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東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一、廣州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 . 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2 . 身份證3 . 相片及回執4 . 房屋租賃合同5 . 就業、經商證明材料二、收費標准 首次辦理不收費,流動人員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按每證20元 繳納工本費。三、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0個工作日承諾期限:10個工作日四、廣州居住證有效期依照《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流動人口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六個月以上或者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憑就業、經商等證明材料,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五、廣州居住證辦理條件國務院出台的《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4月,廣東省公安廳下發《關於貫徹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有關事項的通知》,表示按照國務院條例規定,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時,不再當場受理居住證,需辦理居住登記後居住滿半年並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辦居住證。 滿六個月後再拿繳稅了的租房合同,房東房產證復印,個人身份證,居住證照片回執到所屬居委提交資料辦理
【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有關事項的通知》
㈡ 在廣州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等
2.申請人居住證相片回執流水號:申請人在具有證件照相資質照相館拍攝的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單上的流水號。
3.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連續就讀證明: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㈢ 廣東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須准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流動人口居住在直系親屬自有產權房屋的,受理單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系的,無需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辦人還需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能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居民戶口簿、衛生健康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居(村)委會出具的關系證明等能反映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㈣ 廣州居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所需材料有:《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須准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㈤ 廣州辦理居住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1、先到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2、帶著個人身份證資料和暫時停留資料,到街道(町)的移動者和租賃住宅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書和移動人口信息登記表3、受理後發行居住證收據4、收到通知後,將居住證收據帶到原事務所或該社區街道(町)的移動者和租賃住宅管理服務中心的人員訪問檢查時交給居住者簽字。《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㈥ 廣州辦理居住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廣州辦理居住證都需要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
流動人口丟失居住登記憑證的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到居住地的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請補打。
具體如下:
1、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居住地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近一年內在居住地所屬地級市轄區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的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
2、流動人口可憑證明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購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辦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