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無償獻血多久可以獻一次
獻血有年齡限制,必須年滿18周歲,首次獻血不能超過55歲,如果獻過血,沒有不良反應,自己要求可以獻血到60歲。
獻血分捐獻全血和成分血(主要是血小板,極少的有白細胞)。
捐獻全血後,再獻全血,需要間隔半年;
捐獻全血後,再獻成分血,需要間隔三個月;
捐獻成分血後,再獻全血,需要間隔一個月;
捐獻成分血後,再獻成分血,需要間隔14天。
在深圳捐獻全血後,再獻全血,需要間隔三個月;
在海南省捐獻全血後,再獻全血,男性需要間隔三個月,女性需要間隔四個月。
B. 人在獻血後隔多久可以再獻血
受《獻血法》的約束,全血的獻血間隔為六個月(深圳特區內為三個月); 成分血(血小板)的獻血間隔為一個月(最短為兩周,但一年內最多12次)。 以上間隔要求僅限於中國大陸地區(不計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獻血前最好能夠適量喝水(200-500毫升),喝牛奶當然可以;但由於機采血小板對獻血者的血脂指數要求較高,所以,在成分血獻血前最好是喝低脂牛奶或其他低脂、脫脂(軟)飲料。 女性由於有生理周期,因此,獻血時需要避開某些日期,即生理周期前三天至後三天。 無償獻血者當中有大量的女性,充分說明女性一樣可以獻血。 無論如何,都要遵守獻血前、後的注意事項。
C. 獻血一次後多久可以第二次再獻血,最多能獻多少
在6個月以後才能再獻血 不是為獻血者設障礙而是為了提倡科學獻血
D. 第一次獻血後最短間隔多久才能再次獻血時間是否為強制
如果是獻全血,兩次獻血間隔時間最短是180天,如果是獻成分血,兩次獻血間隔最短是28天。獻血完全是自願的,18至55周歲身體健康的公民都可以參加無償獻血。你可以選擇:只獻一次或幾次,也可以一直獻到55周歲,這是你個人的自由。為了全民的安全用血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積極參與其中。
E. 獻血後多久才能再次獻血能不能一個月獻一次
公民獻血應遵守的規定是什麼? (1)要如實填寫獻血登記表,不謊報、不隱瞞繼往病史。 (2)一次獻血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超過400毫升,兩次採集間隔期不少於6個月。 (3)獻血查體合格後,要按規定時間參加獻血,以免影響醫院用血計劃。 ·獻血前為什麼不能大量飲水? 因為大量飲水會稀釋血液,降低血液質量,影響病人治療。 ·獻血前應注意什麼? 應學習獻血知識,了解獻血常識,消除緊張心理。獻血前兩餐不吃油膩食物、不飲酒,但也不要空腹,可吃饅頭蔬菜等清淡食物;且最好洗一次澡或洗凈雙臂。 ·獻血後如何止血? 拔針後應伸直前臂,或前臂伸直後稍稍上抬,用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壓針眼處及上方5分鍾止血。不要屈肘止血,因為屈肘會給手背靜脈網迴流心臟的血液增加一定的阻力,使血液迴流受阻,從血管的針眼處溢出,而出現皮下瘀血;也不要捻動棉球,那樣會使血管上的針眼剛粘合住又被揉開。 ·正常人獻血200——400毫升後在飲食上應注意什麼? 應注意飲食營養正常搭配,適當補充營養,吃些瘦肉、蛋、奶、豆製品、蔬菜和水果,當天可多飲水,但不要暴飲暴食。 ·有什麼情況者暫不能獻血? (1)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月者。 (7)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有什麼情況者不能獻血? (1)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尋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膚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9)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獻血者體檢及化驗多少天內有效? 有效期為2周。 ·適量獻血 有益健康 國內外血液專家研究表明,一個人獻血後可因血液粘滯度和比重適當降低,腦血流量增加而感到頭腦清醒,輕松靈活,記憶力增強;有的人獻血後食慾增強,睡眠安穩,精神煥發,感冒次數明顯減少。長期堅持適量的獻血,還可以有效地降低動脈硬化、腦梗塞、腦溢血及心肌梗塞等症的發病率。堅持經常適量獻血的人,由於機體各器官和骨髓造血系統在外界因素的促進下,始終保持旺盛的新陳代謝和強勁的免疫能力。因此,經常獻血的人的血細胞要比不獻血者年輕。這種質量上的優勢,對人體健康是很有裨益的,不但使人延緩衰老,還可使人增長壽命,而且一旦遇到外傷出血也有較強的耐受力和自我調節功能。
F. 獻血後距離下一次獻血的周期是多久
一般情況下 我們是半年就可以獻一次血。如果在半年之內,醫生不會同意再次獻血。 究其原因,個人體質不同,一般獻完一次血,肝臟和骨髓需要一定的時間來造血,身體需要適應。
G. 廣州市獻血管理規定(202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獻血、采血、供血、醫療臨床用血及其相關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本市依法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
