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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土地出讓金哪裡交

發布時間: 2022-11-03 12:01:58

⑴ 土地出讓金由哪個部門徵收

土地出讓金由所在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徵收。根據相關法律,所在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人在簽署土地出讓合約的時候,應該將需要繳納出讓金的數額、繳納的時限和違約責任都寫清楚。土地出讓金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拿到後所需繳納的金額,一般是由土地的使用權人上交的。
一、土地出讓金是由誰繳納
1.土地出讓金是獲得土地使用權所需要支付的資金,這部分是國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權獲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開發商繳納費用。
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買家是要交契稅(房屋評估價的2%-4%左右),不用再交維修基金了,買家還需要要交一個土地收益金。
二、土地出讓金標準是什麼
(一)、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後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二)、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以及紅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個國有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劃撥商品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四)、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
我國的土地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而針對不同類型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尤其嚴禁佔用耕地。若是需要開發城鎮土地,則必須要先從國家手裡取得土地的使用權,而這個時候考慮到土地性質的不同,對於土地使用權的要求也不一樣。一般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為50年,而住宅用地的比較多為70年,商業、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則只有40年。使用年限屆滿 之後,其實可以繳納出讓金,然後繼續使用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

⑵ 土地出讓金是由誰繳納

法律分析:土地出讓金由受讓人交。所售房屋使用的土地是劃撥的國有土地,即建房土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讓金已提前交付;所售房屋使用的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的,交易房屋時需要向國家支付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⑶ 土地出讓金應該在什麼地方交納 急急急

土地出讓金應該在當地土地交易所交納,交了土地出讓金相關部門應該出具相關票據,

⑷ 商品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在哪裡交

房屋買賣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但是很多人對商品房土地出讓金並不太了解,土地出讓金的形式有很多。對於商品房而言,開發商以出讓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權,他已經按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商品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商品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房屋買賣 需要繳納一定的 土地出讓金 ,但是很多人對商品房土地出讓金並不太了解,土地出讓金的形式有很多。對於商品房而言, 開發商 以出讓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權,他已經按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商品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商品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商品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

1、根據《城市 房地產 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

4、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 標定地價 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 拆遷安置房 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法律規定提出過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於法定標准,詳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鎮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和轉讓暫行條例》等。

1、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拆遷補償費 。

2、土地開發支出: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

3、支農支出:包括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城市建設支出: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 配套 設施建設支出以及 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支出。

5、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新增 建設用地 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廉租 住房保障 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以上就是商品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商品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的全部內容,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⑸ 廣州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在哪裡交

安置房,是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設的房屋。安置房也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也是需要進行繳納土地出讓金。廣州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安置房 ,是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設的 房屋 。安置房也是可以辦理 房產證 的,也是需要進行 繳納土地出讓金 。廣州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廣州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

1、財政部門可以為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部門核撥並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業務費,具體比例應以不超過繳入金庫的土地出讓金總額的2%為准。

2、有規定安置房土地出讓金的稅額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每平方米,中等城市0.4元至8元每平方米,小城市0.3元至6元每平方米。

3、對於 住宅 等項目,採用 招標 、拍賣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 經濟適用房 、 廉租房 、 配套 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 稅費 的性質,是定價。

廣州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1、廣州安置房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法律規定提出過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於法定標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鎮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和轉讓暫行條例》等。

2、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拆遷補償費 。土地開發支出: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農支出:包括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支出以及 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新增 建設用地 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 地基 金、城鎮廉租 住房保障 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安置房的辦出的 產權證 是 業主 的,有了產權證的房子就是可以進行出售的,所以繳納土地出讓金,就是很正常的情況的。希望大家通過本篇文章能夠了解。

⑹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在哪裡交

說道安置房,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陌生的,安置房,是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設的房屋。安置房也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也是需要進行繳納土地出讓金。那麼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就讓我帶大家了解一下。

說道 安置房 ,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陌生的,安置房,是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設的 房屋 。安置房也是可以辦理 房產證 的,也是需要進行 繳納土地出讓金 。那麼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就讓我帶大家了解一下。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

1、經濟適用房分兩種,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資建房或者是 回遷房 ,也就是常說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另外一種就是經濟適用房立項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龍觀、 天通苑 、通惠家園等等,批地的時候就是按照經濟適用房審批的,這種房屋必須滿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時候要繳納10%的綜合地價款。

2、如果房本上面加蓋了方形章,寫著按經濟適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讓金。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 承租人 居住使用的房屋。

3、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讓金的,回遷房裡面可能會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為原房主被拆遷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遷後也不是按照回遷房給的,而是按照商品房處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這個3%的,不過這種幾率很小。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1、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法律規定提出過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於法定標准,詳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鎮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和轉讓暫行條例》等。

2、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拆遷補償費 。土地開發支出: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農支出:包括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城市建設支出: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 配套 設施建設支出以及 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新增 建設用地 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廉租 住房保障 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以上就是對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以及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的相關內容。安置房的辦出的 產權證 是 業主 的,有了產權證的房子就是可以進行出售的,所以繳納土地出讓金,就是很正常的情況的。


⑺ 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商業用地可以用於修建的房屋,類型的房屋比較受到年輕人的歡迎,這種一般是指的同一塊宗地上即有商業用途又有住宅用途,開發上獲得是商業性質的用地,或的商業用地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那麼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呢,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呢?

商業用地 可以用於修建的 房屋 ,類型的房屋比較受到年輕人的歡迎,這種一般是指的同一塊 宗地 上即有商業用途又有 住宅 用途,開發上獲得是商業性質的用地,或的商業用地需要交納 土地出讓金 ,那麼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呢,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呢?

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

1、土地出讓金=(現市場價-購買價)*70%,已購 房改房 家庭取得契稅 完稅憑證 或房屋權證 滿五 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 產權 人應按原 購房 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2、交易的時候在規定發布之日以前,按出售價格的10%上交,在規定發布之日以後的,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出售價格低於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同 地段 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 商品住房 價格(以下簡稱指導價格)的,應按指導價格計算價差。

3、買賣雙方對指導價格有異議的,可委託有資質的 房地產估價 機構對 房產 價格進行評估,所需評估費用由委託方承擔。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後,取得商品房產權。產權人也可以按原購房價格和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後取得商品房產權。

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

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法律規定提出過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於法定標准,詳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鎮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和轉讓暫行條例》等。

一、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拆遷補償費 。

二、土地開發支出: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

三、支農支出:包括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四、城市建設支出: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 配套 設施建設支出以及 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支出。

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新增 建設用地 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廉租 住房保障 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以上就是關於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以及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在哪裡交的介紹了, 開發商 以出讓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權,他已經按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土地出讓金;而他在銷售商品房時,又將相應面積的土地出讓金計入房價成本並分攤給了購房人。

⑻ 土地出讓金到底誰交

土地出讓金由受讓人交。所售房屋使用的土地是劃撥的國有土地,即建房土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讓金已提前交付;所售房屋使用的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的,交易房屋時需要向國家支付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⑼ 土地出讓金哪個部門收取

法律分析: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 第六條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應當明確約定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繳納的土地出讓收入具體數額、繳交地方國庫的具體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⑽ 買房時土地出讓金誰交

法律分析:土地出讓金由土地使用權獲得方交。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