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傷陪護人員怎麼算工資
對於造成工傷的陪護費用主要標准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賠償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計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用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計算,按月支付。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賠償金額計算
護理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計算,按月支付。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4、總的來說,根據職工對生活的自理程度,生活護理費的賠償是不同的。在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下,賠償標準是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時候則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要是只有部分不能自理的話那麼護理費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⑵ 工傷住院護理費賠償標准2020多少錢一天
根據工傷護理費賠償標准護理費一天100元左右。
工傷護理費標准: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⑶ 工傷住院陪護人員補償標准
一、工傷住院陪護人員補償標準是什麼
1、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接受治療的,護理人員的護理費用根據工傷職工的自理能力確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進行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進行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進行支付。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二、工傷陪護費計算標準是什麼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陪護費的計算期間只限於患者發生醫療事故後的住院期間,均以上一年度事故發生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為標准按日計算。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經醫院批准應以當地的一般臨時工的工資標准為限。
⑷ 工傷護理費多少錢一天
法律分析:根據工傷護理費賠償標准護理費一天100元左右,具體的護理費的金額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職員在受傷之後,若是沒有親屬照管,可以僱傭他人為護理人員的,由於此時職員是工傷,故此護理費是需要支付的。對於傷勢已經痊癒,但是依舊住院的,此時不需要再支付護理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⑸ 工傷陪護費一天多少錢
法律分析:具體標准如下:(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⑹ 福州護工工資是多少
70-80每天,不同醫院不同價格。
⑺ 工傷護理費賠償標准2020多少錢一天
根據當前我國對工傷賠償的有關規定,工傷護理費的賠償標准為大約100元一天,但具體護理費用還是要根據工傷職工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所決定。受到工傷的職工在經過工傷傷殘鑒定出傷殘等級後,需要後續護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按照當地平均工資標準的一半支付。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按照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支付。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二十條 工傷職工經評殘並確認需要護理的,應當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等級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五項條件,區分為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護理等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工傷護理費依照上述護理等級分別按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發給。
⑻ 工傷期間陪護工資怎麼算
工傷中陪護費的計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⑼ 工傷陪護人員補償標准
工傷陪護人員補償標准如下:
1、工傷陪護費標準是,要按護理人員的人數,以及還有護理的期限,同時還有護理的級別來進行確定,一般在治療期間護理的工資需要企業與職工進行協商,這筆費用會給到一個治療期結束;用人單位支付護理費的,所在省市有規定的,應當從所在省市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當地護工水平,比照同類情況辦理;
2、勞動能力鑒定需要護理工傷職工治療終結,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存在生活自理障礙,按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障礙程度,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護理費,標准為:完全護理50%,大部分護理40%,部分護理30%。生活護理費隨著當地職工工資和生活費變化,由所在省市適時調整。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生活護理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