鼓勵適齡健康者每年至少參與1次獻血。鼓勵國家工作人員、醫務人員、教師、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等率先獻血。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對獻血工作進行監督、考核、通報,將獻血工作納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獻血工作規劃,加強獻血站(點)建設,配備與獻血工作相適應的人員、設施、設備和耗材,建立應急獻血隊伍,保障獻血工作經費。
市人民政府無償獻血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年度獻血工作目標,逐級下達執行。區人民政府無償獻血工作委員會根據年度獻血工作目標,制定獻血工作實施方案。
市、區人民政府無償獻血工作委員會組織、協調、督促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做好獻血工作,組織開展獻血法律、法規、規章的教育宣傳,普及血液和獻血科學知識。
市、區人民政府無償獻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獻血辦)負責獻血的日常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域內獻血的日常工作。第五條市、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獻血工作的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核定醫療機構的年度用血計劃,制定年度供血計劃;
(二)制定血液採集和供應的調劑方案;
(三)負責血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制定重大災害事故應急采血、供血預案,負責醫療機構用血和應急采血管理工作;
(五)負責血液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六條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等部門及新聞宣傳媒體應當根據政府的獻血工作要求做好獻血的社會公益性宣傳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同級政府建設的獻血站(點)設置、免費用血、宣傳教育、監督管理、人員培訓、表揚獎勵、應急保障等獻血工作所必要的經費保障以及各單位預算管理有關工作。
教育部門應當將獻血法律、法規、規章及血液生理知識的宣傳納入高等院校、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指導高等院校、中小學開展獻血知識教育,提高在校師生獻血知識知曉率,動員健康適齡的在校學生參加獻血。
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將獻血站(點)的設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為執行緊急任務的送血車提供支持和幫助,為流動獻血車的停放提供便利條件。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協助和支持獻血站(點)指示牌的設置。
發展和改革、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獻血等有關工作。
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供電、供水、供氣、電信等單位及獻血站(點)所在地的相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獻血工作,協助做好采供血的保障工作。第二章組織管理與宣傳第七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按照政府年度獻血工作目標,按時動員和組織本單位或者本居住區的適齡健康公民參加獻血。第八條市、區獻血辦應當組織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高等學校等開展獻血宣傳活動,發放獻血專項工作經費,發放標准由市獻血辦統一制定。
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組織積極參與、推動獻血宣傳工作。
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獻血公益性宣傳,按規定免費刊播獻血公益廣告,普及獻血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宣傳獻血先進事跡、典型人物。
鼓勵其他具有廣告發布資源的企業發布獻血公益廣告。
H. 獻血以後多久能再次獻血
你好,一般半年後再考慮再次獻血,六個月是獻血法規定的,與人體獻血後恢復時間無關。
指導意見:
讓紅血球、白血球、血小板等恢復到個人正常水平,從而保障獻血者的身體安康。一些西方國家,是4個月,甚至3個月就可以再次獻血,這是根據我們國家人民體質等多方面考慮的,相對來說這個修養時間是比較長的。
I. 第一次獻血後,要隔多久才能再去獻血
關於獻血間隔的說明
獻全血:每次間隔六個月。
因為全血中的一種恢復最慢的成分需要約120~150天,為了保護獻血者,每次間隔六個月(180天)以保護獻血者。
獻成分血的間隔和所獻成分有關:
血小板:間隔一個月,一個月就可以完全恢復到捐獻前的狀態
造血幹細胞:這個一般來說不存在間隔了,很少有人有機會捐獻兩次,呵呵,不過這個恢復大概一兩周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