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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貨車限行指的是哪些貨車

發布時間: 2022-06-24 06:41:31

A. 廣州貨車限行路段有哪些限制條件及限行時段

建議跑貨運的司機們都裝個省省回頭車軟體,既可以發布車源信息,配貨,還可以在省省回頭車的知道裡面問限行、問修車等,在當地的貨車司機會及時幫你解答
環城高速:每日7時至20時,禁止外市籍15噸以上貨車通行環城高速。
機場高速:每日7時至22時,禁止5噸以上貨車(指核定載質量、牽引質量為5噸及5噸以上的貨車、牽引車)通行機場高速公路花山互通立交(不含立交)至三元里收費站路段。
華南快速:每日7時至20時,禁止外市籍15噸以上貨車通行環城高速,華南快速路土華收費站路段至春崗互通立交路段、春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陽收費站路段全天24小時限制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B. 廣州白雲區廣花四路貨車限行嗎

不限行。
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支隊決定在我市部分區域和路段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體的限行路段可以到廣州本地寶公眾號上查看。
通告中的貨車是指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其中有噸位數的貨車是指核定載質量噸位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准牽引總質量噸位數的牽引車。如5噸以上貨車是指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專項作業車、准牽引總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

C. 2021年廣州市外地小貨車限行時間入廣州扣幾分

應該是3分。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廣州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
發布日期:2020-09-21 瀏覽次數:37137
穗公交規字〔2020〕6號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廣州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

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我支隊決定在我市部分區域和路段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所有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一)全天禁止行駛的路段:
官洲隧道、廣州大學城內的中環東路和中環西路。
(二)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區域:
市中心區[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茅崗路、護林路(茅崗路以東路段)]:
東面:大觀路(華觀路至奧體路段,不含)、奧體路、廣園快速路(奧體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廣園快速路至黃埔東路段,不含)、黃埔東路(港灣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港灣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橋至洛溪大橋、至南沙港快速、至侖頭隧道、至東圃大橋段,海珠區南面、生物島和長洲島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增槎路(石豐路至增埗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
北面:石豐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機場路(黃石路至鶴龍一路,不含)、鶴龍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永泰收費站至沙太收費站段)、沙太路(華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費站到沙河立交橋)、北環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橋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行雲街路段)、行雲街、華觀路(大觀路以西段)以南。
(三)每天7時至22時禁止行駛的區域:
流花地區:
東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盤福路口)以西;
南面:盤福路(不含)、東風路(盤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東風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橫路口)、站前橫路、站前路(環市路口至站前橫路口,不含)以東;
北面:環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四)每天6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路段:黃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東環城市快速路段)。
(五)每天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路段:洛溪大橋。
(六)每天6時至22時禁止行駛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二、0.6噸以上(含0.6噸)至1.5噸以下(不含1.5噸)外市籍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一)每天7時至22時禁止行駛市中心區區域。
(二)本通告第一條規定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三、1.5噸以上(含1.5噸)至5噸以下(不含5噸)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一)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貨車行駛市中心區區域。
(二)全天禁止行駛的路段:內環路及其放射線、洛溪大橋、東風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
(三)每天6時至24時禁止行駛的路段:黃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東環城市快速路段)。
(四)本通告第一條規定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四、5噸以上(含5噸)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一)每天7時至22時禁止本市籍貨車行駛市中心區區域。
(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貨車行駛的區域:
市區[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東面:開創大道(廣深高速公路至廣園快速路段,不含)、廣園快速路(開創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東至東圃大橋段)以西;
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西環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橋段),珠江(丫髻沙大橋至洛溪大橋、至南沙港快速、至侖頭隧道、至長洲島、至東圃大橋段,海珠區南面、生物島和長洲島北面)以北;
西面: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至沙貝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
北面:北二環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路段)以南。
(三)本通告第一條和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五、本通告中出現的市中心區區域范圍均指第一條第(二)項所定義的范圍。
六、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告中的貨車是指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其中有噸位數的貨車是指核定載質量噸位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准牽引總質量噸位數的牽引車。如5噸以上貨車是指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專項作業車、准牽引總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
八、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
九、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十、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十一、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關於東風路、中山路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18〕6號)、《關於流花地區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18〕7號)、《關於黃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0〕1號)、《關於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0〕2號)、《關於黃埔區大沙地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0〕3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9月17日

D. 廣州4米2貨車限行規定

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進入通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廣州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

E. 廣州貨車限行時間,路段,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二、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法律依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二、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下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干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干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F. 純電粵A牌貨車在廣州市區行駛有限行嗎

純電粵A牌貨車在廣州市不限行

G. 廣州貨車限行政策


廣州貨車限行時間:每天7:00-22:00

限行實施時間:2018年7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5年

貨車限行范圍:S81廣州環城高速(含北環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但不含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侖頭互通立交至土華互通立交路段)




H. 廣州4米2貨車限行規定

法律分析:1、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進入通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廣州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牽引車通行。2、東面: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茅崗路段)、茅崗路(不含)、廣園快速路(茅崗路至奧體路段)、奧體路、大觀路(奧體路至雲溪路段,不含)以西;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橋以東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廈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西面:增槎路(石豐路至增埗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北面:石豐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黃石東路(不含)、白雲大道(黃石東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州大道北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雲溪路段)、雲溪路以南。3、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通行:東面:開創大道(廣深高速公路至廣園快速路段,不含)、廣園快速路(開創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東以南路段)以西;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以北;西面: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至沙貝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北面:北二環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路段)以南。4、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全天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的牽引車通行。5、第一、二、三條中的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6、在本《通告》非禁止貨車通行的范圍和時間內,如另有規定禁止貨車行駛的路段,則按規定執行。7、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I. 廣州藍牌貨車限行時間

法律分析:廣州貨車限行規定包括環城高速限行:每日7時至22時,禁止15噸及以上貨車(指核定載質量、牽引質量為15噸及15噸以上的貨車、牽引車)通行S81廣州環城高速(含北環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但不含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侖頭互通立交至土華互通立交路段)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J. 廣州市東風路貨車限行時間

摘要 1、每天7:00-9:00,17:00-20:00,廣州市區路段禁止行駛所有大小型貨車。每天7時至22時,禁止非廣州牌照的一切貨車通行。2、新光大橋路段每天的7時—22時。其中,每天7時—9時以及17時—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通行該路段;而9時—17時以及20時—22時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