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沙區哪裡辦護照
你好,如果你是廣州市南沙區戶口,需要你本人親自前往南沙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辦理護照。
南沙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 金洲金隆路31號
咨詢電話: 020-34684893
2. 廣州護照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有兩種途徑,一是網上預約窗口辦理,需要依規定流程進行辦理;二是自助辦理,根據廣州出入境智慧辦證大廳自助辦證指南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四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
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
3. 廣州市南沙區在哪裡辦理護照網上有說蕉門地鐵站對面區政府,也有說金隆路31號公安局哪裡,究竟是哪裡
在南沙區區政府一樓(地鐵蕉門站旁邊,很多公交車的總站也是這里的),進門口的左手邊,舊的地址是金隆路31號,於2011年5月份統一搬到新區政府大樓辦公的!
4. 廣州護照補辦辦理地點有哪些介紹
護照補辦要到出入境大廳辦理,以下是廣州市所有出入境的地址,請就近辦理
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解放南路155號
越秀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越秀點):海珠中路72號
越秀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東山點):東華東路367號
海珠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海珠區江南西路紫龍大街18號
荔灣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荔灣點):光復中路245號
荔灣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芳村點):鶴洞路42號
天河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天河區軟體路13號天河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
白雲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白雲大道北331號
黃埔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港灣路83號二樓
蘿崗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香雪三路3號區行政服務中心凱通樓2樓A區
南沙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南沙鳳凰大道1號E棟南沙政務中心
番禺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大北點):市橋街大北路67號
番禺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富華點):市橋富華東路155號
花都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新華街建設北路185號
增城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荔城點):增城區荔城街三聯村金徽路3號
增城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新塘點):增城區新塘鎮府前路40號
從化市局出入境辦證大廳:從化城郊街河濱北路128號
廣州港公安局辦證大廳:黃埔港前路581號
5. 在廣州怎麼辦理護照
法律分析: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證;
(2)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
(3)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張。
4.領取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6. 廣州市辦理護照需要什麼資料
在廣州辦理護照需要以下材料:
1、交填寫完整的《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頭部長度:28-33
mm,頭部寬度:21-24 mm)1張
並提交照片回執;護照變更加註的,提交相片1張
2、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4、現役軍人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5、未滿 16 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未滿 16 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7、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交驗原件
(2)非本市戶籍的人員提交有效的廣州居住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在本市就業、就學人員的外省戶籍已滿十六周歲父母和未滿十六周歲的子女除外)
(3)非本市戶籍的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提交學生證及復印件(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在學證明)
(5)在本市就學人員的外省戶籍已滿六十周歲的父母和未滿十六周歲的子女提交就學人員的在讀證明、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雙方的關系證明
(6)其餘所需材料參照本市戶籍居民的標准執行
8、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提供有效的並已翻譯成中文(各級公證處提供)的外國定居證明;護照復印件,交驗原件;申請人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溫馨提示:為節省您的時間,請登錄「公安出入境網上辦事平台,辦理預約業務
以上內容來源於:
廣州市公安局辦事大廳
7. 廣州南沙區護照辦理地點在哪
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詳細地址:南沙區南沙鳳凰大道1號南沙區政務中心2樓
咨詢電話:020-12345
工作時間:周一到周四9:00-12:00/13:00-17:00;周五9:00-12:00/13:00-15:00;周六上午:9:00-12:00。(節假日另作安排),需提前預約。
拓展內容:
一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⑴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⑵無法證明身份的;
⑶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⑷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⑸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⑹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⑺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⑻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二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加急辦理:
⑴出國治病,提供內地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及病歷;
⑵出國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對方的疾病證明或要求去探望的電報;
⑶出國奔喪,提供有關機構簽發的死亡證明或使、領館發出的處理死者後事的通知;
⑷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提交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⑸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提交大型商務活動主辦方的邀請函及工作單位證明;
⑹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提交入學通知書或錄取通知書;
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廣州護照辦理材料
⑴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⑵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相片1張及廣東省內有效的數碼相片檢測回執;
⑶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⑷未滿16周歲的公民交驗身份證或戶口簿、出生證明,需監護人陪同並交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⑸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註: 相片大小:48×33mm,頭部長度:28-33 mm,頭部寬度:21-24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