名博士」人才計劃的博士研究生,與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後給予30萬元獎勵,分三年等額發放;
2、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來榕工作,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一年後給予碩士每人3萬元、本科每人1.5萬元人才獎勵;
三、給予經認定的企業各類高層次人才個稅獎勵,經認定的企業各類高層次人才,其年繳納工薪個人所得稅不低於3萬元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工薪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獎勵期5年;
四、給予引薦境外高層次人才的中介機構和個人獎勵,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引薦境外高層次人才來榕創新創業,引薦人才落地後經認定為A、B、C類級人才的,分別給予引薦機構或引薦人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五、給予新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企業和出站留榕博士後獎勵,給予新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企業一次性建站補助100萬元。給予出站後繼續留榕工作的博士後人員30萬元人才獎勵,分三年發放;
六、多渠道籌集酒店式人才公寓,多渠道籌集一千套酒店式人才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租住,租賃費用由政府、用人單位、人才各承擔三分之一。
《關於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八條措施》第三條 《八條措施》第一條所稱的高層次A、B、C類人才,是指經我市申報認定,符合受聘、合作、創辦企業、受派四種方式中的一種及基本條件,同時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閩委人才〔2015〕5號)文件規定的傑出人才(A類)、創業創新領軍人才(B類)、急需緊缺創業創新人才(C類)。
其中,「從境內引進的」指從福建省外引進的,「從境外引進的」指目前在境外,或者近3年內從境外到大陸(不含福建)工作的(包括自主創業的),超過3年的視同境內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